MP3:

經文:創世記 4:1-12

獻祭是要尊榮神,也是我們對神表達愛和感恩。

一、按神法則 (創4:1-5a)

獻祭,要按神的法則,這法則從舊約到新約,一直沒有改變。

  1. 有神的啟示
    在創世記笫四章,提到該隱與亞伯的獻祭。神應該啟示了亞當與夏娃要獻祭,所以該隱與亞伯都懂得獻祭:該隱是耕種的,他拿地裡的出產獻上;亞伯是牧羊的,他從羊群中揀選最好的頭生,連同脂油,一併獻上。
  2. 非獻已想獻
    我們獻祭,不是要獻上自己想獻的,乃是甘心樂意地獻上神想我們獻上的(包括我們心中認為最好的、什至是自己最捨不得的、最看重的、最愛的)。

二、人重於祭 (創4:4b-9)

  1. 亞伯獻祭─因著信心 (來11:4)
    在創世記笫四章四節,神看中(1)亞伯和(2)他的供物,即是先「人」後「物」。我們必要「人重於祭物」,因為神最看重是人的心(包括思想)。而創世記笫四章七節中又說明,人若「行」得不好,獻祭便不蒙悅納,罪也會伏在門前。神必悅納的獻祭,是由心中對神的「信」到行為上「行」出來。希伯來書十一章四節中,也有提及亞伯是因著「信」,毫無猶豫地按著神的法則,甘心樂意地把自己最好的獻給神,就是「因信稱義」的見證。
  2. 該隱獻祭─因著私心 (創4:4b-9)
    創世記笫四章五節,提到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便發怒、變了臉色。他就是懷著私心,把最好的留給自己,只將自己想獻的奉上給神。神是因著該隱的「心」所「行」的獻祭,而沒有看上他的供物。

三、結論

  1. 該隱生不如死 (創4:10-12/約壹3:12)
    亞當、夏娃犯罪後,該隱仍能在被咒詛的地上辛勞耕種,負擔一家的食糧,並獻祭給神。神看不上該隱和他的供物,使他憤怒並失去理智,最終殺害了兄弟亞伯。當神向他問及亞伯去向時,他還撒謊說不知,什至頂撞權柄─對神、對人均發怒至咒罵。約翰壹書三章十二節,指出該隱是惡者(撒旦/魔鬼),他流兄弟的血,地已不再為他效力,而他必在地上流離飄盪。縱然在人的眼中,他是活著,在神的眼中,他卻是死了!
  2. 亞伯雖死猶生 (太23:35)
    敬虔愛主的亞伯在人的眼中巳死,在神的眼中仍是活著。當神著亞伯獻頭生的羊時,他雖然不明白,但他聽了便「行」,這是信心的獻祭,也是先知性行動─在神的永恆中,預表耶穌基督就是那隻羊,為人的罪而死;亞伯是耶穌基督,為哥哥的罪而死;代表耶穌基督的救贖。所以,我們來到神的面前獻祭,不是依靠我們的行為,乃是依靠救恩。從舊約到新約,耶穌說亞伯是一位義人,是神眼中信心的第一人(不是亞伯拉罕),因為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五節,說「從義人亞伯的血起」。亞伯是「因信稱義」,神是讚美、肯定和欣賞他。

我們希望禱告,能蒙神垂聽並成就。在獻祭上,我們同樣希望能蒙神悅納。但,我們用「心」去「行」神看為好的獻祭嗎?
(1) 我們所獻的祭,是因著信心還是私心?
(2) 我們用怎樣的心去獻祭?想討神喜悅,還是討人喜悅?看重人對自己的讚美、欣賞和肯定?
(3) 在獻祭(行)時,如果沒有神的讚美和祝福,我們還會獻祭嗎?會否變臉不悅,甚至憤怒?▇【內容經編輯組陳桂枝摘錄及黃笑嫻修訂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