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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埃及記14:6-16, 約書亞記3-4

一、前無去路 後有追兵(出14:6-9)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翻越維海、得地為業」。我們在「翻越維海」的整個過程中經歷到前無去路,後有追兵。出埃及記14:6-9記載,以色列人被埃及士兵追趕,而前面又面對紅海無路可走。當「新渡輪」通知我們要搬走時,我們面對同樣的處境。因「新渡輪」說我們三個月內就要離開,感謝神,一個禮拜內我們就找到荃灣富麗商場這塊地並決定要買。但我們去買的時候才發現教會是個社團,不可以買物業。由於富麗這地方價錢很便宜,我們擔心很快會被別人先買去,若要買就要等新公司註冊好才可以買,但不知道要等多久。當時我們非常沮喪,在祈禱會就向神呼求。

二、紅海現出路來(出14:13-16)

感謝神,當我們像以色列人般面對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環境時,紅海就現出路來(出14:13-16)。神說:「你為何求我呢?你向海伸杖,紅海就會現出路來,以色列人就可走乾地。」當我們無路可走向神禱告後,神就使用會計師對我說︰「牧師,你現在可以先註冊一間新公司,註冊新公司後就可以用那間公司去買物業。」雖然新公司沒有錢,但可以用舊社團的錢,因舊社團有一條規則,可以讓社團按照宗旨把錢奉獻給任何一間非牟利機構。於是我們用舊教會的名義把錢奉獻給新教會,新教會就有錢買物業。如此我們看見紅海就這樣現出路來,但同時我們要用信心去行。雖然我們有錢去買物業,但我們是否能夠等到這新公司註冊好才去買呢?那物業又是否可以等我們幾個月呢?在物業市場裡這是沒有可能。但我們憑信心,我們相信若這地方是神給我們的,衪一定會成就。我們決定不用人的方法,要買就透過新教會直接去買,我們憑信心去行,最後神祝福我們。感謝神,在簽約當天,我們剛拿到新公司註冊印章,就趕往律師樓蓋章簽約,簽約後那業主告訴我,若我們遲一個小時來,他就會把這物業賣給另一個買家,他們出價3,500萬,我們的價錢是3,000萬。所以我聽完後,我就說︰「神是真的!」

三、自潔(書3:5)

我們翻越維海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要謙卑、謙卑、再謙卑,要認罪。為著過去這五年我們一同來感恩,同時我亦看見在過去五年我們對神的作為太沒有信心,並且在某些事情上我們的確是驕傲,我們要一起來認罪,求神來潔淨我們。

四、跟著約櫃走(書3:3)

我們翻越維海時,就要像以色列人一樣跟著約櫃走。等一下我們會把「611」招牌除下來,這招牌代表約櫃,代表神的同在,我和拿著招牌的弟兄會走在前面,族長和弟兄姊妹隨後跟著,這像象徵我們跟著約櫃走。

五、盡都過了河(書3:14-17)、帶著兵器(書4:12-13)

之後我們要盡都過了河,每個人都會上船過河,翻越維海,渡到荃灣那邊去。我們離開這個地方去到荃灣是要得地為業,我們在那裡是要等候上陣,所以我們要帶著兵器,而我們的兵器就是聖經。當我們從碼頭離開直至去到荃灣新殿都要拿著聖經,我們到那地方是要修建已久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並且復興荃葵青。那裡有很多古舊的黑暗勢力,甚至有巫術,但神要帶領我們帶著屬靈的兵器到那裡打仗,讓我們可承受那地方,得地為業。

六、立石為記(書4:19-24)

我們拿著十二塊石頭,立在吉甲。當我們到達新殿後,第一,大家將會看見是有十二塊石頭在地上,形成一個祭壇,上面有聖靈的火,大家要走過那祭壇。走過祭壇有一個意義,就是我們立石為記,並且將我們每個人奉獻給神,你一定要踏過那十二塊石頭的祭壇,將自己奉獻給神。十二塊石頭代表我們走乾地、代表神過去多年賞賜給我們的祝福、代表神讓我們在那麼短時間內能買到富麗商場這塊地,是神給我們的,我們要去記念神。第二,我們到那邊去,要萬民都知道神的手大有能力。我們知道打仗要得勝是靠耶和華大能的手。最後,我們永遠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像以色列人要永遠敬畏祂一樣。▇【張恩年牧師 09/09/2007 主日崇拜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