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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書亞記 1:6, 羅馬書 3:23-24, 傳道書 12:13, 約翰一書 5:3

耶穌基督是逾越節的羔羊 (出12:21-23, 46)

整本聖經不斷見證耶穌基督,用各種方法預表祂,逾越節也是。經上記着說,當我們享用逾越節晚餐時,「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12:46)。「房子」就是預表教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是表示我們領受聖餐要在教會內享用;「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是預表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上的時候,身上一根骨頭也不可折斷。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這是逾越節第一個重要的信息。而第二個重要的信息是在逾越節的晚上,當耶和華在埃及地巡行,祂要擊殺一切長子的時候,只有一個條件可以免去死亡,就是把羔羊宰了,然後把牠的血塗在門楣上,當耶和華看到門楣上的血時,就會越過那房子,放過那戶人家,這預表最後大審判。

逾越節的宴就是耶和華的宴,「耶和華的宴」是預表耶和華將來大而可畏的日子。當那日子來臨,我們歷世歷代的人,都要站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凡承認耶穌的寶血是為我們而流的,他的名字就記在生命冊上,他就得着救恩;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是不承認耶穌是為我們而死的、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他就會被扔到硫磺的火湖,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約1:29)、復活的主(約11:25)

復活節是要彰顯一件事――耶穌基督是復活的主。為甚麼祂會復活?因為祂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耶穌在十字架
上經歷復活的大能。「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10:18) 耶穌講到祂有權柄捨去,祂也有權柄再取回來,這就是復活的大能。這和我們有甚麼關係? 如果你相信,就可以和耶穌基督一樣,領受十字架的大能、復活的大能。「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5)
另一處的經文對我來說是極大的挑戰,「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19:29)你要試試嗎?你若願意為耶穌、為福音緣故撇下甚麼,就要得着甚麼,並且要得一百倍。十字架的大能就是你若相信,就可得着。亞伯拉罕年老得着一個兒子,神要他把兒子獻上,他相信就獻上,神就對他說:「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創22:17),亞伯拉罕所得的超過百倍!

耶穌基督是天上寶座前被殺的羔羊 (啟5:9-12)

「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5:9) 我們不清楚這裡所指的「書卷」是甚麼。古代一般是在羊皮上書寫,然後用印蓋章,這是古代的習慣。這書卷握在上帝手裡,是關乎末世,是敵基督的勢力和屬神子民的對抗,最後屬耶穌基督的終必得勝,所以這書卷是非常重要。在此以前,「我又看見一位大力的天使大聲宣傳說:有誰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呢﹖」(啟5:2)而這裡卻說耶穌配拿書卷,不是因祂能行各樣神蹟奇事,而只有一個原因――「因為你曾被殺」,當耶穌被殺,祂就有權柄展開書卷和揭開七印,然後就「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我們本來是罪人,在罪的權勢下作罪的奴僕,是耶穌基督用祂的寶血買回來,所以我們是被買回來,「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10)。耶穌基督要我們成為祂的國民、作祭司歸於神、作神和人之間的橋樑、為他人禱告代求,然後在地上執掌王權。「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5:12)耶穌是「曾被殺的羔羊」,祂配得權柄因祂本是無罪;祂配得豐富因世界是祂創造的,一切都屬祂的;祂配得智慧,因祂十字架上的救贖滅絶世上一切的智慧,那屬撒旦的所不明白;祂配得能力,因為耶穌基督只做父神所吩咐的,所以父神就把一切的能力歸給祂;祂配得尊貴,因祂是神的兒子;祂配得榮耀,因為羔羊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最後祂配得頌讚的,因為天上、地上和海裡一切被造之物都讚美祂。

我們的三種回應

1. 領受救恩
如果你未信主,只要你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祂是你的主宰,你就得着救恩,可以越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2. 背起十字架(太16:24-25)
如果你已信主,你若願意,你有第二個選擇,就是背起你的十字架,「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4-25)十字架是指甚麼?就是指無罪的被定為有罪,或是別人犯了罪,卻由你來承擔代價。耶穌基督,祂沒有做錯,沒有罪,卻被釘在十字架上,世人所犯的罪卻由祂來承擔。若有人要跟從耶穌,就要背起十字架,就算有些事情你沒有做錯,但你被定為有罪,又或且有些事情是別人犯錯,但要你來承擔,你若願意,就可作耶穌基督的門徒。
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十字架。張牧師的十字架就是他哥哥,當他們一起去面對遺棄了他們二十多年的父親,他們只有兩個選擇,饒恕抑或咒罵,牧師選擇了饒恕父親,但卻因此與他哥哥分開了,在他哥哥面前總受責怪,因為他們的路不一樣,耶穌說:「學生不能高過先生,他們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凡走耶穌基督的路,在某些地方會受到逼迫。牧師的哥哥成為他的十字架,他饒恕了父親,卻被定為有罪。每個人都有自己要背起的十字架。

3. 領受啟示錄611恩膏――也像他們被殺(啟6:11)
「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6:11)這裡提到要等到被殺的數目滿足,是指要等到歷世歷代的殉道者數目滿足。這裡有兩個重點:第一、是神的忍耐和憤怒到了極限,所以當殉道者累積到一個極限,神就會繼續下一個階段,就是啟示錄的第六印。另一方面,就是願意被殺的人滿足了數目,就會成就神極大的榮耀。在地上有一批人將會被興起,像他們被殺,為要成就神極大的榮耀。

有一次我聽到先知禱告服事,他講到那人將來會殉道,神很特別地說到這是他配得。原來不是你想殉道就可以,這也是恩典。將來我們被神稱讚,得着生命的冠冕時,不是因為我們參加了今天的逾越節慶典或為神做了甚麼,而只是「至死忠心,」(啟2:10),當你至死忠心時,你就會被殺,成就神的榮耀,被殺的羔羊要帶領一群人跟着祂背起十字架,一起經歷被殺,這是羔羊的路,只有這條路,沒有別的。■【2006年04月16日王建勝傳道主日崇拜講道,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