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馬書5:12-21
一、過犯不如恩賜 (5:12-15)
使徒保羅首先說,過犯不如恩賜,過犯有力,恩賜更有力。「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參5:12)罪從亞當入了世界,罪的工價就是死,死就隨著罪進入世界,就臨到眾人,這是罪的能力。因為亞當一次的過犯,死就臨到眾人,亞當代表我們。但保羅告訴我們,亞當的過犯雖然有力,卻不如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恩賜,恩賜是從神而來,這恩賜勝過亞當的過犯。第15節提到「恩典中的賞賜」,「恩典」是Grace,是很廣泛的翻譯,就是讓我們知道神給我們普遍的恩典,那神的恩典是甚麼?
過犯使眾人死;恩典賞賜加倍到眾人。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5:15) 經文中「恩典中的賞賜」就是神給我們的賞賜,這些恩賜是加倍臨到我們,其實就是神的拯救,是救贖之恩;也是聖靈,所以我們看到神給我們的恩賜可以勝過過犯。這裡強調的是,亞當犯罪於是死了,但是神給我們恩賜,這恩賜是他救贖的恩典再加上聖靈,這聖靈是耶穌基督在恩典中差來給我們的,我們有神的救贖,也有聖靈在我們身上。經文中「加倍」就是更多的意思,亞當所給的遠遠不及耶穌基督所給的。
二、定罪不如賞賜 (5:16-19)
1. 審判使人定罪;恩賜使人稱義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參5:16)因為亞當犯罪而被定罪,然後眾人都因亞當定罪,這樣的定罪不如「恩賜」,「恩賜」是賞賜的意思,也就是「禮物」。基督給我們的「禮物」遠遠勝過我們在亞當裡面所領受死的權勢。在很多過犯罪惡中,神叫我們稱義,也就是說神讓很多過犯變成「稱義」,因為我們的過犯給了耶穌,耶穌的義就給我們,「稱義」是神白白給我們的相信祂的人的恩典。
2. 死作王;蒙恩人更在生命中作王 (5: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5:17) 我們領受救贖的洪恩的,又領受聖靈的人,我們就更加可以在生命中作王,我們可以活出公義的生命,就是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
3. 悖逆成罪人;順從成為義 (5:18-19)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5:18-19) 開始的時候,我們都是罪人,但是終局我們卻成為義人。
弟兄姐妹,在開始的時候,緃然你有很多過犯,很多癮癖,很多不開心的事,或者你成長很辛苦,甚至被羞辱、被強暴,你自己覺得自己很污穢,你的生命很難過、很黑暗,但你繼續往前走,神的賞賜、神的恩典、神的祝福要臨到你。神對你的心意是:開始怎樣沒關係,最重要的是現在,如果有耶穌基督在你裡面,你們所有過犯都不及神要給你的恩賜,你所有被仇敵定的罪,都不及神給你的賞賜,你越往前走,你會越聖潔、越公義,越有耶穌基督的生命,你會充滿能力,充滿榮耀,甚至跟神合而為一,你本來就是神的兒女,你要恢復神的形象。
三、律法使罪顯多,恩典更顯多 (5:20-21)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5:20) 沒有律法之前,罪不算罪,但罪的權勢是存在的。有了律法之後,就知道甚麼是罪,罪就顯多了。你還沒信耶穌之前,你覺得自己是個好人,信了耶穌之後,你就覺得自己不算是個好人,發現自己原來有很多罪,很多悖逆,所以律法是讓罪顯多。那我們是不是被罪控訴呢?不是的,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在那裡更顯多。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5:21) 罪作王叫人死,同樣恩典顯多,叫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永生。緃使你有很多罪,但你要相信耶穌,相信你的過犯沒辦法打敗耶穌的救贖。信主以後我們有時候還會犯罪,那我們還得救嗎?請你相信,你可以得勝!你要藉著義在你生命中作王,耶穌的救贖可以救你到底。但不可以因為恩典多,就可以隨便去犯罪。當你面對罪的時候,你沒有辦法得勝,你在掙扎中,你要相信耶穌,神給你恩典,聖靈給你能力,你會勝過罪。恩典不是用來緃容我們的罪,恩典是用來對付我們的罪。我們可以靠著恩典勝過一切的罪惡,我們的罪不能打敗神的恩典。【張恩年牧師於2013.10.20主日講道,內容由李恩摘錄,並由李欣悦修訂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