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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101系列】(4)

經文:馬太福音5:27-32

壹、『性』伏於婚姻之內(太5:27-30)

在夫妻營有一課叫做「開花放香」的課堂,談到夫妻間「性」的關係,因為屬於私隱,所以很少公開談論,在教會講台上也極少提到,但是,「性」―在婚姻中卻是很重要的角色。對未婚的弟兄姊妹,性要伏在婚姻之後。很多婚前性行為的受害者告訴我們,當他們從談戀愛發展到婚前性行為,雙方見面除了性,就再沒有話題了;他們活在咒詛中,無法得著美滿的婚姻關係。對已婚的弟兄姊妹,性要伏在婚約之內,婚姻以外的性,可能會給你短暫的快樂,卻帶來嚴重的後果。就如一團火,它在火爐裡,能讓全家溫暖;但如果火舌伸出火爐以外,就燒了客廳,燒了房間,最後連一家人的幸福也燒毀。

一、不可姦淫(太5:27)

1. 姦淫傷人害己
姦淫傷害到誰呢?最先受傷害的是配偶,我不只是說丈夫對妻子不忠,也有很多丈夫被不忠的妻子拋棄。此外,也帶來對子女的傷害。當父母在婚姻上不忠,就等如為子女在屬靈上打開一個破口,讓淫亂的靈、情慾的靈進入。淫亂的罪就好像一條繩子把男女綁在一起,不只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在箴6:32-34講到行淫的人,就好像把爛泥巴塗在自己的臉上,羞辱掛在臉上,別人是看得見的,自己也感覺得到,而且得罪自己的身子,更甚的會喪掉生命。

2. 上帝憎惡姦淫(利18:22-23、29)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神憎惡姦淫,不容許這樣的人在祂百姓中存留,他們必從民中剪除。

3. 姦淫違反律法(出20:3-17)
通姦者一般最少觸犯十誡當中六誡:第一誡:不可有別的神―因為通姦者看這淫亂關係比神更重要;第五誡:當孝敬父母―沒有一個父母願意看見自己的兒女犯姦淫,這都令他們傷心。第七誡:不可姦淫。第八誡:不可偷盜―大家都知道大衛偷了烏利亞的妻子。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我們沒有看見一個犯姦淫的人會對配偶說我今天要通姦,都是欺騙、隱瞞。第十誡: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二、徹底對付:從心思意念開始(太5:28-30)

姦淫的源頭是動淫念,有專家就發表過沒有姦淫是不小心地發生,每一個姦淫是由腦裡想了千百遍才發生,所以我們要徹底對付,就要從心思意念開始。

1.「知」
知道後果可怕―犯淫亂的後果是叫全身丟在地獄裡。「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v.28) 在天國真實裡面,在神的眼中,當我們動淫念,在靈裡真實發生淫亂,這是非常嚴重。

2.「逃」
逃避情慾試探―聖經多處說到要逃避少年的私慾(提後2:22),要逃避淫行(林前6:18),但卻沒有說要勝過情慾。你無須故意到色情網站、色情場所,證明這些東西無法影響你,你沒有犯淫亂,並且是個得勝的基督徒。相反,聖經教導我們要逃、逃、逃、避、避、避。

3.「斷」
斷絕姦淫門路―要徹底斷絕姦淫的關係,不要藕斷絲連,要向對方說清楚,要道歉,彼此認罪,就算換掉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搬家,務求自己在對方生命中完全消失,不要有任何藉口來保持錯謬的關係。在教會中有許多過去未信主前曾經同居的人,在小組長的幫助下,明白真理,向神悔改,保持聖潔,重新上婚前輔導的課程,然後才進入婚姻。在29和30節分別說到眼和手:「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 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為甚麼會提到眼和手?因為眼和手是淫念的入門。本來只是不小心看到,回去再看仔細一點,再默想,然後就犯姦淫。動手也是,本來只是不小心摸了一下,後來卻變成故意摸。

貳、「性」活於婚姻之內(太5:31-32)

一、不言休妻

1. 休書是保護女性
當我們對婚姻死心,我們會選擇離婚。在古代就休妻,但耶穌說不言休妻。「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v.32) 休書是為了保障婦女的緣故。

2. 休妻是心硬緣故
為甚麼會有這一條休妻的律法?因為摩西知道人心剛硬,所以設下休書。基督徒很容易選擇不在律法上離婚,因為我們知道上帝不喜悅;但在婚姻裡面,在性關係裡面偷偷把配偶休了,有丈夫休了妻子,也有妻子休了丈夫。

3. 神接納人因淫亂而休妻。

二、具體實現:從神的美意開始

1.「知」
知神美好心意―神所設立的性是好的,好讓神樂意透過性關係將生命賜給人。而且在婚姻之內,神要妻子學習順服丈夫,讓丈夫學習捨命愛妻子;這也預表著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教會完全順服基督。

2.「清」
清除夫妻嫌隙―當夫妻有嫌隙,不要含怒到日落,因為日落就要睡覺,不要用性來掌控對方和當作武器來懲罰對方。

3.「享」
享受快活度日―神要夫妻火熱的相愛,好好享受夫妻的快樂,享受完全合一和接納。我要奉勸我們當中像我一樣敬虔的姊妹,不要因為敬虔而忽略婚姻裡的性關係,不要以為性關係是不敬不虔,在婚姻裡的性關係是蒙神賜福的,是值得我們一試再試,不成功再試,永不放棄。上帝對我們是這樣不放棄,所以祂差耶穌基督來,祂對人的關係永不放棄,也要我們對婚姻永不放棄。▇【張妙禪牧師2009年11月29日主日崇拜講道,內容經編輯組陳靄娟摘錄及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