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阿摩司書1章

神要審判


一、神掌權發聲 (1:1-2) 

《阿摩司書》第一章是說審判,神在審判以色列之前,先審判以色列鄰近的國家。神不只是一位審判者,祂也是一位掌管者,列國都在祂的掌管和審判之下,即使不認識神的國家,神都掌權。

第1節,當大地震前兩年,正是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這兩位王都在國中在位最長,這可算是一段中興的時期。南、北兩國都處於較平安的光景,亞述和巴比倫還末興起,外敵相對都比他們弱。他們無戰爭的威脅,商業蓬勃。耶羅波安也是威武的王,他戰敗鄰國,名聲遠至埃及,在政治和經濟上都很好。就在這時候,耶和華的啟示臨到牧人阿摩司,論及以色列。

「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乾。」(1:1-2)神看見以色列的問題,祂要讓草場悲哀、山頂枯乾。地由效力變為不效力,因為神要施行審判。因為以色列民背约,沒有照神的心意而行,其中一個問題是貧富懸殊。以色列的不公義、奢華、安逸、拜偶像,這些神都要審判。

神要審判,大自然也會發聲,在大地震前兩年,神就從提哥亞呼召阿摩司。提哥亞是在伯利恆的南邊,面對死海的一個小城市。阿摩司本是南國猶大人,卻被神呯召他到北國以色列宣講神的審判。他原是一個富有的牧人,牧養着眾多羊羣的。他原是牧人和修理桑樹的(參7:14),神呼召他進入祂的禾埸成為先知,成為神聲音的出口。


二、神審判列國 (1: 3-15)

第3至15節提了五次「 耶和華如此說 」(1:3、6、9、11、13 ),在每次結語又說「這是耶和華說的」。神以同樣的句式叙述各地的罪行和將會受到的審判:「…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我卻要降火在…,燒滅…。」「三番四次地犯罪」,意思是罪行已到了惡貫滿盈的地步,神一定要審判。

大馬色有嚴重的罪,「因為他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1:3)。當時亞蘭人用帶有兩把刀、狀如雪橇的鐵器去折磨犯人,甚至殺人。因此神說:「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我必折斷大馬色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1:4-5)神要我們尊重生命,我們是神所創造,本有神的形象,但是今天我們的社會,也充滿了殘暴、殺戮的事,神是所厭惡的。

「迦薩擄掠眾民交給以東」(1:6b),迦薩 ( 即非利士,在以色列西南邊沿海之地 ) 擄掠以色列人,交給以東,其實是販賣人口。這罪使很多無辜的人淪為奴隸、娼妓,這是神所厭惡的。神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神要降火在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8) 神要審判非利士人的每一個城市,事實在這預言發出30年後,事情就真的應驗了。亞述王起來窺探非利士境,把所有的城都逐一攻破。在150B.C.馬加比時代,非利士人全被滅絕了。

我們要為列國禱告,因為現今很多國家仍有販賣人口的事,很多父母因為貧窮而把孩童賣為為雛妓或奴隸,使他們被折磨、被殘害;東歐很多貧窮和戰亂的國家也有很多孤兒被賣為妓女。神極度憤怒這些事,神是不會坐視不理的,神必施行審判。我們作為神的百姓更要持守公義、尊重生命,我們家中也要杜絕家暴,丈夫不要將憤怒帶回家,也別把工作的壓力和夫婦間的不和,遷怒到兒女身上。我們需要聖靈來幫助,一定要處理情緒,不可生氣,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緒,為自己的情緒負責任。

本章五次說「三番四次地犯罪」,首先是背約的罪,即使那些未認識神的國家,因為神已將管治權給列國,他們就有責任運用所領受的權柄去祝福大地。即使一些極權的國家,或許他們的信念是無神論、物質主義,仍要為怎樣運用權柄而面對神的審判。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權柄,可能你是父母、主管、小組長、族長,神把權柄給我們,我們就要負責任。今天的經文很嚴厲,求主幫助我們在運用權柄上不要輕忽,免得我們有背約的罪。
神有恩典和憐憫,當我們看見社會上有慘不忍睹的事,或者會質疑神的公義為何遲延未至。我們基督徒要忍耐,要慎重運用神賜的權柄,為列國禱告,國家和政權是會改變的。例如:當蘇聯鐵幕解體,柏林圍牆倒下,很多北歐的教會湧進蘇聯,無數教會迅速地被建立起來,這是一個神蹟般的史實,那是不可思議的的事,但都在神的掌管下發生了。「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1:12);「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1:14b)政權最終在神手中,我們要確信祂必施行審判。

我們要嚴嚴地對付我們生命中的罪:背約的罪、傷害生命的罪、濫用權柄的罪,也為我們的國家來仰望神。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是公義的主,我們真要好好敬畏祢,不要輕忽祢交付我們的權柄和恩典,我們對地上的罪更不能視而不見。求聖靈幫助我們懂得怎樣行公義、好憐憫,與祢同行,永不偏離。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