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路得記4章

成為黑暗裡的明珠


前言

今日讀到《路得記》第四章,我們得從整卷《路得記》的背景看。「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下』摩押地去寄居。」(1:1) 猶大、伯利恆處於地勢較高的地方,摩押是平原,所以以利米勒帶著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是往下走,現在拿俄米要回伯利恆是往上走,這也代表著人的生命。

第1章開始就講到「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士師秉政是甚麼一回事?在《士師記》21章25節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耶和華神要作以色列的王,但以色列人卻不肯跟從神,所以在士師時代,他們好像沒有王一樣。士師是神恩膏來治理以色列人的,但以色列人想跟又不跟,而當中有些士師也不好,在這狀況下,國中遭遇饑荒,各人任意而行。以色列十二支派彼此關係不和,其中一個支派差點被自己以色列人所滅。而利未人又不服事神,所以有米迦的神像出現。此外,又有利未人把妻子切成十二塊分給十二支派,然後引起一連串的風波,國中無王,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秉政時代是黑暗的時代,神要親自作他們的王,這是最親密的關係,但以色列人不肯,要自己作王,任意而行。因不跟從神,陷在黑暗中,就遇上饑荒,又被外族欺負,所以在國防和經濟打擊下,人心不安。以利米勒因此就移民,從高地遷移到平原,他的生命也由高處往下走。以利米勒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去了摩押地居住,兩個兒子也娶了摩押地女子為妻,完全被同化,黑暗更大;最後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都死在摩押地,拿俄米還有甚麼盼望?自己的國家黑暗,現在來到外邦地,同樣的黑暗,連丈夫和兩個兒子都死了,剩下兩個媳婦都是外邦人。所以她要回到伯利恆,她滿滿的出去,卻空手回去。在這背景下,我們來看第四章。

從堂慶開始,教會進入「珍珠的流」,到住棚節我們會上映《珍珠舞曲》,把「珍珠」跳出來。這章《聖經》讓我們看到珍珠如何在黑夜中發放璀璨光芒。我們要成為屬神的明珠,在黑暗裡散發出神榮耀的光芒。


一、神是活神,繼續作工 (4:1-6) 

路得是摩押女子,但願意歸向神,神怎會不看顧她呢?波阿斯是謹守律法的義人,在「麥田小夜」,他沒有欺負路得,他不斷向外邦人施恩,他未見路得已聽聞她的故事,因他是以利米勒的近親,所以他在見路得之前已決定施恩。

當人願意跟從神,神一定出手,所以不斷有「恰巧」和「剛剛」出現;這裡又是另一個恰巧!「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4:1) 波阿斯需要找那至近的親屬,那人恰巧經過。這就說明神是真的,一切都有祂的作為。但波阿斯是否可贖回路得?萬一那至近的親屬願意贖,從此路得就要跟那人,她會怎樣?波阿斯又如何?他可能會憂鬱一生。「麥田小夜」是他和路得的定情之夜,路得求他用衣襟遮蓋她,以盡他的本份。他說:「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3:10b) 波阿斯給她六簸箕大麥(參3:15),即二伊法的大麥。路得之前每天只拾到一伊法,幫她扛在肩上(參3:15)。他們的關係止乎禮,就停在那裡。

「那人回答說:我肯贖。」(4:4b) 這裡特別強調「我」,希伯來文法中這裡其實不需要特別加上「我」這代名詞,因為在動詞前再加上「我」,表示那人很堅定地肯贖。波阿斯不甘心,我相信這時他有禱告,他繼續努力,求神來幫助他。於是神就出手,給他智慧,「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4:5) 「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中的「娶」字原文是「為」,意思是:贖產業有一個條件,要為死人的妻子,就是那摩押女子,為這外邦妻子叫死人在產業上留名。即是說那人贖了以利米勒的產業,但產業仍在以利米勒的名下,他只負責付錢。此外,他生的兒子也要歸在以利米勒名下。那人聽了,就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4:6a ) 原文是「這樣我就不能為我 (for myself) 贖了」,「為我」即為他自己,就是說他贖這地並不能為他自己。「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4:6) 這裡看到神出手,祂掌管一切,無論是我們的感情,我們的一切,在黑暗世代中,仍然要相信神。其實波阿斯可以不相信神,他作為大財主,在士師秉政年代,各人任意而行的情況下,路得又是寡婦,他大可以欺負她,但他沒有。所以我說他是黑暗中的明珠,他在黑暗中顯露神的光芒,他活著就是基督,他預表基督,他一點也沒有欺負路得,在黑暗的大環境之下,仍謹守耶和華的律法,對人有憐憫、有恩典,並且口出恩言,隨時說祝福的話。


二、波阿斯取得贖權 (4:7-12) 

這段是講到整個交易的經過。那人把鞋脫下來表示交易成了,而波阿斯在長老面前也表示願意贖,「又(為我自己)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4:10a),眾長就老祝福他,為他作見證。


三、三顆明珠,一個國度 (4:13-22)

波阿斯是一顆明珠,「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他同房。」(4:13a) 他很愛惜路得,並且他知道這是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他與她同房,所生的兒子是為以利米勒留名。他願意擺上自己,祝福別人,成全神的律法。在黑暗的時代,士師秉政的時代,各人任意而行,唯他獨獨遵行神的律法。在黑暗環境中,波阿斯可以為神這樣做,我們呢?在商業環境中,很多人不按法律做事,用手段,恃勢凌人,我們呢?我們卻要在黑暗時刻顯出神的光芒,好像波阿斯,還有他和路得的關係,是美好的夫妻關係。

路得更是一顆明珠,她在那種環境下仍與拿俄米有美好的關係。路得是摩押女子,摩押人是淫亂的後代,她大可放縱淫亂,反正丈夫瑪倫死了,但她潔身自愛。在第2章23節就講到她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可見她懂得自處;她與婆婆拿俄米同住,沒有跟從其他少年男子,她潔身自愛。在黑暗中,路得的生命發出光采。當她與波阿斯結婚,她沒有因為自己身份改變而撇棄婆婆;現實中,很多人可以共患難,卻不能共富貴!

我們在黑暗中要顯出屬神的光芒,不要忘記自己的過去,並與人的關係,不要因為有了身份,有了財富而離棄以前的朋友。路得很愛慕婆婆,很聽婆婆的話。在士師時代,各人任意而行,唯獨路得跟隨婆婆,聽婆婆的話,由始至終,永不改變,甚至路得生了孩子,她願意把孩子放在婆婆的懷中,讓婆婆作他的養母,她沒有因為這孩子與婆婆關係不好。我們很多時候會因為自己的孩子與婆婆吵架,水火不相容;路得卻沒有,她是黑暗中的明珠。

第三顆明珠是拿俄米,她不斷為兒婦打算,她很有智慧,她不單和路得有美好關係,和鄉里也有美好關係,婦人們來稱讚她和路得,很好的鄰里關係。「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4:17a) 原來俄備得的名字不是拿俄米,路得或波阿斯起的,而是那些鄰舍的婦人。我們與人要有美好的關係,不要計較,我們要成為別人的祝福。

因著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三人跟從神,才有俄備得、耶西、大衛的出生;因著這三顆明珠,在黑暗的世代,它們閃閃發亮;因著他們三人跟從神,神永恆的心意可以成就。不單他們三人幸福大團圓,且帶下神的國度,大衛的寶座被確立,這寶座是神的寶座。願你和我都成為黑暗世代中神的珍珠,不管世界如何黑暗,我們要相信神是真的,相信神掌權,我們跟從神,按神的話而行。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謝謝祢藉路得跟從拿俄米的故事教導我們要緊緊跟從聖靈。願我們都能與祢同工,同樣成為閃亮的明珠,在祢國度中見證祢的榮耀。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