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路得記3章

順服與等候

在這一章中,我們看到除了順服,也要安坐等候,這是路得的順服。

路得記第三章可分三段:v.1-5、v.6-13、v.14-18

一、 引導 (v.1-5) 

拿俄米引導路得尋找安身之處。這時,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她與路得相依為命。然而,拿俄米卻想到要為兒媳尋找安身之處,這是拿俄米對路得的愛,拿俄米彷彿如聖靈般帶領路得走上蒙福的路;拿俄米是預表聖靈。按猶太律法拿俄米可要求至近的親族盡諸般的義迎娶路得,波阿斯並不是至近的那一位。但拿俄米卻看見路得恰巧到了波阿斯的田,而波阿斯對路得亦是滿有恩寵及保護,就算收割的季節過後,波阿斯也沒有改變。拿俄米是明白波阿斯與路得倆情相悅,是合配的一對。於是,她指引路得走該走的路。路得本是每天拾麥穗的,人生沒甚麼盼望的,但拿俄米看見時候到了,於是她便指引路得走上蒙福的路。唯神才知道甚麼是對我們好,所以我們不用著急,聖靈的引導是有時間的。拿俄米的引導是恰恰好,她對路得說今夜是波阿斯在場上簸大麥的時候,這真是最好的時機。神的時間是最美好的,我們要等神的時間,不可越過神的時間。波阿斯和路得的時間是最好的,拿俄米是路得的遮蓋,她看到了,她便指引路得走上蒙福的路。

二、 順服 (v.6-13) 

路得順服婆婆,就按照拿俄米的吩咐而行,路得的順服是很難的,一個年輕貎美的女子何堪此事?倘或給人看見,事情就糟透。路得的順服確是有冒險的,倘波阿斯不理睬就不成事了。然而,拿俄米這樣的決定不是沒有道理,波阿斯是以利米勒的第二個至近的親屬。在律法上,至近的親屬應盡諸般的義。拿俄米回到伯利恆,已完成了收割期,那是五十天的日子,然而,那至近的親屬卻不曾主動照顧她們。所以,拿俄米就要求路得主動到波阿斯的田裡。感謝神!波阿斯亦是順服的人,他沒有欺負路得,他知道尚有至近的親屬,究竟他能作甚麼?他需要按照律法來做,就是找那至近的親屬。

三、 順服後只管安坐 (v.14-18) 

這時人確不能做甚麼,我們只管安坐等候神的時間,因為神有祂的時候,是屬神的事,神必會為我們每一個人負責。這是不容易,但我們仍要順服神,因為神必為我們成就大事。

禱告和回應:

呼召在婚姻路上仍等候神,在等聖靈的引導的,求主把安坐等候的心給這些弟兄姊妹,聖靈必定引導我們找到安身之處;但要順服,等候聖靈的引導;也求神把安心、喜樂的心放在弟兄姊妹當中,讓他們等候神的時間。當我們等候順服,是要付很大代價,會面對危機,但要信靠神,我們要完全的放手。不單在婚姻,在很多人生決定的事情上,我們都要順服等候神的引導,順服神並等候神的時間、話語,求主為我們開路,在順服時願意付代價,求主幫助我們可以放手。我們這樣跟從神,知道往後日子的恩膏會比從前的更大。■【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