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十誡
一、引言 (15:1)
以色列人一年三次朝見神,他們帶著禮物和奉獻來獻祭,獻祭是他們的服事和敬拜,所以新約聖經對「活祭」這個詞,可以解釋為服事或敬拜。以色列人一年三次去朝見神,就是事奉神和敬拜神,敬拜是他們的事奉,他們獻祭、奉獻、唱詩、跪拜、禱告、許願和彼此祝福,這是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聖殿時會做的。
他們入到城門口時便要問祭司:「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15:1) 這樣問是一種禮儀,即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住在聖山,寄居在神的殿宇裏。原來進入神的殿去事奉和敬拜神是有條件的,並非所有人都可以。這當然是指舊約的年代,第一、第二聖殿的時期。
他們很想進入聖殿,很想敬拜神和事奉神,他們真的要問誰可以進去?我們不要假設自己一定可以進入,這是一種心態。我們來教會崇拜,要有慎重的心態,要知道自己是來敬拜神、事奉神,不能隨隨便便,我們不是理所當然可以進入至聖所。
二、內容:誰可以進入?(15:2-5a)
祭司回答說,「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15:2-5a)這是很工整和對稱的排列,第二、四節是正面的;第三、五節是反面的。這裏共有十件事,正反十個條件,彷彿是十誡一樣。這十個條件是指我們來敬拜神和事奉神時必須有的十個條件,誰可以進入聖殿裏?誰可以住在聖山?要進入去敬拜神先要有預備。
A. 對自己,是正面的:(1) 行為正直;(2) 做事公義;(3) 心裡說實話的人;
「行為正直」是指你的為人要完全;「做事公義」是指做每件事要做得對;「心裏說實話」是心裏說的都是真理、真實的話。這三個條件是指我們自己的行事為人,內裏有否真理。
B. 對自己,是反面的:
(4) 他不以舌頭讒謗人;(5) 不惡待朋友;(6) 也不隨夥毀謗鄰里。
「不以舌頭讒謗人」,「讒謗」是指到處走,即是舌頭不要周圍滾動,不要多口、長舌,要控制我們的舌頭;「不惡待朋友」中的「朋友」是指別人,即對所有人都不可以惡待;「也不隨夥毀謗鄰里」,「毀謗」是指傷害,不要以眾凌寡,不要跟隨別人,特別是傷害別人的事一定不要做。
C. 對人方面,是正面的:
(7) 藐視匪類,同時尊重敬畏神的人,「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15:4a) 「藐視」意思是不會看高,即他不看高那些匪類,不會對那些人有高的評價,不要高攀他,不要與他做朋友,你要瞧不起他,因他必有惡果。你若跟他一起就會幫助他,鼓勵了他。不管他是否很有錢,也不要給他好的評價。我們的眼睛不要高估這些匪類,卻要尊重那些敬畏神的人,儘管對方甚麼都沒有,甚至是被欺負的,我們也要看他們很有份量,「尊重」是重量的意思。
(8)「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15:4b)他不會因為自己吃虧而不行善,要看重敬畏神的人,他願意起誓,不會因利而放棄這原則,縱然自己吃虧仍持守這原則。他與敬畏神的人同夥,而不與匪類同行。或許因此匪類會對你不利,使你吃虧,但我們要有決心行敬畏神的道路。
特別在職場的人,喜歡哪一邦人有勢便靠近他們,希望對自己有利。但聖經教我們不要這樣,我們要看重哪些敬畏神、有原則的人,縱然你會受虧損,我們仍要這樣做。因為大老闆是神,地上的老闆會換的,只要你跟從神,你便可以留下來。
D. 最後有兩方面是反面的,「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15:5a)
(9) 不放債取利,他不會用錢來賺弟兄的錢。古代沒有銀行,買房子和做生意要向弟兄借,對方便收取利息,但聖經說不可以。在教會裡也不要借錢,因我們不要有債主和欠債者的關係;弟兄間不要借錢,因為會造成關係斷裂。但對方若沒飯吃,一定要幫助他。
(10) 不受賄賂,即我們要有原則、不犯法、不收黑錢,大家也知道這是不對的。
我們對人要看重敬畏神的人,不為利益而犧牲原則,反面是不要借貸,不收受賄賂,不要為錢去做不該做的事。
三、結論 (15:5b)
「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15:5b) 「動搖」即跌倒、失腳。永不動搖是一個應許,當我們能持守這「事奉十誡」,就永不動搖。我們來到神面前,神會大大祝福我們,我們的事奉會蒙神悅納,我們一生都永不動搖,所有屬你的都永不動搖。不怕任何風暴,或經濟動盪,因為神應許你「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我們事奉神要先省察自己,不要以為喜歡怎樣敬拜都可以。我們要謹慎,要持守。遵行這「事奉十誡」,可能未必完全做到,甚至很多都做不到,我們需要恩典。所以,我們來敬拜神、事奉神,要常存感恩、認罪的心,要謙卑,知道自己也有軟弱和黑暗,我們並不比別人公義。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本不配來敬拜祢、事奉祢,感謝祢給我們恩典。求主讓我們常存一顆感恩、認罪的心,謙卑地來敬拜祢。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