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7章

天人交戰


一、 心靈和儀文 (v.1-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v.6)

在解釋和律法的關係,或者說基督徒如何脫離律法的關係時,保羅舉婚姻的關係作例子。基督徒被律法約束,就如同婚姻的關係一樣,婚約是永久的,在正常的情形之下,除非一方死亡,婚約才能解除,另一方才可以和別人結婚,丈夫死了妻子可歸別人。基督徒本來是在律法之下,是被律法所約束;但在他相信基督的時候,就得與基督聯合。基督徒要脫離與律法的關係,也必須死亡。過去我們是在律法的管轄下,人自己死了,就脫離了律法。

舊約有很多的規定,都是儀文。耶穌要求我們以心靈和誠實去事奉,這真是既抽象又具體的。很多人都想跟611,希望教會增長復興。611是很難跟的,開會時我們禱告、討論、領受啟示,事情變化很快,因為我們也是跟著聖靈走。


二、 律法和罪(v.7-13)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v.7)

律法叫人知罪,「誡命」是指律法中的一些具體的命令,這裏特別指出貪心來。人本性的悖逆就是不願意順服權威。保羅舉出貪心作例,神說不可貪心,人就更貪心;其他的誡命會產生同樣的果效。

比如說有一本書,賣的不怎麼樣?然而,當政府部門列這書為禁書,人群就關注,結果就暢銷大賣。當律法規定了,人心的反叛就出現。

從前我在美國讀神學,學校只有一條校規。校長說:「我年紀老邁都來晨禱,同學也要來晨禱。」來了晨禱,也不用簽到,這學校畢業的條件,乃是由校長的印象決定,因為他每課都到。然而,這校規一公開,就無人可守住,人心就做不到。人是軟弱的,能夠順利畢業的,是恩典,是校長的憐憫,沒有甚麼值得誇口。我們在罪中掙扎也是一樣的。


三、 逆向思考 (v.14-25)

「我所願意的,我不去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v.16) 保羅心靈中有一個掙扎,他願望一件事,卻行另外一事;因為他像奴隸一樣被賣給罪了,所以在屬靈的生活中沒有自由。這是基督徒生活的一個恰當的寫照,生命中罪的問題不解,他屬靈生活中就沒有自由。這種掙扎是屬靈的掙扎,而不是道德倫理,或心理上的掙扎。

對神學生來說,畢業的條件是要符合讀經要求,有好幾屆的學生臨到畢業前,讀經讀到吐和哭。其實我們只是每星期有簡單的要求,但人就是抗拒,非得在最後不可。我曾經有機會參加一個連續21天,每天三次,每次二小時的敬拜聚會。初開始,早上很好,下午卻過得不容易,晚上已經受不了。到了第二天,因為接觸太多,肉體就開始抗拒,想著要離開。

我家的小兒子事事都說「不」。後來我反過來對他說,全家都去看電影,只有你不可以,他就立時說要去了。同樣,人往往都是抗拒神,抗拒律法,抗拒敬拜的。這真實反映了「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v.18)

保羅寫出我們真實的光景。我建議大家一個逆向思考的方法。當你很想作的,心裡感動卻是不要作的,我建議那你就不要作。如果,你不想作,心裡感到掙扎的,我建議你就快快去作。比如今天晨禱很想來,但天氣很冷心裡就掙扎,那你去晨禱就對;又譬如,你知道該奉獻,心裡卻掙扎,那你就要快快奉獻,作了心裡就得平安。該作的,卻不想作,那就要去作;不想作的,心裡卻掙扎,是因為你知道這件事是好的,那你就要作。這是一個逆向思考的原則,然而大前題,這一切都必須符合真理和聖經原則。

或許有弟兄姊妹向辭掉工作讀神學,但心裡很掙扎。你多想你會比現在更辛苦。弟兄姊妹,當你處於天人交戰的時刻,要勇敢,要果斷。許多時,我們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事情,很想作又不知道該如何決定。無可厚非,晨禱是非常重要的,但比不上你在關鍵時刻做的決定。倘若,我們掙扎一件事情掙扎得越厲害,表示這事情越關鍵,影響得我們越深。我們要抓住神的節奏,對自己狠一點,在掙扎時讓逆向思考的原則幫助我們改善與神與人的關係。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面對人生中每一個掙扎,讓我們靠主進入恩典中,得著自由,得著能力勝過心中的交戰。■【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