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14章

只禱告,不控告


前言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羅14:3)

保羅在這裡談堅強與軟弱似乎與常理不同,原來愛吃的人是信心堅強的人,外邦人對吃沒有甚麼規條;猶太人則不同,他們對吃有很多的禁忌,只吃菜蔬,所以保羅說不吃的人是軟弱的;然而,猶太人卻認為自己在屬靈的事上,是剛強的。事實強或弱,是自己個人的看法而已,對猶太人而言,他們似乎又不能明白。

有同工說肥美才是健康,其實她是故意取笑我們。保羅這樣說,也是帶給猶太人很大的衝擊。甚麼都不吃,那是自以為屬靈,比人強;凡物都可吃,那是信心的問題。然而,猶太人這樣看,他又堅持外邦信徒跟隨,這就是軟弱。我們如何堅持?這是帶給他們很大的衝擊。過去我們很多弟兄姊妹屬中產的,到了荃灣,面對眾多草根階層的弟兄姊妹,我們的態度讓如何?


一、 彼此接納

猶太人不吃豬肉,中國傳統社會卻是吃豬肉而不吃牛肉,因為牛是用來耕田。從前雞很貴,日常不會吃雞。今天時代不同了,雞很便宜,反而勸導我們不要吃太多雞。我們中國人習慣吃豬肉,要我們不吃豬肉反倒困難。其實外邦教會與猶太教會不同,使徒保羅在這裡勸教強的要扶持軟弱的。初信的和信主很久的人的生活習慣不同。我們信主很久,我們也習慣了一套方法。對抽煙、喝酒的人我們有很多意見。從保羅的教導,我們要反思,不要動輒以信仰和屬靈的基準去評價軟弱的人。

有人愛看連續劇,我們不能因自己不看而論斷他人的信仰有問題。關於浪費時間等事實、生活習慣都是價值觀的問題。我們面對這些弟兄姊妹,我們又當如何?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v.1) 弟兄姊妹,我們不要審判別人、控訴別人,因為論斷是審判。除非關乎道德的問題,不然我們不要論斷,更不要彼此論斷,意思是說我們要接納。因為:

1. 神接納我們每一個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v.3) 縱然初信的人抽煙,都輪不到我們勸告他。因為他無論怎樣,是好是壞,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就是神,自有主來責備、引導。正如別人的孩子不用你來勞心一樣。弟兄姊妹,讓我們凡事都交由我們的主來作主。


2. 甚麼事都為主而作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v.6) 事實我們所有的事情都是為主而活,不要為食物而爭論。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為主而做。


3. 不要論斷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v.10) 每個人都是為主而作,我們每個人都要獨自面對神的審判。我常向愛行為導向的弟兄姊妹說,不要愛坐在審判席上。我們不要攻擊人,因為我們每個人都要被審判,耶穌也只是坐在施恩座上,各人都要被主審判,我們不要當審判官坐在審判席上。


4. 在乎神所在乎的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v.13) 如果我們論斷人,等同叫人跌倒。我們應互相扶持,「按著愛人的道理行」(v.15),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v.17)。

這是基於愛的道理。我們不要硬要辯論,強加於別人。不然,他人偷偷去作,這樣就導致弟兄姊妹跌倒。那麼,猶太人的問題在哪?保羅也是猶太人,但他沒有強把割禮、食物的儀文加到外邦人身上。其實在以色列有一個宗教的靈,那是控訴的靈。以色列裡有很強宗教的靈,就是人覺得自己為宗教發熱心,外面所表現出來的就是律法主義等規條。如果律法說:「這是罪,如果你是這樣,你就應該下到地獄去。」但是我們的神說不是,祂設立律法是為了把眾人都圈在祂的憐憫之中,要讓人認識到自己達不到律法的要求。律法是對的,但亞當犯罪以後,罪性在我們裡面,我們達不到律法的要求。所以,神把祂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把我們圈在祂的憐憫之中。我們常常用律法要求自己,也用律法要求別人,沒有愛和憐憫,也沒有用恩慈和憐憫使人變得有力量起來。

我們不要要求他人和自己一樣,譬如:有親友抽煙,我們要接納他們,但不代表我們贊成對方。我們千萬不要說:「你抽煙就不能上天堂。」神可能會對你說:「你毀壞了我的工程。」我們要在神面前謙卑。凡事讓我們的主來作主。


禱告及回應:

求主赦免我們,不要因個人執著、習慣、行為而破壞了神的工作,拆毀了人的生命,叫人跌倒。求主幫助我們學習保羅的生命,求主給我們使徒的心去愛初信的人,愛我們覺得不可愛的人,讓他們認識真理,叫真理讓他們得自由。■【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