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六章的結構是先講述兩件神蹟,然後為神蹟作解釋。約翰福音共記載了七件神蹟,這一章記載了第四及五件,七件神蹟都是表示耶穌是誰。另外,約翰福音也記載了七個宣告「我是」,這章記錄了第一個「我是」。
約翰福音第六章可以分兩段:v.1-21、v.22-71
一、 兩件神蹟 (v.1-21)
這裡記載了兩件神蹟、兆頭(signs),首先是五餅二魚的神蹟,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並剩下十二籃子,然後眾人要來強逼耶穌作王,祂就獨自退到山上去(v.15)。跟著門徒上了船,天已經黑了,忽然狂風大浪(v.17-18),代表黑暗掌權,耶穌就在此時在海面上行走,門徒就害怕,當耶穌上船風浪就平靜。這兩個神蹟顯示出耶穌就是救主、是基督。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十分熟悉出埃及的故事,在曠野他們沒有食物,神藉著摩西的禱告降下瑪哪,就是他們得不著飽足,唯有神能滿足他們,現在這些群眾也在曠野,沒有食物,但主耶穌關心他們,要讓他們得著飽足,祂行這神蹟為要顯明祂就是賜人糧食的那一位。另外,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紅海分開,以色列人行乾地,現在耶穌也行同一類的神蹟,行在海面上(海代表魔鬼的權勢),所以耶穌是勝過海,勝過大自然。以色列人在舊約所經歷最大的兩個神蹟,現在就在耶穌身上可看見同樣的神蹟,證明了耶穌就是他們的基督、救主,是拯救他們的,是神差來的,正如在舊約神拯救以色列民一樣。所以耶穌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v.29)就是信耶穌是基督,這兩個神蹟都是指著耶穌是基督。這神蹟發生的時候,是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v.4),就是宰羔羊的時刻、獻祭的時刻,指到耶穌基督要擺上自己,也代表祂是生命的糧。
二、對神蹟的解釋 - 耶穌是生命的糧 (v.22-71)
這裡也記載了第一個「我是」,「我是生命的糧」(v.35),這是對神蹟的解釋(decoding/debriefing),並且接著有話語的教導,及人的反應。這裡可以分四小段,頭三段是對眾人的問題作出宣告,最後一段是針對門徒的問題作出宣告。
(1)v.22-40
人的動機是受人性的限制,他們來找耶穌是因為吃餅得飽,不是看見神蹟而相信耶穌是神,耶穌告訴他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v.27),耶穌針對他們的動機去提升他們,叫他們突破,但他們不完全明白,所以他們問:「我們當行甚麼,才算做神的工呢?」(v.28)他們覺得要作工才能得著人子所賜的食物,而耶穌回答他們:「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v.29)人的問題就是怎樣可以信祂,「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v.30),這就是人性的限制及要求,人想用行為來換取,不懂得恩典信心,單憑眼見。我們要省察自己,是否也是如此,如香港人一生為錢財、為換樓而活,單單追求世界,因為他們只憑眼見,不是靠信心,人為著會朽壞的而活。耶穌在此作出宣告:「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v.35)另外祂行另一個神蹟是表明祂勝過這世界,勝過自然界,勝過黑暗,所以信祂的人就不需要懼怕,因為與耶穌一起就永遠得著飽足。
(2)v.41-51
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v.41),他們不明白也不信,更不能接受。耶穌告訴他們「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v.44)這一切事都是神所做。人的限制就是不容易接受自己經驗以外的事,所以是父親自己把我們吸引過來。當遇見我們經驗以外的事,我們需要看神,因為是神的工作,我們要明白神在作什麼。所以耶穌再次宣告「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喫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喫這糧,就必永遠活著。」(v.48-51)
(3)v.51-59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v.51)解釋祂是從天上來的,這糧就是祂的肉。但他們不明白怎吃祂的肉,耶穌解釋給他們知道人子的肉、人子的血就是生命,「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v.54)耶穌向他們最後的宣告,就是祂的肉、祂的血叫我們得著生命、永生,因為祂是為我們而獻上的羔羊。
(4)v.60-71
門徒也有同樣的問題,他們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v.60)但耶穌回答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v.63)他們不明白,「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v.66)耶穌是基督,是神所差來的,祂要成為眾人的生命,犧牲自己。但猶太人心中的救主是王的形象,所以他們要迫耶穌作王;但耶穌表明祂不是來作王,而是來犧牲。
備註:
約6:11「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是講述耶穌的職事,在這裡,耶穌就是把餅拿起來擘開,象徵祂自己的身體為我們擘開,叫多人得著飽足。所以一個屬神的生命,被神用的生命,是願意捨的生命,是願意分出去的生命。今天611靈糧堂的異象(賽61:1)是否能完成,在乎我們是否願意捨、分出去。
約6:66「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他們不願意分出去,他們以自我為中心,他們的動機是要滿足自己的需要,只為自己而不分出去,受到很多人性的限制。求主幫助我們不要落入6:66,即代表魔鬼的作為。
提醒:
我們需要突破人性很多的限制,我們也要願意為主捨去、擺上更多,求神的靈臨在我們中間,因為耶穌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們要有信心去接受神的話語,讓神成為我們的生命,讓我們成為神手中的神蹟奇事。我們要省察自己,會否有行為導向,用行為嬴取人的肯定。耶穌是生命的糧,今天讓6:11也應驗在我們中間,讓我們的眼目單單注目看耶穌。■【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