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兆頭!
前言:
約翰福音共記載七個耶穌的神蹟,這又稱為「記號」,也記載主耶穌七個「我是」;而本章耶穌醫治畢士大池旁的病人,這是第三個神蹟;這神蹟下單顯示耶穌是神的兒子,也顯示神對人的心,目的讓我們知道神的心在耶穌身上,主耶穌是有神的心。
一、神兒子的慈愛(v.1-18)
父神的心是施行慈愛,祂的慈愛給予我們新生命。約瀚選材很特別,這神蹟在一節期內發生,作者沒有記下這是甚麼節期,更形重要的是發生了甚麼事情。重點在畢士大池發生,這是靠近羊門,這門是進入耶路撒冷城的門,被引進大君王城的門,而畢士大意思是慈愛之家,這門把人引入神的慈愛,主耶穌來是把人引到神的慈愛中,神要人進入這慈愛的家中。在這裡看到很多病人,其中一個病了38年的癱子,躺在旁邊,主問他是否要得痊癒,這人卻埋怨多年來無人可幫助他,抱他放入攪動的池子裡,這個病人等待神的憐憫,極度渴望,但多年來無人助他得醫治。慈愛可以又翻成恩寵,38年無人給他憐憫,主耶穌出手要醫治他,為什麼呢?當中有許多病人,為何要選他呢?因這人最須要憐憫,他的對話中很多苦毒怨氣,很負面回應耶穌,「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v.7)沒有人幫助他,他很須要主的憐憫。有時這也是我們的借鏡,我們很須神的憐憫 ,其實我們很不配得,但主還是主動憐憫我們。這人也不配得,但主還是憐憫他,醫治他的病;可是這人不知醫他的是誰,後來主還找着他勸告,不要再犯罪,耶穌基督出於憐憫,並顯示神對世人的慈愛,何等深廣。但這人忘恩,還把主耶穌出賣了,告發耶穌而使祂遭猶太人逼迫,他告訴猶太大,為要得他們認同肯定,討好他們。這癱子其實也預表我們,預表以色列人,神兒子到世上來,人們不接受祂,又如黑暗不接受光一樣,人經歷神憐憫,最後還是不要神,但神仍愛他們,第三個神蹟記號,是顯出神的慈愛,耶穌有神的憐憫,有權柄,這記號表明主與上帝同等。「所以 猶太 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v.18)
二、神兒子作更大的事(v.19-30)
主耶穌作更大的事,有三方面:a. 更大的事是指死人復活,為叫人得生命,「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v.21)b. 是審判權父交給子,「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v.22)最後c. 耶穌是神兒子,信祂的人得永生,「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v.24)但這癱子要猶太人,反不要主耶穌。
三、神兒子有更大見證(v.31-47)
上帝為耶穌作見證,差我來的父為我作見證,不單從人而來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v.37),父又差子醫好這癱子,是上帝指示祂完成的。另外主受浸禮時,天上父的聲音為衪作證;神的話藉聖經作見證,只是人們不信,「你們查考聖經 ,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v.39-40)
我們服事神不是討好人,怕與人衝突,怕人不接納但忽略神,沒有討神喜歡,便不能做神要我們做的事情。故我們常省察,我所作的為誰而作,「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v.19)
禱告與回應
主耶穌,我們曾經像癱子,不懂感恩,不知討誰喜悅,主啊,求祢赦免我,我要選擇敬愛祢,把祢當得的榮耀歸祢,教我不求人的肯定,惟求祢的旨意成全,願祢引導我們成為祢合用器皿。禱告奉主耶穌之名,阿門。■【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