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翰福音18章

特為真理作見證


一、耶穌自願飲苦杯 (v.1-11)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v.4)「出來」的意思是向前行,耶穌離開門徒,迎向要來抓祂的人,當中有一隊兵,有差役,即聖殿的守衛,有祭司和祭司的僕役,還有猶大。

耶穌兩次問「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v.5-6) 為甚麼數百多人會退後倒下?這裡有兩個意思,首先我們看到的是耶穌自己把生命交出,不然誰也動不了他。此外,我們看見耶穌的能力。他們是在黑暗中暗暗來抓耶穌,是屬黑暗的;然而,耶穌是光,祂帶著能力。

「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這是耶穌第二次問「你們找誰?」的目的。祂起來保護門徒,情願犧牲自己。在最後一晚,祂將要被抓了,然而,耶穌仍愛護每一位門徒。如第13章記述:「耶穌就愛他們到底,為他們洗腳」。在耶穌面對最黑暗的時刻,耶穌仍保護祂所愛的人,挺身保護門徒可以安然離去。

弟兄姊妹,你的事奉,你的生命在黑暗中嗎?這裡我們看到耶穌會給我們平安,祂縱然面對黑暗,耶穌仍保護門徒不會失落,正如耶穌在我們的困境裡同樣會幫助我們一樣。


二、耶穌受審 (v.12-40)

在耶穌受審的時刻,祂面對三個人,面對三個階段:

i. 亞那 (v.9-23)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v.19-21) 從耶穌與亞那的對話,我們看到耶穌表明自己沒有在暗地裡說什麼,而所有事都是公開講的,並沒有暗地裡講。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v.22) 差役打他,這並不是說耶穌回答的態度,也不是說耶穌不可以對大祭司沒有禮貌。從耶穌的回答,耶穌是指出大祭司審訊他是在暗中行事。「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v.23) 從這裡我們可看到,亞那的審問是不公開的審問,是違背真理的審問。


ii. 該亞法 (v.24-27)

在約翰記述裡沒有記下該亞法的盤問,這顯示該亞法的盤問是沒有真理的。該亞法有權、有位,卻沒有真理。


iii. 彼拉多 (v.28-40)

彼拉多的記述比較多,彼拉多二次問耶穌是王否?耶穌的回答很奇妙,「我的國不屬這世界」(v.36)。「屬」原文的意思是 “from”,即「從」,耶穌不是「從」這世界而來,他是「從」上而來。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v.37-38)。彼拉多抓不出耶穌有甚麼罪,意思說耶穌是沒罪的。彼拉多可以無罪釋放耶穌,然而彼拉多不認識真理,也不行真理,他為了討好猶太人,不釋放耶穌。他帶耶穌到猶太人面前,要他們在耶穌和強盜巴拉巴兩者中選擇釋放其中一個。

耶穌「特為真理作見證」,真理是神的話,神的救贖,神的永恆。耶穌到世上來為要叫人認識真理。耶穌的國是屬乎真理的國度。「見證」原文的字根意思是「殉道」,見證就是用生命,用神蹟奇事顯出神的心意。歷史的強權都過去了,世上任何的國度都要過去,唯真理永存。真理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真理不是用土地、教會人數的多與少來衡量,真理是在於神的言語,人是否以生命擺上,甚或為真理殉道。

今天,我們有否用生命來表達對神真理的順服,為真理把生命擺上?我來到香港,是神給的杯。一切的話都是從真理而作,我相信神的話必定成就。耶穌說祂不屬此世界,「我為此而生」,讓我們與耶穌一同作王,為真理擺上自己,為神給我們的異象起來作見證,同時我們要有聰明智慧來回答世人,我們不屬這世界的。

真理是一個「領域」,且比任何物質都大。我們相信神的話必成就,今天,我們正是為此擺上自己,我們教會一直這樣前行,為神成就在中國的命定擺上。弟兄姊妹,讓我們起來,帶領我們的家人,朋友往真理的道前行。


禱告及回應:

弟兄姊妹,我們帶著聖靈的能力,帶著神話語的應許,你可願意起來,特為真理作見證?為真理作見證是要付代價的,倘我們不能向身邊的人作見證,我們又如何向跨文化的外邦人傳福音呢?教會才200多位小組長,其他2000多人呢?我們要不要起來為主作見證?耶穌起來為真理作見證,求主幫助我們起來作組長, 為祂作見證,在黑暗中作鹽作光,顯出神真光的大能。■【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