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翰一書2章

行在光明中


前言

第一章提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1a),就是耶穌;也提到「神就是光」(1:5a),我們怎樣行在光中呢?就是要認罪,不要自以為無罪。能夠認罪,便行在光中,彼此相交。第二章繼續教導我們要行在光中,與神相交。神是光,當神與我們相交,那相交的部分再沒有黑暗,神的光就成為我們的光。這裡有四件事,可以使我們脫離黑暗。


一、不要犯罪 (2:1-2)

「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2:1-2)我們要行在光中,首先就是不要犯罪。當時教會中有些外邦信徒,真心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百分百的神,卻不容易相信祂也是百分百的人。他們覺得舊約的律法完全跟他們無關,因為他們是新約信徒,耶穌的公義已成為他們的公義。耶穌不犯罪,只因為祂是神,而他們是人,當然會犯罪,因此覺得犯罪也不要緊,律法也不能定他們的罪。

約翰糾正他們,並指出若要行在光中便不能犯罪,因為神是光。《約翰福音》提到,耶穌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正因祂有血肉之軀,卻能勝過罪,祂才能為我們作挽回祭。既然耶穌勝過罪,我們也要勝過罪。今天我們要遵守律法不犯罪,因為耶穌也不犯罪。我們要相信並遵行律法上一切的誡命,但我們要感恩,因為我們裡面有聖靈,而律法的要求,耶穌已經為我們成就了,今天我們靠著聖靈和主的救恩,我們可以很輕省和自由地滿足律法的要求,並且我們是超過了律法。其實律法提醒我們不要犯罪,讓我們知道何謂罪,我們靠著耶穌已經出死入生,已經脫離罪和肉體的那個律,我們活在賜生命和自由的律中,靠著耶穌基督得永生。


二、遵守基督的誡命 (2:3-11)

「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 (2:3) 原文是「知道你們認識祂」,外邦信徒既然知道耶穌是他們的救贖主,便要遵守祂的誡命。「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的。」 (2:4a) 能遵守神的道,愛神的心便更完全,更能在祂的愛裡。

如果我們在黑暗中,但努力去遵守神的誡命,我們會來到光明中與神相交,更認識神。相反,如果我們說認識神,卻不遵守祂的誡命,我們便仍舊在黑暗中,越往黑暗裡行,就越不能與神相交,也不能認識神。我們要有決心行在光明中不犯罪,要與神越走越近,我們越與主相交,就越知道自己是住在光明裡。若自以為已經得救,耶穌已赦免了我們的罪,律法與我們完全無關,然後過著hakuna matata (動畫電影《獅子王》裡面的術語,放鬆的意思。) 的日子,這樣我們離神的國只會越來越遠。

「親愛的弟兄阿,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2:7-8)外邦信徒覺得基督這條命令是舊命令,他們不需要遵守,約翰就告訴他們這是新命令。但猶太信徒很守舊,舊約仍挷著他們,他們不在乎新命令,所以約翰說這是舊命令,是他們從起初所領受的命令,並無改變,不是耶穌來了就改變了律法,同樣是那舊命令。對我們來說卻不是問題,我們相信並遵行舊約和新約的命令,且有聖靈的幫助,就更能從基督救主的角度解釋舊約的命令。

其實新命令的意思不是時間上遠近的新舊,是指Kairos(特定的時刻),是fresh的意思。耶穌把這舊命令帶到新時代來,就有了新的意義、果效和作用。現在黑暗過去,真光照耀,遵守這命令會有更大的果效。「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2:10)所以,我們要住在光明中,就要彼此相愛,這很重要。


三、不要愛世界 (2:12-17) 

第12至14節,約翰分別對小子、父老、少年人說話,且說了兩次。他指出,小子罪得赦免,父老認識那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勝過那惡者。不論小子父老或少年人,從年少到年長的每一個人都知道神,且不斷在成長中,小子知道有救恩,知道怎樣爭戰,更知道神,既然如此,就不要愛世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2:15)一切的情慾都會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永遠常存。

世界是黑暗和會過去的,如果愛世界就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也不在光中,惟有遵行神的旨意可永遠長存,一切果效也會存留。約翰勉勵當時的信徒不要效法世界,要跟從神勝過罪、勝過世界、勝過惡者。


四、信心常存心裡 (2:18-29) 

「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2:24a) 我們聽了約翰的話,並主所傳給我們的福音,我們就要把這些都存留心裡,不減少、不改變,不要被異端邪說拉走,這就是信心。約翰也提到恩膏和恩膏的教訓,其實是指聖靈。我們聽了多少,聖靈會藉信心的運作幫助我們,我們若能保持這些,我們就可以與主相交,也行在光明中。

我們也要行公義,「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2:29)行公義就會在光明中,我們要保持信心,繼續行公義,不要犯罪,如此我們便與神相交。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要向祢認罪,我們常輕忽耶穌的救恩去犯罪,也不遵行祢的誡命,且愛世界上的事,求主赦免。求聖靈來幫助我們,能行公義,不犯罪,住在光中,以信心與主建立真實的關係。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