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翰一書1章

生命之道

在約翰心裡面,有一團火,就是生命之道,讓他一定要傳給人,正如他寫約翰福音,「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在這裡約翰一書中,「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v.1),他也提到「道」,並且都論到「起初」,是他與神之間有很深的啟示與認識;我們生命當中經歷神的什麼、聽到什麼、看到什麼,那就是我們要傳出去的。

約翰一書第一章可分兩段:v.1-4、v.5-10

一、 生命之道的服事 (v.1-4) 

我們擁有這生命之道,可以怎樣去服事呢?「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v.1)我們要有生命之道的服事,「原有」原文是that, which那樣事情,我們要能講出「那」是什麼事情。「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v.1)這是約翰自己第一身的經歷,並且「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v.2),是可以具體的表達出來,因為原本就有的,所以是能領受到的,這些也是神的恩典。「現在又作見證」(v.2),當摸過之後,就要去作見證,見證很重要,我們要見證所看見的,這就是我們的服事,見證的目的,是要帶來翻轉,人本來不認識,作見證後他們的生命要因我們的見證而有所改變,這就是彼此的相交;所以每一個服事都要帶來改變。「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v.2)就是要去傳,把我們所有的,傳給對方,「使你們與我們相交」(v.3),因為傳了之後,對方有改變,雙方生命中都有這生命之道,於是可以彼此相交;並且,「使你們的喜樂充足」(v.4),當雙方都有生命之道,又可以彼此相交,大家都有這團契(fellowship),就是把我有的給你,大家就喜樂滿足。

這裡可以用「我們的服事(ministry)是什麼?」來總結,「服事」就是把我們所有的給人,因為我們的見證都是摸過所得著的,若我們沒有經歷過這位神,我們無法把祂介紹給人;若我們沒有經歷過聖靈的能力,所傳的就沒有聖靈的能力;若所傳的不是經歷過的,就會是空洞的,因為裡面沒有生命。所以我們所傳的信息一定是要在我們的生命裡,所以傳生命之道,就是傳所經歷的。

二、 生命之道的信息及特質 (v.5-10)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v.5)這是約翰所領受的,是他報給我們的信息,把他領受的給我們。神是光明的,在神裡面全沒黑暗,亳無罪過,這是約翰所經歷過的耶穌,是把父神表明出來。他講出了五個「若」,分三組:
(1) 「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v.6)這裡提到「真理」就是「道」,「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v.7)
(2) 「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v.8) 這裡也提到「真理」就是「道」,「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v.9)
(3) 「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v.10) 這裡提到「道」。

約翰三次提出「真理」或「道」不在心中,我們不在真理裡面,真理也不在我們裡面,因為神是光,「若」我們仍在黑暗當中,就不會在光中,因為光中沒有黑暗,這光就是真理,光會照出我們的罪,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罪,所以若不認罪,就代表我們不認識這光,心中是沒有真理。我們要承認我們的罪,才能進入光中,若我們認罪,神兒子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就可以與神相交,神的道就在我們裡面。並且,我們沒有什麼可向神隱藏,我們裡面有什麼罪或不好的,神都知道,因為神是光。

禱告和回應:

求主讓我們更多認識及經歷神的愛、大能、聖潔、醫治,以致我們可以去傳講,因為我們要傳講與神的經歷。神是光,在祂面前不能隱藏任何東西,若我們仍有任何東西向神隱藏,我們要向神敞開,好讓我們能與神相交;我們也需要對付我們的罪,在神面前承認我們的罪,承認我們的軟弱,神是信實公義,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先知行動:牧師為傳道同工按手禱告,把他生命之道傳給他們,然後同工為弟兄姊妹按手禱告,接續把生命之道傳開去。■【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