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翰一書1章

傳神的喜樂


前言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1:4)

這句話成為《約翰壹書》的寫作目的之一,作者希望每一位讀這封信的人都能喜樂。然而這喜樂從何而來?就是「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1:3)


一、 喜樂來自彼此相交 (1:1-4)

弟兄姊妹,你曾否悶悶不樂?主要原因之一,其實是沒有跟人彼此相交。「彼此相交」的原文意思是「擁有共通之處」,原來當我們有共同的經歷和看法,一起分享的時候,喜樂就會臨到。不管是在家庭中、小組裡、同事間,當我們分享共同的經驗時,就會得著喜樂。我和孩子們吃飯時,常常會跟他們分享我小時候的經歷,就是跟他們分享父母小時候的事。當我們這樣分享,彼此的關係就會拉近,因為他們對父母的認識加深了。最近兩年,我與爸爸的關係變好了,談話也更深入,我因此而越發認識他。在家族聚會中,我們又會分享關於父親的事,向他表示感謝,這樣喜樂就充足了。能夠如此相交是好的,但若能分享耶穌基督的見證,那就更好了。因為當我們分享與神的見證和互動,喜樂會再提昇。約翰就是將與耶穌基督相交的經驗傳給門徒,而得著真實的喜樂。

真實的喜樂是跟神、跟人有和諧的關係。我們與神互動,也可以透過作見證把這互動傳給其他人。當我們這樣作,就能常常喜樂。當我們表達對神的認識,有共同的經驗,這感覺是好的。因為當我們有共同的經驗,就能夠彼此相交,更可以跟以後來的人分享經歷,所以喜樂的根源就是彼此分享對神的認識。


二、 喜樂來自行在光中 (1:5-7)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1:6)

神就是光,我們若行在光中,就是與神相交。然而甚麼是在黑暗裡行呢?就是心存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中國人有句俗話:「平生不作虧心事,夜半敲門也不驚。」如果我們有些事是不想讓人知道的,就是行在黑暗裡。這樣不但無法與神相交,也無法與人相交。當然,我們不是每件事都要跟人說,事實別人也不一定想聽,但別人若想知道某些事時,我們能夠坦蕩蕩的說出來,就會很喜樂。因為這表示你是個光明磊落的人。當我們在神和人面前是光明的,就是與神相交。這一點雖是知易行難,但我仍鼓勵大家走這條正確的路。

有些人不敢留在這教會,部分原因正是因為我們的見證都很透明。有時候太透明是會讓人不舒服的,因為人想要遮掩自己,可是看見別人可以這麼輕易的把見證講出來,就會感到壓抑、懼怕。這壓抑其實是從亞當在伊甸園犯罪後產生的,本來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但犯罪以後,就拿無花果樹編成裙子,將重要部份遮起來。這是為誰而作的呢?那時候全世界只有兩個人,所以是為了不讓所有人看見而作的。生命中有些事不想讓人知道,這就是人犯罪後的光景。婚姻的其中一樣痛苦,正是有時候作太太的會對丈夫的事追問到底,但作丈夫的卻不想讓對方知道,這樣雙方都會感到痛苦。這也是留在611的一種痛苦,你若能夠同樣對人敞開,就會覺得很自在。否則你會很羨慕,卻又不敢做,這就是在黑暗裡,不敢行在光中。所以人能夠喜樂,是因為能行在光中。當我們每件事都能夠讓人知道,在神面前是自在的時候,我們就能夠喜樂。


三、 喜樂來自認罪悔改 (1:8-10)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1:8)

人怎會無罪呢?這讓我們學習到,不要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別人說我們怎樣,我們就聽進去,並盡力去改善。事實,我們若為自己辯護,對方也會感到不舒服。這是牧師以前常常調整我的,因為每當他說出對我的意見時,我都會立即有回應,其實這是一種自我防衛的表現。然而當我們學習接受,盡力改進,思想對方為何會有這樣的看法時,彼此的關係就會和諧。所以我們不要說自己無罪,若覺得有問題,只要認罪就可以了,這是很簡單的事,因為神在聖經中已應許「必要赦免」。其實神從來沒有創造一個完美、不會做錯事的人,上帝倒期待人能成為一個肯認罪的人,只要肯認罪就合祂的心意。我以前曾不斷重複認同樣的罪,因為認罪以後,罪疚感沒有消失。後來有位弟兄為我禱告時,才發現我認罪卻沒有交託。事實當我們認罪,神已經原諒我們,與神之間的問題已經解決了,因此罪疚感是不屬神的。聖經既然已應許神必要赦免,我們就要相信這句說話。至於若與人的關係出現問題,除了求對方饒恕外,若有需要為對方彌補損失,我們也要付上應有的代價,這樣關係才能美好。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1:10)

神說謊所指的是甚麼呢?就是神賜下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給我們,為要塗抹我們的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是神說的,所以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否定耶穌的救贖,這就變得好像是神說謊一般。神的作為本是要拯救世人,但若有人堅持自己是無罪的,就好像認為耶穌基督的救贖是多此一舉,所以喜樂的第三個原素就是認罪悔改。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能夠與人彼此相交,常作見證;幫助我們作光明磊落的人,常常行在光中;幫助我們作個願意向神認罪,向人道歉的人,使我們的喜樂充足,與神、與人建立美好和諧的關係。■【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