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伯記34-35章

第三十四至三十五章主要是回應以利戶在第三十四章開頭引用約伯所說的話,但以利戶所引用的,卻不完全是約伯所講或是約伯的意思。

第三十四章

一、 以利戶引用約伯的說話 (v.1-9)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v.5-7)這的確是約伯曾說的,他是公義,並沒犯罪,但神責罰他,別人也責備他,受盡譏誚。但以利戶接著說「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v.8-9)這裡似乎是誣蔑約伯,關於「益處」這詞,可參考約21:14-15「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求告他有甚麼益處呢?」,約伯在第二十一章看見惡人在地上都有強盛,但也有轉入陰間的時候,所以21:14-15是惡人所說的,而約伯是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21:16)就是他不願作惡人,那些只是惡人的想法,但以利戶卻把約伯所說的繼續引申,說約伯曾講他以神為考慮、以神為誇口、以神為得勝,「為樂」(v.9)在聖經裡是勝過、得勝,亳無羞愧,但約伯並沒有如此說,也沒有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v.8),所以是以利戶的誣蔑。這裡是仇敵用以利戶的口去誣蔑約伯離棄神。

二、 以利戶舉出約伯是離棄神的原因 (v.10-37)

以利戶回應引用約伯的說話(在v.5-7):
(1) v.10-15 神斷不至行惡
「神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作孽。」(v.10)神是報應人的,神不作惡,也不偏離公平(v.12),所以難道約伯這恨惡公平的人可以掌權嗎? 是不可以的,就算約伯有公義有大能也不能定神有罪(v.17);這是回應v.5以利戶引用約伯的話,說神行惡,但神絕不會行惡,神所做的只是報應人,以善報善、以惡報惡,所以約伯經歷神以惡報應,代表約伯是惡的。
(2) v.16-20 沒有人高過神或定神有罪
「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v.17)恨惡公平的不能勝過神,不是人掌權,只有神掌權,有公義有大能也不能定神有罪,沒有人是高過神的,所以指約伯是一派胡言。
(3) v.21-30 神的眼目遍察人的道路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v.21) 「注目觀看」原文是set His eyes upon the ways of men,神把祂的眼目放在人的道路上,看通透看明白,神知道一切的事情,也明白約伯所作的一切;並且神審判,亦打破有能力的人(v.23-24),約伯過去有能有力但現在是神把他一切打破,是神設立別人代替約伯,因為神知道他的道路,是神定他有罪。
(4) v.31-37 明確控訴約伯六項罪
a) 約伯沒有認罪 (v.31-32)
b) 約伯不接受神的報應審判 (v.33)
c) 約伯亳無知識智慧 (v.34-35)
d) 約伯的回答如惡人一樣 (v.36)
e) 約伯在罪上又加悖逆 (v.37)
f) 約伯輕慢神 (v.37)

第三十五章 

一、 以利戶繼續回應引用約伯的說話 (v.1-8)

以利戶回應引用約伯的說話(在34:8-9):「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v.2-3)以利戶不斷引申,把約伯說惡人的言論放在約伯身上,來針對攻擊約伯。以利戶說無論做得好不好,對神是沒有用的,唯有對人有一點兒的影響(v.6-8)。

二、 約伯的呼求是虛妄的 (v.9-16)

以利戶說約伯不斷向神呼求哀求,但一切都是虛妄的,因為是惡人的呼求,「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v.9)約伯受神懲罰就哀求,「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裏?他使人夜間歌唱。」(v.10)沒有人會受懲罰時說神在哪裏,因為縱然在苦難中,神使人夜間歌唱,即神是有安慰的,是不會不理會人的,所以這些哀求是驕傲的呼求,「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v.15),就是神仍未降罰,神仍會繼續降罰。

這是仇敵的詭計,牠要控訴我們,這些說話都有神的公義、神的全能,但對人卻是控訴,神的公義全能是要來愛人、保護人、拯救人,這是神本身的良善,神並不是控訴者,就算我們人會有鬧情緒,但神仍接納、仍愛、仍體貼我們,所以不要讓魔鬼欺騙我們,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有智慧分辨,並在困局中仍不離棄神,繼續跟隨祂到底。

禱告和回應:

求神賜下突破困難的恩膏,並把一切困難都告訴神,感謝主用愛充滿我們,宣告撒旦不能再用說話攻擊控訴我們。為著仍未成為小組長、未有開組的禱告,求神把一切怕像以利戶講錯說話、怕不懂得怎樣牧養的畏懼都一一拿走,求神賜給我們牧養的恩賜。■【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