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伯記21章

超越常態

約伯記第二十一章可以分兩段:v.1-3&34、v.4-33

一、 約伯身處超越常態的處境 (v.1-3&34)

瑣法在第二十章所講的是常態,而約伯所身處的處境卻是超越常態的環境,所以約伯一開始對朋友說「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v.2-3)也在最後說「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怎麼徒然安慰我呢?」(v.34)約伯表面上是要瑣法及朋友們寬容他,但他說「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v.4)事實上他是向神伸訴,把心內苦情冤屈都完全伸訴出來,這是他的特質——向神全然傾心吐意、情詞迫切。

其實在苦難中的人,需要別人細心的聽他說話,因為當有人去細心聽,對方就能夠得著醫治,他也需要寬容,需要人給他更多的耐心,這些都比被嗤笑更重要。這裡提醒每個小組長都要有這樣可以細心聆聽及耐心寬容的生命。在苦難中要說出來,不是單為訴冤,而是要去思想,所以約伯要向神說,其實也是在向自己說,因為他要整理自己的思想才可以活下去。

二、 約伯的回應及思想 (v.4-33)

約伯對瑣法有兩個回應: (1) 回應瑣法的假設——凡行惡都受苦難(參伯20:5),約伯回應,事實上惡人多有祝福(v.5-16),包括長壽、兒孫滿堂、事業順利等等,所以約伯指出四個「何嘗」(v.17-18),說明不像瑣法所說的;(2) 回應瑣法的言論——惡人的兒女要受報應(參伯20:10),約伯回應,指出惡人的兒女也很亨通,並且「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v.19),因為若神是公義的,惡人應遭懲罰。然而,約伯非不羨慕他們,因為「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v.16)約伯只提出反問。

約伯的思想可分為以下幾段:
(1) v.4-6 約伯覺得他不是在訴冤,而是思想生命的真諦;
(2) v.7-18 約伯觀察 – 他觀察到惡有善終,他思想惡人是什麼樣的人,他們是不想跟神在一起的人,也是不曉得神的道的人,也是不願意事奉神的人(v.14-16);但約伯寧可不做惡人,他觀察、思想、然後決定他對神的持守;然後約伯再觀察到惡人會受罰(v.17-18);
(3) v.19-21 約伯的想法 – 他希望惡人會自己遭報,他覺得「不如」他自己的方法比較好;我們容易會有這樣的想法,大多數出現於受苦者及代禱者,會覺得自己的方法好一點;
(4) v.22-26 約伯的心態 – 他知道神是審判的,但「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v.22)他認為神也會判錯的;我們也會對在上掌權者提出建議、甚至教訓,但要知道下面對上面是沒有教導的權柄,只有代禱的權柄。約伯也思想到,「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靜安逸」(v.23),「有人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v.25),但都會「至死」,「他們一樣躺臥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v.26),約伯開始有亮光,就是知道享不享福最後都要死;
(5) v.27-33 約伯堅持自己所見的 – 所以他的心不肯被安慰,因為朋友說的都是錯的,三個朋友的錯是在於態度的錯,態度是最讓人受不了的。

苦難很靠近時,就使人短視,所以約伯看不見永恆,他不能明白最終;他的朋友也不能明白,所以我們在生命的過程中,不要說對與錯,要讓別人在過程中去思索一下,也要知道結果都是美好的,因為經歷苦難就是神的模塑。

禱告和回應:

當我們向神呼求,神必應允我們的禱告,要為我們的生命中無論經歷什麼,都要為這一切去感謝神,呼求神。■【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