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耶和華的路
箴言第二十二章可分三段: v.1-6、v.7-15、v.16-29
一、耶和華的路 (v.1-6)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v.2) 富戶窮人都可找到他們的源頭,就是神,他們都可以有美名及恩寵(v.1),神是公平的,神樂意把美名及恩寵給祂所造的人,並且這些是勝過金銀財寶的,因為神看見金錢的有限性,但美名及恩寵可帶來亨通。「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v.3)認定耶和華就能成為通達人,因為當他遇到不通,他就會來尋求神,若仍不通,就會等候神;愚蒙人卻不會等候,就前往受害;通達人看得見禍,並且知道自己的不能,而且領受到神有否開路,所以他能見禍藏躲。唯有敬畏耶和華的人心存謙卑(v.4),並且神給賞賜,是富有、尊榮、生命(v.4),富有是全部,是勝過大財,勝過金錢,並且有一個能給的心;若我們想要有更多的富有、尊榮、生命,就要對神有更深一層的敬畏及謙卑。「荊棘和網羅」(v.5)是罪的問題,我們要靠著神的話保守自己生命、自己的魂,被保守被管束,這包括我們的行為、情緒、自以為有的保證。「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v.6)要從小就止住愚蒙人、乖僻人的路,要從小就教導他們當行的道。
二、人的行為 (v.7-15)
「富戶管轄窮人」(v.7),而富戶窮人都為耶和華所造,我們理當應該取得掌權、管轄權,我們靈性富有的應該對於靈性貧窮的取得掌權。罪孽也有權柄,逞怒也有權柄,但這些權柄終歸無有,是會被神廢去的;所以要定睛有神身上,因為那一種權柄都是從神來,也會被神廢去。我們不撒罪孽,但將食物分給窮人(v.9),這樣就在神的眼中蒙福。褻慢人是爭端的鑰匙(v.10),帶來紛爭和羞辱,所以要趕出褻慢人,歡迎喜愛清心的人(v.11),清心的人可以從他的口中話語得知,他們在尊貴的人前會蒙恩,也會成為尊貴的人,此外,主也會與他親密。
三、智慧的教導 (v.16-29)
「我今日以此特別指教你,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v.19)要倚靠耶和華,信託是在神的手中,以耶和華為信託,什麼事都認定、轉向祂,智慧人教導怎樣認定:一、側耳聽,二、留心聽,三、存記在心,用嘴巴咬定,所以我們的口是很重要的。從v.22開始,提到搶奪的行為,「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v.23) 搶奪是我們在行為上需要對付的,要控制我們的情緒、掌管我們的心。同樣,「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v.24)柔和的言語是最好的兵器。我們不能保證任何東西的,所以不要作保(v.26),因為「你若沒有甚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v.27)「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v.28)地界可以靠耶和華不挪移。辦事殷勤的人(v.29)是活人,工作有熱情,必站在君王面前。所以認定耶和華,我們的行為情緒、自己的保證、甚至基業及工作,都能走在義路上。
禱告和回應:
我們要帶著謙卑敬畏神,若我們仍因著老我,不能謙卑下來,仍帶著驕傲,一同跪在神的面前,謙卑在神面前,為著一切不能謙卑的事情向神認罪,求主賜下謙卑的心。神應許若我們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互相祝福得著這些賞賜。作家長或小組長的,在過去曾覺得不懂得拿起權柄教導孩子或組員的,今天要拿起這權柄,並且把孩子或組員交給神,神會使他道路不偏離。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