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24章

憐恤十誡


前言

申命記第二十四章,記述有關娶妻、再婚、借貸、雇工等條例。這些條例都關乎弱勢社群,看似與我們無關,事實卻與我們每個人均息息相關。這章聖經固然對孤兒寡婦和貧窮人說話,但今天也特別對作領袖的說話,就是要我們不可屈枉正直。

作為權柄,我們均可能會屈枉正直;作為富戶,我們也有可能曾欺壓貧窮。即或無權無富,我們在家族中也可能有地位,因此這章聖經與我們每個人都有關係。我取題為「憐恤十誡」,神曾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見太9:13) 神是憐恤人的神,所以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因此我們也要憐恤他人,以活出基督的樣式。


一、 要憐恤妻子,使她得著保護 (24:1-4)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24:1-4)

當時神容許以色列民休妻,被休的婦人則可以再嫁,然而若再被休,或後夫逝世,前夫不可再要回她,其實這是保護婦女的條例。因為當時婦女的社會地位低,常被看作是男人的產業,以致當時的男子有休妻的風氣。婦人若失去丈夫,就失去保護,因此可以再嫁。後來前夫若想再娶她,那不是出於愛,因此神設立此例,以保護婦女免受惡待。


二、 要憐恤新娶的妻,使她可以快樂 (24:5)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24:5)

新婚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好讓他能陪伴妻子,使妻子快樂,這是神對妻子的保護。因為夫妻還未嚐過婚姻的甜蜜,丈夫若戰死,妻子就要一生守寡,對這位婦人來說,是很可憐的事。辦理公務也源於一理,因為當時辦理公務需要來往各城,同樣有性命危險,因此要留在家中,使妻子快活。

這次夫妻營的果效十分成功,很多參加的夫婦來告訴我們,他們仍陶醉在夫妻營的浪漫氣氛中。丈夫過去不懂得顧及太太的需要,也不懂得使太太快樂,因此婚姻關係漸漸變得冷漠。夫妻營過後,才明白使太太快樂對家庭關係的重要。


三、 要憐恤窮人,顧念他的生命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24:6)

當我們借錢給貧窮人,決不可拿他們的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取人的性命。為何會這麼嚴重?因為磨石是當時的一種謀生工具,若取去磨石,就失去謀生能力,他也無法生存,所以神嚴嚴禁止我們取去窮人的謀生工具作當頭。


四、 要憐恤弟兄,不要當作奴僕 (24:7)

「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24:7)

神禁止我們拐帶或販賣弟兄,因為這樣是惡待血親,必須被治死。


五、 要憐恤患大痲瘋的,記念神在曠野所行 (24:8-9)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24:8)

我們不可隨便對待痲瘋病人。雖為不潔淨的,但我們不可掩埋他,更不可殺他,卻要按祭司的吩咐將他關鎖在城外附近,好讓人能拿食物給他們,顧念他們,這是為記念神在曠野對米利暗所行的。昔日米利暗得罪神,患上大痲瘋,但神沒有棄絕她,只將她關鎖在營外七天,對她仍有供應和保護,過後且醫治她,顯出神其實是在憐恤米利暗。


六、 要憐恤鄰舍,不可進他家取當頭 (24:10-13)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24:10-12)

我們借貸與鄰舍,決不可進他的家拿取當頭,要對方自己拿來給我們。若對方是貧窮人,所拿的當頭更不可留過夜,因為神要我們要憐恤貧窮人、尊重人,因此不可隨便取他們的東西。


七、 要憐恤窮乏的雇工,不可欺負他 (24:14-15)

「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24:14-15)

在以色列每天晚上六時便算為新的一天,雇主都要在這以前將工價交給雇工。因為有些人處於困苦窮乏中,他們每天都需要工價賴以生活。若因給與工價遲延,這些人為此向神呼求,神就會向雇主追討。


八、 不可遷怒或牽連無罪的人 (24: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24:16)

對待殺人犯,我們不可把他的家人也牽連在內,絕不可因父殺子,也不可因子殺父,總要將罪歸在犯罪者的頭上。


九、 要憐恤寄居的和孤兒寡婦,為他們伸冤 (24:17-18)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24:17-18)

對待孤兒寡婦,我們不可拿他們的衣裳作當頭,不可欺壓他們,倒要幫助他們、顧念他們,也不可屈枉他們,為記念神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


十、 要顧念寄居的和孤兒寡婦的需要 (24:19-22)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24:19)

當我們在田間收割莊稼,要留下一捆給孤兒寡婦。為何要憐恤他們?因為神曾在埃及地憐恤我們,拯救我們,並賜我們土地為產業。因此我們當記念神從前在我們身上的作為,並要以同樣的方法待人。我們待人不要忘恩,也要給人恩典,藉此記念神給我們的恩典。

事實上,每個人都需要神的憐恤。因為神憐恤我們,我們也要憐恤別人。當神賜福給我們,我們卻不憐恤人,神就會向我們追討。因為神不喜愛祭祀,卻喜愛憐恤。假若有一天,神使我們成為富戶,我們有能力並願意為神奉獻一億元,卻不願奉獻一筆小錢與有需要的弟兄,這在神眼中也是可憎惡的。因為神雖喜歡人獻祭,但神更看重人彼此憐恤。神賜福給我們,為要我們憐恤別人。我們若不憐恤,神就會向我們追討;我們若憐恤,神就會賜福與我們。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成為憐恤人的,能加倍的憐恤別人,好讓我們活在神所賜我們為業的地上,活出基督的樣式;幫助我們保護和顧念有需要的人,祝福我們凡事亨通,蒙福順利。■【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