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23章

經營關係,格外開恩

整章聖經環繞一個問題:「誰可以入會?誰不可以入會?」「入會」在地上有甚麼意思?「入會」預表神和以色列人立約、有分。是與神的盟約有分、有關係。在此基礎下,到底甚麼人可以於神拉上關係呢?「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v.5) 神的愛,就是神的恩典,背後的意思就是神揀選以色列人,他們被分別為聖,也就可以領受祝福和恩典,進入盟約。


一、入會問題 (v.1-8)

這章聖經記載,有四類人不可入會,而且是「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可能你會認為「十代」不可入會而已,即第十一代或以後的就可以入會。然而,「十」這個數字在聖經裡代表「完全」,意味著永遠都不能入會。

1. 四類不能入會的人:


i. 太監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v.1) 這句經文讓我們聯想到的可能是「太監」,這與中國服事皇帝的太監最不同的地方是,中東一帶的太監是在廟宇裡服事偶像的。他們只與偶像有關,與神無關。

ii. 私生子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v.2) 神設立婚姻是神聖的,而私生子代表婚約以外所生的,是在神祝福關係以外的,也是在神保護之外,所以私生子也是與神的盟約無關。

iii. 亞捫人和摩押人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v.3-4) 第四節出現兩個「因為」。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是因為他們該做的不做;不該做的,反倒做。在逃難時,他們咒詛親戚,讓關係破裂,故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以上的是具體的律法,他們與神無關係,拒絕與神建立關係,也就無法進入恩典中,也無法領受恩典。

2.二類可入會的人:

路得是摩押人,更是大衛的祖母。這個例子證明神是「先關係,後事工」、格外開恩的神。神有時更會打破規條,用恩典代替真理待我們。

i.以東和埃及人

「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v.7-8) 神開了一條恩典之路,表明恩典是可以延伸的。羅馬書道出,以色列人領受到恩典,他們拒絕恩典以後,恩典才流傳到外邦人手中。恩典是可以擴張,可以蔓延的;然而,我們卻讓要求蔓延,規條蔓延,真理蔓延。神是定律法的神,也是甘願破格,反倒用恩典待我們的神。就如,第十五屆夫妻營剛結束,有一環節我們燃點蠟燭跳舞,怎料,有一蠟燭卻整夜被燃點著,沒有弄熄,第二天清早,牧師、師母的家差點火燭,然而,即使牆、窗台都被燒得燻黑了,神的恩典卻限制了燃燒範圍。這預表了夫妻關係即使差點著火,但祂卻不燒毀婚姻關係。


二、軍營潔淨條例 (v.9-14)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v.9)每當去到戰爭時,即性命由關時,所有要求就會提到最高。我們要離開所有的惡。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v.14) 神已經揀選了以色列人,才會在他們的營中行走。祂不會揀選了我們後,有丟下我們不理。祂想提升我們,若我們不遠離一切的惡和罪,神難以把仇敵交在我們手中。

1. 思想方面的惡

「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v.10-11) 夢遺顯示了思想上的不潔,人有夢遺或手淫是因為受不良的意念或圖畫刺激,利未記15章16-17節也有提及。看似表面的問題,其實正反映思想的淫亂、靠自己,這是婚姻以外的關係,所以屬思想方面的惡。

對付思想方面的惡,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v.10) 代表處理罪是要付代價的,是要完全徹底、爆光的。如果持續把罪隱藏,就不能把諸惡除去。

2. 環境方面的惡

「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v.11) 我們做家族潔淨,為的是要與神建立更深的關係。然而,前陣子,因為家中擺位放置的問題,卻和妻子發生衝突,如果是為了潔淨的問題而破壞關係,就和神的原意有所違背了。


三、其他條例 (v.15-25)


1. 逃奴(v.15-16)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裏,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v.15-16) 神採取的處理方法是恩典。

2. 娼妓(v.17-18)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是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v.17-18)

3. 借貸(v.19-20)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v.19-20) 神在這裡的處理方法也是用恩典。

4. 許願(v.21-23)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願,倒無罪,你嘴裏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v.21-23) 我們只看規條,靠自己是無法得勝的。


5. 款待客旅(v.24-25)

「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v.24-25)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重視神的律法,更重視關係裡的精神,在關係裡支取神額外的恩典。■【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