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17章

長久與神同在


前言

申命記第十七章,記載神對以色列民獻祭、處理爭訟和設立君王的條例。這段聖經記載在節期的條例之後,表示神很想與我們同在,但在此以先,神要我們做一些事,好使祂能長久住在我們當中。


一、 除去一切偶像 (17:1-7)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17:1)

神要我們將最好的獻給神,這是絕對的,因為神也把最好的賜給我們。為何神要我們獻上最好的?其實神所要的並非祭物,而是我們奉獻的心志。每一件祭物都是代表我們,並且我們所獻上的,最後還是留給我們。例如我們奉獻,這些金錢都用以建殿和維持教會運作,最後還是用在我們身上,並讓更多人能夠進入教會。獻祭為潔淨我們的罪,以致我們能夠來到神面前。神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代替我們的罪孽。因此我們獻上最好的,其實是記念神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那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17:2-3)

為何神如此憎惡拜偶像?因為這違背了神的約。神與人之間所立的是永恆的婚約,是永不分開的。若一位丈夫經常與太太以外的女性作緊密的聯繫,作妻子的會有何感受?婚姻是永恆的,不容摻雜。同樣,神與我們立的也是永恆的婚約,若我們拜偶像,就如同妻子背著丈夫行淫,因此神極其恨惡。因為神將我們從滅亡中拯救出來,帶領我們進入永恆的生命。若有人引誘祂的子民敬拜偶像,重回死亡,神是極其憎惡的。無論何人干犯此罪,神都必追討。昔日在加拿大,曾有一個宗派認同同性戀,不但讓他們在教會服事,甚至按立同性戀者成為牧師,導致整個宗派最終分裂。事實上我們可以接納同性戀者,但絕不能認同這罪。若有人引誘我們離開真理,不論是誰,我們都必須離開他。

在舊約時代,神甚至要治死這種人。神很聰明,當有人出來指證別人,查明確有其事時,神要求見證人首先行刑,以此避免人隨便散佈謠言。今天我們雖不用治死拜偶像的人,但我們要治死自己。因為我們雖蒙召成為基督的身體,生命中還有很多罪,當神光照我們,我們要立即治死它,不容這些東西帶領我們離開神。

我們常說,要天天背起基督的十字架,但意義為何?就是要每天治死肉體。因為肉體與神的律相爭,喜歡享樂,以致帶領我們離開真理。耶穌基督在城外的各各他山上為我們犧牲,使肉體死亡,所以我們也要將肉體帶到城外治死它,好叫我們能活出基督的樣式。

這段聖經記在住棚節的條例之後,表示我們要先治死肉體,神才能與我們同在。我們現在要把生命中所有的罪治死是困難的,但藉著耶穌基督,我們便能勝過罪惡。無論曾干犯甚麼罪,都因著耶穌的寶血而得著潔淨。


二、 以恩典與真理判斷 (17:8-13)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17:8-9)

這段聖經關乎很多社會上的罪和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感恩的是神在百姓中設立祭司和審判官來處理爭訟的事。兩者有何分別呢?兩者雖然都是以神話語作判決,然而兩者是平衡的。審判官有判罪的權力,祭司則有赦罪的功能。原來神在審判中,也同時存在赦罪的恩典。當罪來到神面前,神首先察看的是能否赦免我們的罪,但我們仍要承擔罪的後果。神愛我們,因此同時設立祭司和審判官,以致我們求問神,不單是按公義判斷,而是能領受恩典。

作為基督徒,我們不應常在行為與真理的對錯間爭論,應邁向更高的層次,單單選擇作神所喜悅的事。神藉耶穌的寶血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免除一切罪孽。因此我們不要針對事情的對錯,而是求問神的心意。神不喜悅的事,縱然聖經沒有禁止,對我們基本上還是亳無益處;神喜悅的事,我們選擇去做就必得著祝福。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17:12)

審判以後,我們若不遵行,就要被治死。為何結果會如此嚴重?因為神要表明我們只有一條道路,就是藉大祭司主耶穌才能領我們到父神面前,其他道路只能引我們步向死亡。

這裡亦提到將惡除掉,原來神樂意將我們生命的污穢清除。因為神要住在聖潔裡,神要與我們同在,所以神樂意除去我們一切的污穢。當我們除去污穢,生命就變得輕省,然而有時候我們不喜歡捨棄某些罪,我們的生命就會因此而變得落泊。神要我們除去生命的罪和偶像,才能帶領我們進入豐盛的生命。


三、 作君王的標準 (17:14-20)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17:14-15)

雖然惟有神是我們真正獨一的王,但人有主見,因此神仍容許人有自由立王。只是我們若能在地上活出以神為獨一的王的生命,就能得著最大的祝福。神對人立王的惟一條件,就是不要回到埃及。我們每一位蒙神拯救的人,最重要的是不要回到世界。第二,不要為自己加添馬匹,就是不將生命浪費在物質的追求,因為地上一切的物質都是會廢去的,惟有追求神才能直到永恆。我們不要被世界的物質影響我們追求神的心,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就是不可行淫亂,對婚姻要從一而終。藉著對配偶的專一,我們便能學習對神專一。縱使我們有很多個人主見,但我們只要不拜偶像、不追求物質、不回到世界,神還是容許我們。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17:18-19)

這是今天最重要的部分,王要從祭司手中拿取律法書,為自己抄寫一本聖經。以色列人對抄寫聖經的要求很嚴謹,若抄錯一字也要整卷書重新抄錄,藉此讓抄錄者牢牢謹記神的話。神是我們個人的神,不是祭司或父母的神。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自己跟從神,並不因身邊的人跟從神,而代表我們跟從神。所以我們都要明白神,認識神,遵行祂的旨意。我們若返一間很復興的教會,也不代表我們的生命就與跟神相近。因此我們要親自研讀、查考聖經,要平生誦讀,而不是單單觀看,因為神的每個應許都是給我們宣告出來的。當你能夠相信並宣讀神的話,神話語的能力就能在你的生命中產生功效。我們也要藉著神的話學習敬畏耶和華,就是明白並相信神的話是全然真實。不要抱持壞疑,直到闖禍才懂得後悔。除了宣告和相信,我們還要謹守遵行神的律法,這樣我們生命便能長久。神要祝福我們的,是有永恆的生命,而不是地上短暫的人生。因此,我們要除去一切的罪,學習跟從神,敬畏神,好讓我們能時常行在祂的道路上。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除去生命的污穢和偶像,活出聖潔的生命;幫助我們將神的話刻在心版上,好使我們能夠明白相信,並謹守遵行,以致我們能行在神生命的道路上,直到永遠。■【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