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執事如何執行職份
哥林多後書第四章可分四段: v.1-6、v.7-12、v.13-15、v.16-18
一、職份的執行 (v.1-6)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v.1)「受了這職分」就要執行,「蒙憐憫,受了這職分」的原文是“Therefore, seeing we have this ministry”「所以我們看見領受了這職份」;要執行新約執事職份,首先,要看見這新職份,要看見這職份是從神而來;看見這職份,正如看見神的憐憫;那怎樣執行職分呢?有以下幾方面:
(1) 不喪膽
「不喪膽」(v.1)原意是「不軟弱」,字根是不好、亳無價值,就是說,當我們領受職份後,要知道我們不是壞的、不是差的、更不是屬魔鬼的,反而是有價值的;這是對敵擋他的人說「我就不喪膽」,因為他是站在這職份裡,是屬神的。
(2) 棄絕暗昧可恥的事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v.2)不是說保羅成為新約執事之後才棄絕這些暗昧可恥的事,這些是敵人所行的,是在暗地裡的、不誠實的;但他縱然受逼迫,也行在誠實中,不暗地裡行事,暗地裡就是行詭詐,謬講神的道理,是為了利益,這些都是仇敵的作為。「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v.2) 真理能顯明在我們的身上,保羅說他的工作就是哥林多教會,他們就是保羅的薦信,「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v.3)在黑暗中的人就是被蒙蔽的,保羅就由得他們,但其他人就要完完全全的得著。
(3) 傳講耶穌為主及作人的僕人,不傳自己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v.5)我們怎樣能傳講耶穌為主,並作人的僕人呢?就是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v.6),我們心中已經有神的光,得知神的榮耀,並且是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二、這寶貝及莫大的能力 (v.7-12)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v.7)「這寶貝」可以代表聖靈,但文意是「新約執事的職份」;當神問「我給你的職份,是否你的寶貝?」我們會如何回應?「莫大的能力」可有兩個看法:從上文看(v.1-6),「莫大的能力」就是不喪膽,就是將暗昧可恥的事棄絕;從下文看(v.8-11),就是勝過苦難,如「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v.8-9)為何會有苦難?因為他受了新約的職份;所以這「莫大的能力」就是新約執事的能力,因為行新約執事時,就會有苦難。
三、新約執事的信心 (v.13-15)
新約執事的動機,就是凡事都將榮耀歸與神,並且凡事都是為他們。
四、新約執事的代價與得著 (v.16-18)
保羅為了行新約執事,受苦到一個地步,被攻擊、困住、打倒,以致「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v.16),面對這些苦難,包括操勞、逼迫,以致外體毀壞,但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得著永遠的榮耀。
禱告和回應:
我們覺得這新約執事的職份是否榮耀?是否寶貝?我們事奉的動機是什麼?為到我們得著不同的職份來感謝神,求神讓我們看見當中的榮耀及寶貝。一同安靜在神面前去「看」,「看」神給我們領受什麼職份。
先知行動:「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v.8-9)分三組人:第一組躺在地上,代表「打倒了,卻不至死亡」;第二組用手放在心上,代表「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第三組蹲在牆角,代表「遭逼迫,卻不被丟棄」。然後牧師師母按手每個弟兄姊妹,把信心給每一位,然後全部起來站在前面,領受榮耀。■【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