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的權利
前言
保羅在這一章共發問了18個問題,好像機關槍掃射一般,原來他的權柄和身份被人質疑,所以要向盤問他的人分辯。因著這些衝擊,使徒牧者的情懷被激發出來。他向哥林多教會剖白自己,讓他們看到的不單是事奉者外面的生命,更是看到事奉者的內心世界,這是最感人的地方。對每一個事奉神的人來說,這是件好事,經過撞擊,就能把最好的顯露出來,正如橄欖被撞擊而流出橄欖油來一樣。
一、使徒的權柄(9:1-18)
「我不是自由的麼?我不是使徒麼?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麼?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麼?」(9:1) 保羅一開始就問了四個問題,是不需要回答的,因為每一個答案都是「是的」。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見過這位復活榮耀的主,祂親自差派保羅,要他做列國的使徒,所以無論在與主的經驗、體會上,或在被差派的事上,他都肯定地說:我是使徒。
雖然保羅沒有好像那十二個使徒一樣與肉身的主有生命的相交,但從他的書信可見他很認識主。當他描述主的心腸和生命,絕不比其他使徒遜色,他好像是在靈裡與主面對面,對祂的事一點也不陌生。雖然沒有福音書的歷史敍述,但是在靈書的真實感、活潑感,讓人相信他與主有真實的相交,就像與主面對面生活過。我們不只是相信一個歷史裡的耶穌,這是我們信仰的據點和確實之處,但個人與主相交的經驗和體會是很重要的,這就是聖靈把復活主住在我們心中,所以我們從裡面來認識祂。保羅說:我是見過主的,你們就是我在主裡面所做的工,如果我沒有見過主,我就沒有客觀的權柄;如果我沒有傳過福音,你們就不是我屬靈的兒女。你們就是葡萄樹的果子,我是葡萄樹的枝子,我們的主就是葡萄樹。保羅這樣的辯證是無可駁斥的。
「我不是自由的麼?」(9:1a) 這話引起教會很多問題,就是傳道人自由的問題。有人稱自己為自由傳道,這些人可能被教會衝擊過,可能帶着滿身傷痕離開教會,可能不再相信教會,所以在教會之間走來走去。如果他們的生命沒有得著醫治,到了一間教會就很快會產生新的問題。求主讓每一個受傷的傳道人得著醫治,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主耶穌要讓我們好好地服事屬於祂的教會。
沒有保羅就沒有哥林多教會,哥林多教會存在的事實就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保羅和巴拿巴都被攻擊,所以保羅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麼?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麼?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麼?」(9:4-6) 不只是一個人吃喝,是一對夫婦在福音上得著供養。
第7至10節共有六個問題不斷地反問,有士兵打仗時要帶著糧餉嗎?當然是國家供應;誰在葡萄園工作不吃園裡的果子?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保羅以一般常識反問,然後進一步說:如果你們用律法來挑戰我,那麼律法怎麼說的呢?「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麼?」(9:9) 律法是容許牛在工作時吃場上的穀物,所以難道神只掛念牛的需要?難道使徒不可以吃傳福音的果子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分明是為我們說的。」(9:10a) 這些問題的答案是昭然若揭的,用反問的方式,是更挑戰他們去思考。
「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麼?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9:10b-12) 這是保羅的智慧,他雖可以吃福音的果子,接受教會對他的供養,但他沒有用這種權柄,以致他的傳福音是無可指責,然而,竟然仍有人說他妄用這權柄。「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麼?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麼?」(9:13) 祭司分領祭壇上的物是當然的事,這是神在《利未記》時設立的制度。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9:14) 這就是保羅的結論。傳道人在這些事上被質問是頗難堪的,尤其是在薪酬方面。事實上,權柄不是從教會來,乃是從主來,教會是使徒使用傳福音的權柄建立的,但有些教會卻把這權柄混亂了,把信徒領袖的權柄放在傳道人權柄之上。
「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9:15a) 並非保羅配不上教會這樣款待他,但他沒有這樣做,「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9:15c)。他傳福音是從主而來,不是從教會而來的。「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9:16) 有些人誇他所傳的,保羅卻說他是逼不得已,因為他不傳福音就有禍了。他整個生命的轉捩點,就在大馬色路上與主相遇,從此他的人生就改變了。他遵從主在大馬色路上的吩咐,沒有違背天上來的異象。從這角度看,他不是自由的人,是有託付在身的人。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9:17) 甘心做這事就有心靈的自由。事情臨到保羅,他沒有選擇權,但做的態度怎樣,甘心或是不甘心,他仍可選擇,這樣就顯示一個人內心的自主、自由有多少。有些人一邊服事一邊埋怨,這樣的服事沒有恩膏和賞賜。服事是沒得逃避,是你和主之間的事,但服事的態度是可以選擇。如果你甘心去,就越做越起勁、越做越喜樂、越做越有果子;否則勉強去做就會做得很辛苦,果效也不會正面。當外面好像沒得選擇,仍可選擇我們的態度,這就是我們真正靈裡的自由。
服事的權柄不是從人而來,是從主來的,主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做,帶著樂意就得主的喜悅。「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9: 18) 一個有權柄的人,是不需要去爭取,也不要用盡,更不要以此自誇。
二、使徒的自由(9:19-23)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9:19) 保羅的自由不是任性的自由。今天很多人要爭取自由,原來是要讓他們的任性沒有限制,並讓人去確他們的任性。任性是不可不做,自由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自由是拿得起放得下,任性是拿起來不可放下,放下又拿不起;任性是一點自由也沒有,還以為是自由。保羅是自由的,因為他能夠甘心作僕人,本來他有使徒的權柄,可作眾人的主人,但他卻作僕人,所以他就是真正有自由去使用權柄的人。
我們常常談權柄,我們有沒有妄用自己的自由呢?以為有權柄,所表逹出來的是甘心作僕人,還是對別人的一種操控、轄制呢?後者就不是真自由,也不是真權柄。我們做小組長、族長、或傳道人的,如果我們不是甘心做僕人,我們就很容易濫用權柄,使很多人在教會裡受到傷害。真正的權柄是服侍別人的。耶穌雖然是主,但祂可以跪在門徒面前替他們洗腳,這條大毛巾就是祂的權柄,為要服事人,為要多得人。
所以保羅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9:20-21) 他已經從律法的框架中釋放出來,他在基督裡是一個真正有自由的人。他向那些希尼利人,就作沒有律法的人,所以關於洗手、潔淨,或其他律法的條例,他都可以一概放下,為要得著外邦人。
這是保羅的選擇,他不再需要在律法的框架下,但他仍然選擇作一個律法以下的人。他有高度調整力可以調整他的心態,無可、無不可,但他是有目的的,就是為要多得人,為了可以站立在基督面前。他也甘心受約束,一個不能被約束的人,就不是一個真正自由的人,而是一個任性的人。自由的人可以不受約束,也可以受約束;可以在律法之下,也可以不在律法之下。
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問自己,有沒有一些事情我不作不行的?能放下自己的自由,為對方拿起權柄,才能夠成為對方的祝福,與別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無論怎麼做,都不是從自己做出發點,是按對方的需要、條件、限制。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為基督的緣故,放下自己。「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9:23)
三、使徒的節制(9:24-27)
這裡用了幾個比喻,特別提及賽跑、較力爭勝。無論怎樣,都是為了得著獎賞,都在諸事上有節制,為了能夠得著冠冕。在競技場上得的冠冕是能壞的,但保羅說,我們卻要得不能壞的冠冕。這是保羅給我們每個人的挑戰和邀請,我們可以得不能壞的冠冕,不是為眼前的,卻是一個更大的榮耀:為要得著主的獎賞,「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9:26-27) 這裡保羅提醒我們,要攻克己身,叫身體服自己,成為一個真正自由和有調整力的人。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使我們成為一個真正自由的人,效法主耶穌,效法保羅,甘心作眾人的僕人,為要服事人,為要多得人。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