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創世記23章

不要滿足於次好的事上


前言

2005年我們出版了《進入創世記》,如果弟兄姊妹想更深入研讀創世記,我鼓勵大家可參考此書。當時教會舉辦「聖靈100」為亞洲復興禱告,所以書中的內容信息非常寶貴,是神給我們的歷史。我們並不是能把書看了一遍就完全掌握內容,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長存並且立體的。


一、 撒拉之死(v.1-2)

從第十二章到第二十二章,我們看見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大的,他擁有死人復活的信心,把以撒獻給神,也通過了神給他的考驗。來到第二十三章,撒拉127歲死了,神在50年前應許亞伯拉罕要把地賜給他,可是連老伴都死了,神還未出現,也默然無聲。弟兄姊妹,在這個艱難時刻,亞伯拉罕仍然相信神。「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v.2) 走到如今,連他的妻子,多國之母也死了,地也沒有一塊,怎樣談得上「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13:17)?是神食言嗎?在亞伯拉罕最需要神的時候,在亞伯拉罕人生的低谷裡,神沒有出現,無言以對,亞伯拉罕經歷信心的低潮。


二、 不輕易妥協(v.3-15)

哀慟哭號後,亞伯拉罕深知道一切的主權在神手中,他接受並拭乾淚水,「從死人面前起來」(v.3a),並對赫人對話,希望得著土地,好安葬妻子。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這個舉動,把埋在低谷裡的信心推向了高潮。

第二次與赫人對話中,以弗崙所說的「送」,不沒有把地賣給亞伯拉罕之意,因為「送」是沒有合約的,換句話說,也就是沒有法律效力,沒有任何憑據。「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裏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裏埋葬你的死人。」(v.6) 亞伯拉罕仍堅持,他顧及到後果,因這地方不是亞伯拉罕永遠擁有的,只是借葬,可能多年後就要把地轉讓出來,然而,亞伯蘭罕仍然捉緊神的應許,他相信神給他的地,是永久的,是永遠長存,而不是短暫的。

「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v.11) 亞伯拉罕對這提議並不滿意,見證人不但只是赫人同族的人,而且沒有契約,口講無憑,可是神所應許的地卻是永遠的。亞伯拉罕並沒有因為神不出現而立刻答應把地要下來,他並不滿足和停留於次好的事情上,相反,他有極大的信心去得著神完全的應許。儘管赫人後來願意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亞伯拉罕,他願意付上代價,把田價給赫人,免起日後的爭端。


三、 得著神完全的應許(v.16-20)

「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v.17-18)

亞伯拉罕願意付出四百舍客勒銀子去買田,對於那個時代來說,「四百舍客勒」是極其高昂的金額,屬乎天價。當時,大衛王買一禾場,希望獻祭和把瘟疫止住,都是只用了五十舍客勒。亞伯拉罕不議價、不還價,甘願付出四百舍客勒,乃是因為他看的,是神的應許,不是地的價錢。他相信迦南地是神給的應許,雖然人不給他買地,然而,他仍堅持要得著「頭一塊地」。

在應許之地得著第一塊地是不容易的。得到迦南地對亞伯拉罕來說是重要的,這裡是神應許他要得著的地方,是他永遠立足的地方。可見,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大的,他願意信神到底,甚或到死的地步也願意跟隨。


禱告及回應:

求主賜我們信心,堅信的應許。或許,我們面對生命中的種種逆境,在逆境中,神看似沒有為我們出頭、沒有說話,但逆境卻是我們得「頭一塊地」的機會,也是我們得著神豐盛應許的重要一步。甚願我們都學習亞伯拉罕用信心往前走,委身擺上,成為大有信心的人,不要滿足於次好的生命或條件,反要得著神完全的應許,並朝著神為我們預備的每一個命定裡大步邁進。■【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