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約
前言
前數章亞伯蘭聽從神,做很多事以後,耶和華就與他說話;這章,亞伯蘭九十九歲時,耶和華的話主動臨到他的生命。以為早已踏上了神美好的命定,然而神並不這樣認為。許多時候,我們做事也是一樣,自以為跟隨神的心意而行,可是,全知的神安靜的觀察著我們。弟兄姊妹,這章聖經提醒我們務要預備自己的心,時刻讓神來調整。
看這章聖經的時候,神不是已經和亞伯蘭在幾方面立約了嗎?在第十二章神叫亞伯蘭離開本族本地、本族、父家,為甚麼來到第十七章神好像仍要單方面立約?前幾章神所立的約是隨便說說罷了嗎?對於這兩道題,我有幾方面的看見。
一、 立約的三內涵:
1.完全人 (v.1)
神造人,有祂的想法和目的,「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9:6b) 神對人充滿期待,因為我們本有神的屬性、形象、樣式。然而,耶和華見人在地上充滿罪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6:6)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v.1)。神要提升亞伯蘭,於是與他立約,給他異象和啟示。亞伯蘭回應作完全人的呼召,因此他從信心逐漸進入完全。弟兄姊妹,神與我們立約,全於我們有益。
2. 改名字(v. 4-5)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v.4-5) 相信亞伯蘭改名字會面對一定程度的掙扎。他願意聽從神改名為亞伯拉罕,是順服的表現,是把神給我們的呼召和領受用信心宣告出來,我們就自然越發跟隨神。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v.15)
然而,對亞伯蘭的妻子來說,改名更難。她已多年不能生育,相信她需要極大的信心才能把多國之母這名字宣告出來。
這好比我們取名為611一樣,「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以賽亞書61:1)。名字,讓我們時刻思想異象和呼召離我們有多近或多遠。
3. 割禮 (v.23-27)
亞伯拉罕九十九歲時受割禮。「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v.23)。人總是善忘的。割禮為提醒我們神是揀選和賜福給我們的。割禮,就是把男性生殖器官包皮的部分除掉。割禮後,會特別敏感,因為它會與衣服直接接觸。這仿如我們跟隨神的感覺,信主後做每件事,聖靈會提醒我們,我們對聖靈的敏銳度會相對提升。
禱告及回應:
求助幫助我們,提醒我們心、耳、眼都要行割禮,並預備自己的心,時刻讓神來調整我們,提升我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