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當得的份
前言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並承接聖職的禮,都是耶和華在西乃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7:37-38) 以色列人來奉獻給神,無論為的是甚麼原因,都會拿供物來,在他們拿東西來送給神的日子,神便吩咐他們:「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作亞倫受膏的分和他子孫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就是在摩西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7:35-36) 在祭司受膏聖職的日子,也是以色列人奉獻禮物的日子,神吩咐以色列人要這樣奉獻,祭司便要得到這些份,作為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神看重人擺上甚麼,也看重祭司得到甚麼。百姓擺上的時候,他們便從神得到祝福;祭司擺上的時候,百姓也可以被潔淨;祭司繼續去作,百姓便可以繼續得著潔淨,而祭司也可以繼續服侍神。這樣,祭壇和整個會幕的獻祭便會興旺,全以色列的罪便會得著赦免,以色列就會復興,神的能力就得以彰顯。所以,以色列人願意獻祭,以及祭司願意執行獻祭的事是兩個要素。
五種獻祭的內容各有規定,祭牲有完全燒掉歸給神的,有歸給祭司的,包括親手執行獻祭的祭司,以及讓所有祭司平均分配;另外的份也讓獻祭的人得到,例如平安祭的肉,祭牲的胸是歸給阿倫所有子孫,右腿歸給執行獻祭的人,其他的肉是給獻祭的人和他的朋友一起吃,一起感恩。脂油和血要完全獻上,完全不能吃。哪些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哪些人吃,是完全有規定的。
看第七章要從第六章第8節開始。燔祭是完全燒給神的,沒有人可以得到這祭牲的任何一部分,祭司也不會得到(參6:8-13)。這是能力之所在。「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6:12a) 祭司要負責將銅祭壇的火常常挑旺,祭壇上的火越旺,神的能力越大。祭壇代表神的能力、神的拯救和聖靈的潔淨。所以,我們要完全奉獻給神,成為活祭,無論在甚麼崗位上服侍,都不要有任何的保留。我們對傳道和教會同工要有感謝的心,但是我們的忠心、信心是為神擺上,是對準神的,而不是為牧師而作工,不是為同工或你的小組長而作工。
一、贖愆祭中祭司有所得(7:1-10)
到第七章,是祭司要得到甚麼。譬如,獻贖愆祭時,血要澆在祭壇的周圍,脂油要獻在壇的柴上面,肉要給祭司中的男丁吃,並且要在聖處吃;執行獻祭的祭司可以得著那祭牲的皮;如果與贖愆祭同獻的素祭,所有祭司便可以均分。這是關於在贖愆祭中祭司可以得到甚麼的規定。
二、平安祭中祭司有所得(7:11-34)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7:12-14) 祭司做甚麼,要得到甚麼,神是有規定的。
至於肉,獻平安祭的人可以吃。「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7:15-16) 如果所剩下的祭肉留到第三天,便算為不潔。這些是獻祭的人和他的親友,在潔淨的情況下可以吃,但不可以留得太久,也不可以帶走,吃不完便要燒掉。這是獻平安祭的人的心態,還有他所得到的分。
獻平安祭的時候,我們或是還願,或是甘心,或是感謝,獻祭的人與他的親友便要在那裡感謝神。但是這個肉不能夠留,一定要與所有的人分享,凡是潔淨的人,縱然不是你的朋友,有其他的人,你也請他吃,這是一個給予的時刻,神白白的賜給我們,我們也白白的與人一起分享。如果我們常常獻祭,祭壇的火便會旺起來,這也是我們的服侍。我們對神有感恩的心,同時與人分享,信心便會傳遞,見證便會傳遞,祭壇的火便越來越旺,神的能力便越來越大。
這是以色列人的事奉,也是我們每一個弟兄姊妹的事奉。所以我們要常常感恩和奉獻,並且把歸給自己的那一部份,當下就拿出來與大家一起分享。這是我們對神應該擺上的。另外,祭司也會得到他那一份。祭牲的胸是歸給祭司和他的子孫,右腿是歸給執行獻祭的祭司,祭司要有所得。所以,所有傳道、同工領薪水是理所當然,是神所規定的;並且我們要好好地對待傳道、同工,因為他們向人是代表神,向神是代表人。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願意全然獻上自己,成為馨香的活祭,求祢悅納。也求祢來祝福祢的僕人,報答他們服侍教會的勞苦,以致讓他們繼續使銅祭壇的火興旺,榮耀祢的名。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