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利未記22章

在祭物上尊耶和華為聖


前言

《利未記》第20章之前,講的是整個民族怎樣在神面前成為聖潔的民族,第21,22章講最關鍵的服事——祭司要聖潔。祭司聖潔才能將百姓分別為聖,帶到聖潔的神面前,所以神對祭司的要求也特別高。這不是祭司的自我選擇,他是蒙揀選、被召的,而且是世世代代被召;這不是一份苦工,他得到全地最大的祝福。當豐收的時候,蒙神的祝福,百姓前來獻祭,祭司得到最好的那一份。所以神對他的要求也最高,他要明白自己的位份和他跟神的關係。第21和22章有一個特色,耶和華多次強調「我是耶和華」,是我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所以祭司的焦點要放在耶和華身上,他能夠成為聖潔,是按照耶和華的吩咐,而不是他個人的功德。


一、祭司要在吃聖物上尊榮耶和華 (22:1-9)

在吃聖物的時候,因為祭牲本是獻給耶和華分別為聖的,所以他必須與祭牲保持神聖的距離。「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22:1-2) 「遠離」用得很特別,我們以為百姓所獻的聖物,祭司得到上好的一份,這應該是他囊中之物,但是神卻提醒他們要「遠離」這些聖物,要保持神聖的距離。目的是讓他們知道,能夠吃聖物其實是恩典,是神對他們的邀請。不可以隨便處理這些聖物,免得褻瀆祂的聖名。

第3節講到其嚴重性,如果身上有污穢的,親近這些分別為聖的聖物,這人就會被剪除。當然,每個人都會有不潔淨的時候,或者皮膚受感染等,這是正常的生理現象。神不是不近情理的,這些人還是有飯可吃,只是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潔淨自己 (參22:6);二是要等到晚上(參22:7),因為他不潔淨到晚上而已,到了黃昏日落的時候,就是新一天的開始。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穢自己。我是耶和華。」(22:8)這是特別的提醒,告訴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要在食物的事情上把自己分別為聖。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膽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22:9) 甚麼人會輕忽耶和華呢?最有可能就是每天在這裡親近神的祭司,別以為穿上祭司的袍、做祭司的工,就是分別為聖。我們常常以為對自己的工作熟練,每次都做同樣的事情,往往會因為因循和習慣的緣故,就對神輕忽;或者慢慢學會了偷懶、提不起勁,漸漸沒有了那股熱情。記得,不可因為因循而輕忽了神!


二、不可褻瀆耶和華的聖物 (22:10-16)

既然這些是屬於耶和華的聖物,連祭司都要小心謹慎來吃,那就要劃出界限,看甚麼樣的人不可吃了。寄居在祭司家的人,祭司不可以用這些祭物來招待他們,祭司必須另外預備食物。只有那些買下來住在祭司家裡的奴僕或是奴僕生的孩子才可以吃。祭司的女兒,若是嫁了人也不可以吃(參22:12)。若是寡婦或是離了婚、沒有孩子,又回到父家,就可以吃(參22:13)。

神為甚麼要講得那麼詳盡,就是不想有遺漏。若有人誤吃了,就要賠上原數加五分之一給祭司。「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22:15-16) 這是心態上和意識上對祭司的要求,因為祭司吃的是上好的肉,祭司的眼光不要對準這些聖物,乃要對準叫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三、耶和華所悅納的祭物 (22:17-30)

這裡重新講甚麼是蒙悅納的獻祭。在我們不認識神或者剛剛接觸神的時候,我們會覺得有奉獻已經很慷慨、很偉大了。我們以為神在這方面沒有甚麼要求,只要有奉獻就行。其實不是!神是有要求的。神是聖潔的神,在祭物上不能輕忽神。所獻上的不能有殘疾,「殘疾」就是連自己都不想要的,為甚麼你會拿來給神呢?就是因為你想把最好的留給自己,這就是在心態上輕忽了神,在獻祭的事情上依然自我中心,沒有以神為神。

「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22:21b) 「蒙悅納」是送禮物給別人的最重要原則,別人不喜歡的,多貴重也沒用。神對我們有要求,是因為神很想悅納我們所獻上的,然後祝福我們。「純全」不只是指禮物,還要有一顆純全的心。我們知道該隱所獻的祭,神不悅納。他臉色都變了,不是祭物的問題,是他的心有問題;此外,還要有純全的動機,這個比任何祭物更重要。當然,不是所有的獻祭都必須獻完全沒有殘疾的,有一些可以作為甘心祭來獻給神。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22:23a)這些稍有缺陷的祭物,作為甘心祭是可以的,如果是作贖罪祭、燔祭或還願祭,那就不行了。因為神無條件赦免我們的罪,或當我們許願而神遠遠超過我們所許的賜給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祭物仍然需要獻上完全的。

另外,還有一個要求,初生的羊或公牛是不可以獻的,要到第八天後才可獻上,這是基於人道和確定有無殘疾才蒙悅納。「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22:28) 很明顯這是出於人道的動機。其實神不喜歡濫殺,也不喜歡我們濫殺來獻祭。

最後神特別吩咐祭司,「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22:30-31) 我們不可以在吃和供奉神的聖物上面褻瀆神的聖名,神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參22:32)。其實百姓能不能尊耶和華為聖,完全在乎祭司,如果祭司因循或輕忽,百姓就不會被分別為聖,他們對神敬畏的心,也不會長出來。以利沒有好好做祭司,他的兒子就不尊重聖物,任意處理聖物。那段日子,百姓都任意而行。如果祭司這樣生活,他們也不會教導百姓尊重神,神聖的耶和華沒有在百姓眼前被尊敬,神的聖名就被褻瀆。要知道是神「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22:33)

總結來說,我們事奉神,我們要知道神有要求,神是聖潔的,這不但是知識,還要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我們的食用上要留意自己已得到最美好的一份,更要在神面前謹慎,願神悅納我們作為祭司的。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的祭司,我們上好的福份。求聖靈助我們常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尊耶和華為聖,時刻尊主為大,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