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有序,分別為聖
讀《利未記》第18篇,如果一節、一節來看,會覺得性很混亂,看了也會很不舒服。為甚麼要寫得那麼清楚?只要有第20節「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就夠了。總之就要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這樣寫就夠了。可是再仔細往下看的時候,就會有不同的領會。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18:3) 神要以色列人做一件事,就是分別為聖。不論你之前住哪裡,現在住哪裡,總之這世界所做的事你們都不可做,你要從這世界分別出來。這樣講好像清楚,又像不太清楚,所以要把不跟從埃及和迦南的風俗都仔細列出來。
今天主要講性的方面。「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18:20) 我覺得祂是講的是有婚約,行淫就是在婚約以外的性行為。
一、神看重性 (18:6-18)
對於單身的或者配偶已過世的,有兩類人不能碰:
(1) 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 (18:6-16)
骨肉之親就是包括父親的配偶、姐妹、伯叔。把家族裡所有直接的關係都叫骨肉之親,不管是長輩或兄弟姊妹或晚輩,都不可以跟這些人發生性行為。即使對方不是元配,例如:繼母。不可以跟姊妹親近,包括繼母生的姊妹。
(2) 不可露別人的骨肉之親的下體 (18:17,18)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對頭,露他的下體。」(18:17,18)
第6至18節說的都是超越了婚約的範疇,所有跟骨肉之親的都不可以。例如:不可以娶女兒。「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對頭,露他的下體。」(18:18) 意思是妻子去世後是可以的。沒有婚約的情況下,這些經文才有意義。有婚約時更是不可以。
二、神看重倫理關係
為甚麼神對這些事情如此在意呢?神對於與骨肉之親結婚是非常憎惡的。神有幾個觀念:「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18:7) 不管你父親是否還活著,或者他們是否已離婚,都不可以這樣做。「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18:14) 如果娶了骨肉之親,他們的配偶會覺得被羞辱。「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18:17) 「大惡」可以翻譯為「亂倫」。神非常憎惡這些,是因為次序亂了。神的次序是按照血緣的關係來分的。人若跟女兒結婚,生了孩子,這孩子的輩份當怎麼算?到底叫他做父親還是叫他做爺爺呢?這就是次序混亂了。因此,所有骨肉之間的性行為都會做成這樣的混亂。神創造的大地是有次有序的,但當人在性生活沒有次序,就會造成很大的混亂。神是非常憎惡的。
三、性要受規範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18:19) 這「女人」是包括所有的女人,包括自己的配偶。
可見神是從各個角度去表達一件事情,「性」是神所創造的,是美好的,但是必須要有規範,要有克制。不可破壞自己家族或別人家族的倫理次序。
把這規範廣義地擴大,「不可與男人茍合,不可與獸淫合。」(18:22-23) 同性或人獸之間的茍合,造成的混亂更大,這也是神所憎惡的。
這裡出現一個問題,神所規定的和世界的法律不一樣,例如現在有「通姦除罪化」,很多國家的法律說通姦是無罪的,但是神說不可以。地上的法律不定我們的罪,但神會否追討呢?永恆的神在永恆裡說了這句話,神是會追到底的,這是我們要面臨的問題。地上有地上的做法,可以把神所憎惡的性合理化。就像「同性戀合法化」,其實神對同性戀早就有判斷,同性戀不會有下一代,不論你怎麼講都一樣。
我們不是在敵對同性戀,人為甚麼要選擇同性戀呢?其實絕大部分是因為家庭出了很大的問題,他被家庭、被父母所傷害,所以就拒絕異性婚姻而選擇同性婚姻。如果這個時候,你對他說這樣做不對、不好,他能接受嗎?因為這恰恰是他受了很大傷害的地方。你要求他回到對的路上,他卻說:我受夠了!我就是這樣被虐待長大的。政府若禁止他,他又落在傷害裡,是很很難處理的事。
我們要回到最近的主日信息:我們孝敬父母,在世亨通。「父母」是指所有的父母,包括虐待你的父母、包括常常惹兒女氣的父母,先將這些傷害放到一邊,神有祂的律。我們願意尊榮父母,就會有很大的蒙福,不要只看著傷害,要看重父母好的部分,這樣我們就會蒙福。
我們可以用人的法律,把一切在淫亂方面的罪合理化,然後宣告,在地上這是合法的,但是神必追討。「神必追討」這個概念很難對同性戀者表達,因為那是一群受傷的人,求主讓我們有智慧!
我們要知道神看重甚麼,神要我們分別為聖,神要我們在世上活得有次有序。不合神心意的性行為,會破壞這一切的次序。不論是婚約以外的、跟同性之間的、跟骨肉之間的、跟動物茍合的;不論是自己的家族或是別人的家族,凡把次序改變的,神都要把他剪除。神很看重性,性要降服下來,要降服在次序裡面、在約裡面。一方面我們自己要受規範;另一方面,對於越過這個界線的人,我們要求主給我們智慧來挽回他們!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為我們的性立界線。求聖靈幫助我們能約束自己,尊重祢設立的律;也求聖靈賜我們智慧幫助在這方面受傷的人,重新擁抱祢創造性的美好心意。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