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利未記17章

單單忠於耶和華


前言

前面1至16章是關於當人不潔時怎樣成為聖潔,有罪怎樣除去,怎樣獻祭,祭司怎樣做,祭司有罪又怎辦等。獻祭讓我們除去不潔,成為聖潔,好讓神繼續同在。從18章開始講很多聖潔的誡命,讓我們保存在聖潔中。但如果我們又犯罪,就要回到1至16章去處理。第17章就在這兩部分中間,提醒我們要謹慎,不要對神不忠,使自己離開神;我們要領受聖潔的誡命,從罪中走出來,行在聖潔中。

這一章分四個段落,內容都與我們的生活有關。第1、2節表明這是神給摩西和以色列眾人的話。


一、不要在會幕以外宰殺牲畜(17:3-7)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17:3-4)如果這些牲畜還沒牽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在營內或營外,都不要宰殺,否則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要從民中剪除,這是很嚴厲的規定。因為「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17:5-7)簡單而言,不可在會幕門口以外宰殺牲畜,就是讓以色列人沒有任何灰色地帶獻祭給鬼魔,他們要單單以耶和華為神。


二、不可在會幕以外獻祭(17:8-9)

「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17:8-9)這裡是對寄居在以色列中間的外人說的,他們也要獻祭給耶和華,不可獻祭給別神,所以他們不可以為鬼魔、為別神而宰殺牲畜。


三、不可以吃血(17:10-12)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以吃血,「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7:11)這些血是牲畜的生命,神把這生命賜給人,讓他們放在祭壇上,代他們把生命贖回。就是說,血有生命,為人贖命;而且血的功用是用來獻祭,為人贖罪。所以以色列人吃肉時,會把血全部放盡。神給人寶血的救贖,這些牲畜的血是宣告和喻表基督的救贖,獻上給神,為我們贖罪,所以我們不要吃血。


四、獵物的處理(17:13-16)

這裡談論獵物的處理。獵物有兩種,第一種是打獵而獲得的,獵物要在田野裡宰,沒辦法把牠拖到會幕門口宰的;另一種獵物是自己死掉,或被其他野獸咬死的。

「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它的血來,用土掩蓋。」(17:13b)原因是:「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17:14)人若吃了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就是不潔,必定要洗身潔淨(參17:15-16)。其實神很有恩典,祂沒有說在人一吃了那些自死的,就要從民中剪除,他仍然可以吃,但是不潔。

這四段的經文中,沒有提及祭司要怎樣做,其實是提醒每一個百姓,在我們的生活裡,無論是宰羊、吃肉、打獵,肉裡有沒有血,肉是否潔淨,我們都要謹慎,要知道我們是聖潔的國民,我們的生活都要以耶和華為中心,保存自己是聖潔的,不要得罪神,心不要轉向別神。特別是第3-9節,就是我對神要絕對的忠心,從宰牛羊,到獻祭,都是為神的緣故;在生活也要很忠心,就算是打來的獵物,被野獸咬死的牛羊,從宰殺到吃掉,我都忠於神。

今天我們打工領薪水,怎樣花我們的薪水呢?我們先要作十一奉獻,十分之九是神給我們的,因為我們所擁有的都是從神而來;就像以色列人吃肉不要帶血,我們花錢也要合神心意。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要單單忠於祂,所以我們不向鬼魔獻祭,也不要提別神的名號。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幫助我們在生活中謹慎,凡事忠心於祢,單單尊祢名為聖,討祢喜悅。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