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利未記1章

成為馨香的活祭


前言

《利未記》第一章,記述燔祭的獻上。它是一個完全焚燒的祭,是向神完全的擺上,也是神給我們的一個途徑,讓我們可以獻祭蒙神悅納,承認並求神赦免我們的罪。


一、 蒙悅納的馨香祭 (1:1-9)


1. 擺上群中最好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1:1-2)

如果以色列人要奉獻供物給神,就要擺上牛群羊群中最好的。我們對神的奉獻,也是要用神的方式,獻上神所要的,所以我們要把最好的送給神。

2. 獻上心中最愛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1:3-5a)

獻祭的人要親手宰掉他一手養大的牛,過程是很難受的。我們獻祭與神,就是要將最愛、最有感覺、最喜歡的擺上。

3. 抹上寶血立約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1:5b)

祭司要為獻祭的人把血奉到祭壇上的四周獻給神。由於壇上的火不能熄滅,所以血不能直接倒在壇上。這血能除去我們的罪,與神立約,神就能臨在我們當中。

4. 按著神的方式

「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1:7-8)

我們若要生火燒烤,一定是先放上柴,把火種放在其上,直到火燒旺了,才把肉叉在上面焚燒;但神要我們的獻祭,必須是先有火,再放上柴,最後才把肉放在其上。

這裡帶出一個意義,就是我們必須先有火,才可以獻祭。所以我們獻祭,是將自己擺上,被放在聖靈的火中,成為馨香的活祭。當神聞到這馨香之氣就悅納我們。


禱告及回應:

求主賜我們甘心奉獻的心志,為主完全的擺上,成為馨香的活祭,活出蒙神悅納的人生。■【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