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十五章可以分三段:v.1-7、v.8-31、v.32-38
一、“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v.1-7)
v.3-4 及v.35-36都記載猶大的兩個王:亞撒利雅及約坦,雖然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事實這是神一直甚不喜悅的罪,只是神一直忍耐。
二、 “那罪”不熄(v.8-31)
這段經文記載北國的五個王,其中四個王(沙龍、米拿現、比加及何細亞),都是篡位才得王位,並且都幾乎都死於非命。我們可以看到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聖經記載北國的“那罪”,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終身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在耶戶的年代,國中並沒有篡位之事,是因為神按著對他的預言及應許(v.12),讓他的子孫坐以色列國的王位,在撒迦利亞之後,是因“那罪”的緣故(v.18、24、28),全北國以色列國勢日漸衰落,最終被擄。
三. 耶和華“才使”猶大被攻擊(v.32-38)
列王記下十五章是按照時間記載,都是猶大王亞撒列雅(即烏西雅)作王年間,而與歷代志下的記載有甚麼分別?
在王下15:5,耶和華降災與烏西雅,之前發生甚麼事,耶和華甚麼時候降災,這些在王下沒有記載,但在代下26章就記載因烏西雅干犯耶和華神,在聖殿燒香(這原是祭司的職任),所以神讓他在額上發大麻瘋。
在聖經中的記載烏西雅是一位很大能的王,南征北討收復很多的地,也行耶和華為正的事,所以當烏西雅駕崩後,以賽亞是很傷心的(參賽6:1-6),因為他覺得失去一位很有能力的王。但王下沒有記載這些,只按年代記載,在烏西雅王的年間發生了這些事,按著時間來發展,是要我們注意那時間,突顯時間,王下15:37說「在那些日子,耶和華“才使”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去攻擊猶大。」是要讓我們知道神到這個時刻,才容許仇敵來攻擊猶大。
到這時候神讓人攻擊猶大,這“邱壇沒有廢去的罪”,可追溯至羅波安之時(公元前931),來到這時候是公元前738年,“比加第二年”(即是公元前738年),整整193年的時間,再加上所羅門的幾年,即是超過200年,“邱壇”在南國已令神很不悅,至今已有200年,所以神忍耐已到了極點。在這裡我們看到兩個重點:
1. 第一段及最尾的一段都說“邱壇沒有廢去”;
2. 另外是“那罪”。
罪的工價乃是死,神一直忍耐,但到這時候神終於讓人攻擊,其實北國一直已衰落及失去地方,而神只是到現在才管教南國猶大。亞蘭的恩膏已遠去,神興起亞述來作管教的杖,我們看到神一直有恩典給南國。
提醒:
我們今天是否也像南國一樣,一直要神忍耐?我們要為自己的生命禱告,是否還有「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及「今生的驕傲」。我們要檢視自己眼目的情慾是甚麼,例:喜悅便宜東西、喜愛食物。肉體的情慾是甚麼,例:例如情慾。今生的驕傲是是甚麼,例:自我及驕傲。如果我們真的走偏,我們今天要被提醒要走回神所喜悅的正路,而不是一直讓神不喜悅,以致仇敵來攻擊我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