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權能的交戰
使徒行傳第五章可分兩段:v.1-16、v.17-42
一、 內部的攻擊 (v.1-16)
五旬節後教會誕生,教會立刻面對攻擊。所以作為基督徒,我們就要日日夜夜面對爭戰。仇敵開始先攻擊教會內部,欺哄聖靈、褻瀆聖靈是仇敵的第一個作為,亞拿尼亞與妻子同心試探主的靈,欺哄聖靈是一個虛假的表現;第二個作為是破壞教會的合一,攻擊讓整個教會的團契受到破壞,所以,我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5、27)
為何亞拿尼亞一犯罪就要死?因為這是頭一案例。這是聖靈降臨後教會的第一次內部犯罪,刑罰就很明顯而且很重,就像亞倫的兒子獻燔火、亞干犯罪後全家就死、烏撒摸約櫃等,因為這些是(聖經)第一次出現的個案,神的教訓會很嚴厲,這是一個屬靈的原則。他們要「即死」的第二個原因,是他們欺哄全教會,因為當時聖靈的運行在教會成立初期非常強,而亞拿尼亞想要學巴拿巴,企圖得著教會對巴拿巴所得的尊榮,這項罪不只是他個人的罪,而是他要欺哄整個教會。彼得沒有給他悔改的機會,因為這是第一個個案。神是有恩典和憐憫的,但他們硬著心欺哄聖靈和教會,是很嚴重的第一個個案,所以神沒有給他們悔罪的機會。我們要察驗自己有沒有自以為是,不要踩過神的界線。
最後,彼得與使徒以「全都得了醫治」作為教會內部問題的總結,帶來很多人信耶穌。當教會得勝,聖靈的能力更強,人更能帶領人信耶穌。
二、 外部的逼迫 (v.17-42)
這是第二次權能的交戰,神保護教會,縱然眾使徒面對危險,但神保守他們,不致於沒有人存留下來作見證。他們後來面對考驗,也不低頭,並宣告「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v.29)「順從」原文之前有「必須」之意,就是「必須順從」。教會的能力在於有聖靈的能力,聖靈也為他們作見證,聖靈與他們同工,主藉他們的手行神蹟奇事。
初期教會的特別之處:
1. 有神的保護和帶領:雖坐牢,但有神的釋放。迦瑪烈為他們說話(他是保羅的師傅);
2. 神藉信徒的手行神蹟奇事,是因神聽他們在4章30節的禱告;
3. 不怕逼迫:帶來的是神的見證、力量,使教會越發多人、愛主,像第三世界的教會,越受逼迫越見發旺;
4. 殉道的恩膏:他們越為義受逼迫,就越喜樂;
5. 每日在殿裡和家中教訓:這是一個事奉的模式,有能力的教會每日在殿裡及家裡傳講耶穌,神的靈會更在當中運行。
禱告和回應
願主把初期教會的恩膏也賜給我們。我們生命當中都會有掙扎,求主鑒察我們的心,若有欺哄神的,或有其他得罪神或教會的,一方面求聖靈光照,另外要向神認罪,求主賜下恩典憐憫。求主幫助我們,給我們真正敬畏神的心,讓我們所講的都是信實的,除去我們一切的謊話及懼怕,不給魔鬼留地步。任何人正在逼迫當中,可能是被未信主的家人,一切任何外來的逼迫,都要來到神的面前,相信必定可以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