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與位份
一、 傳講得救的見證 (v.1-21)
今天當我們為主見證,大部份人都是用六份一的比例講述信主後的經歷,用六份五的篇幅記述信主前的故事;然而,從這章聖經裡,我們發現保羅與我們恰巧相反,他用短短三節經文(第3至5節) 講述信主前的經過,信主後的經歷則用了十節經文記述。可見,保羅為主見證,他內容比例的分布,與我們今天的情況截然不同。保羅最大的篇幅講述神的作為。
「我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我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我回答說:『主啊,你是誰?』他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v.7-8) 弟兄姊妹,我們是屬神的兒女,我們有神作為我們的遮蓋。在神的律裡,不論你是代表公司或是基督,如果有人對你不客氣,就代表那人對你的權柄,即你背後那位不客氣。我們要緊記,我們不用為自己出頭,因為神必保護我們。
「我說:『主啊,我當作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裡,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訴你。」(v.10) 神呼召我們,為要我們的生命經歷突破和極大的翻轉。當我們過去的經歷太曲折,太悲慘,神更會使用我們成為彰顯祂榮耀的管道和器皿。正如神揀選保羅,因為保羅認真和火熱得夠徹底,更可彰顯神的慈愛。每個人都不同的福份,你在那裡逼迫基督徒,神就在那裡彰顯恩典。保羅是非常認真的,儘管他有錯失,但神需要火熱的器皿,所以當神的時間一到,把他的觀念調對了,他的生命就能徹底被翻轉,這個器皿更顯得好用。
「看見主向我說:你趕緊地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因你為我作的見證,這裡的人必不領受。」(v.18) 我們看到人願意殉道是很好的,人有傳福音的理由都是很好的,但神說要離開就該離開。
二、 宣告自己的位份 (v.22-30)
「千夫長就來問保羅說:『你告訴我,你是羅馬人嗎?』保羅說:『是。』……於是那些要拷問保羅的人,就離開他去了,千夫長既知道他是羅馬人,又因為捆綁了他,也害怕了。」(v.27-29)
保羅面對會眾的時候,他對千夫長宣告自己的位份。同樣我們對有權柄的人,只說一句話就可以了。保羅說出自己的位份,百夫長便直接問千夫長,究竟想要怎麼做。保羅的一句話,害他的人立時離開了,千夫長也害怕了。
弟兄姊妹,我們是屬神的,我們有作為神兒女的位份,仇敵是害怕我們背後的神的。有同工未信主前,曾在美國逾期居留,一般情況下有段日子都不能進入美國。然而,不到一年,他們信主後,想美國參加特會。他們夫妻興致勃勃前往,到了美國機場,在海關前排隊,忽然想起曾逾期居留這個問題,然而人已到了美國,恐慌也不濟事,只好仰望主。與海關對答中,她坦承上一回在美國逾期居留一年四個月,關員聽後嚴肅的問︰「以後還會這樣嗎?」她也誠懇回答︰「不會,因為我是基督徒了。」結果,神的保護臨到,她竟然可以順利入境,參加在美國舉辦的特會。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為主大發熱心,領受聖靈啟示,清楚知道自己的位份,並宣講出來,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