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蓮的五個罪狀
前言
第13章可以說是死的的判詞。判詞的內容在第1-12章已經說過了,這一章可以說是歸納。
我們可以分成五個罪狀。為何要在臨死前重申罪狀呢?因他要面對死的事實。如果死亡之後還有將來,他要知道自己犯的罪,他要記得何西阿先知所宣判的罪狀。將來他回歸就要由犯罪的路上回轉;如果沒有先知的判罪,他仍然不知自己在哪裏犯錯,也不知怎樣回到神面前。
我把這段經文分成五段,從這五段的罪狀中,我們發覺原來以法蓮有很多恩典的,卻每一次都是從恩典中失落。
一、雖身在高位,卻是死了 (13:1-3)
以法蓮的恩典是他居高位,他說話人都戰兢,很有威嚴,可以說是權柄者,他對整個以色列國都有影響力,甚至影響至鄰國。但第二節卻是他的判決。
是甚麼讓他犯了死罪?就是事奉巴力。我們見到有人類歷史以來,人不斷製造神話來用來取代神。當我們用沒有生命力的來代替有生命力的神時,我們就死在這罪裏。這些都是速散的雲霧,如糠秕被狂風吹去(參13:3)。無論他曾經如何風光,都是一閃即逝。我們要竭力來追求神。
二、 雖得飽足,卻被撕裂 (13:4-8)
他雖然得飽足,但最後卻被撕碎、被吞吃。為何會得飽足呢?因為神認識他。當神說我認識你時,其實神是說:「我愛你」。以法蓮並不真正認識神,他飽足時心就高傲,忘記了神(參13:6),這就是以法蓮的死罪。他以為認識神,卻不認識神,飽足時就忘記了神。神說:「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伏在道旁。」(13:7b) 神跟人有很多重的關係,祂可以是你的牧者,可以餵養你使你飽足;但當你不知感恩時,祂就是獅子和豹,災難會忽然臨到你。當人面對神的審判,就如丟崽子的母熊。神必像母獅吞喫他們,野獸必撕裂他們(參13:8)。
三、 雖然立王,卻無拯救 (13:9-12)
「以色列阿,你與我反對,就是反對幫助你的,自取敗壞。」(13:9) 他們求神讓他們立王,立王是為他們爭戰,保護國土。神說我在怒中將王賜給你。當撒母耳當士師時,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撒母耳很失望。以色列在士師時代是沒有常備軍的,他們要求立王就是代表他們不喜歡以士師的模式打仗。他們面對非利士人的強大的威脅,就要求立王,要有常備軍隊。撒母耳聽見很傷心,神就跟撒母耳說,不用難過,他們不是棄絕你是棄絕我。所以神說「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13:11) 我們知道以色列人亡國之前二十年,有四次的流血政變。每一次的王都是軍事強人,神就問「現在你的王在哪裡呢?」(13:10b) 因為神本來是幫助他們的,但他們不要神的幫助,要靠自己的勢力,便無人拯救。
四、 雖有智慧,卻被罪包裹 (13:12-14)
人的智慧是很有限的。神說以法蓮是無智慧之子,這是神眼中的判定,但以法蓮卻認為自己是一個很有智慧的人。但人的智慧很愚昧,想出各種的計謀,以為可以逃脫,事實無人可以脫離罪孽。「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身上。他是無智慧之子,到了產期不當遲延。」(13:11) 產期在先知書中常比喻極大的痛苦,就是當戰爭來到,以色列戰士就如產婦陣痛一樣大聲尖叫。審判來到,「不當遲延」,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身上(參13:13),不能避免要死亡。然而神在這裡宣告,也是神內心的流露,「死亡阿,你的災害在哪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13:14b) 神好像說死亡和陰間的權勢,都不是最後的權勢,神自己才是。如果我們懂得尋求神,神可以把人從死亡的毒鈎中拯救出來。至於以法蓮要走一條必死之路,神說「在我眼前絕無後悔之事」,是必然死亡的。
五、雖然茂盛,卻必乾竭 (13:15-16)
以法蓮雖然積蓄了一切的財寶,但會有東風刮來,就是耶和華的風從曠野上來,耶和華像獅子,耶和華宣告死亡的臨到,耶和華把王廢去。以法蓮你聽到嗎?你不是被亞述打敗,而是被神打敗。你拒絕那幫助你的,你自以為聰明,你只是早晨的雲霧,是速散的甘露(參13:3)。將來你在流亡的路上,你不要說你敗於亞述,是因為你的國家不夠強大;偶像不夠強;所立的王沒有幫助你。以法蓮啊,除去這些錯誤的思想,真正的問題是你拒絕神。耶和華的風從曠野上來,祂要枯乾你的泉源,源頭必竭,「因為悖逆他的神。他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13:16b)這是戰爭死亡的圖畫,巴比倫、以東都這樣對待猶大。
五個罪狀,以法蓮你不要忘記,將來你要從這些罪中痛悔,因為你得罪了你的神。五個罪狀其實都是在恩典中的失落。不要以你眼前的成就而驕傲,這些都會過去。東風一來,獅子一到,死亡就無可避免。你要知道你的罪,回轉歸向神。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幫助我們從以法蓮的錯誤中,學習不要得罪祢。幫助我們,當我們犯錯時,能夠快快回轉歸向祢。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