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的器皿
何西阿是拯救的意思。神需要一個器皿,這器皿是一個先知。
「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1:1) 這裡寫了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的狀況。所羅門王之後,國家就分裂成南北兩國,北國耶羅波安因為擔心人心歸向南國猶大,所以造了金牛犢,雖然他們還是拜耶和華神,但這個耶和華有一個形像,就是金牛犢(經文講到的耶羅波安是耶羅波安二世),北國的信仰其實是有名無實的,裡面的一切,包括服侍的祭司、節期等全都是人自己定出來的。
南國猶大也好不到那裡,南國的烏西雅王本來是追求神的,後來卻越了王的職份獻祭給神,就被神懲罰,得了大痲瘋;亞哈斯的狀況更糟,他把很多偶像帶到南國猶大。在神的眼中,以色列人好像是祂的妻子,但這個妻子卻拜別的偶像,不專一歸向神,所以在靈裡她犯了淫亂,在生活上也彰顯了物質界的淫亂。「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34:6b) 神怎樣面對這個局面呢?
今天經文的鑰節是第2節:「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有沒有人想做何西阿?別人都是娶未婚的處女,但是我卻要娶淫婦嗎?這淫婦還有孩子呢!好一點的可能他是娶再婚的婦女,嚴重一點,這歌篾根本就是一個妓女。
初次,何西阿聽到耶和華叫他去娶一個淫婦為妻,這是一個很難接受的呼召。婚姻是一生一世的,而且神不要人離婚,只有一個例外,就是配偶犯淫亂才可以離婚。當然不表示配偶淫亂我們就離婚,而是神明白配偶淫亂的痛苦,人要承受這痛苦是非常困難的,所以選擇要離婚時神也明白,不去追究,但這是後來的事,起初我們也不會去娶淫婦為妻。所以何西阿面對的是一個艱難的抉擇,他被神揀選作先知,一定是一個非常火熱、認識神和非常聖潔的人,這樣的人被神呼召去做這樣的事情,是難上加難;而且何西阿的父母可以接受嗎?假如在香港有一個人娶了淫婦為妻,還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應該大家都會不在意。這樣看來,何西阿的家應該有一定的知名度,才能震撼整個國家,既然他的家不是一般的家,他要做這事就更加困難了。開始時先知可能有很多想法,但是他最後明白,神揀選他去明白神,去作那世代的器皿,神要用他和他所傳講的話,也要用他的生命、家庭和孩子,這些都是他所背負的,我相信他經過一番尋求後就決定去做。
「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1:3-4) 神呼召耶戶將北國的亞哈王和王后耶洗別殺了,但耶戶卻順便也將南國的亞哈謝王和他七十個兒子,以及很多拜巴力的人都殺了,所以神要追討他的罪,他的王位只能傳到第四代。這時是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他是從耶戶開始的第三任國王,神用何西阿宣告這審判會臨到,這件事確實在何西阿活著的時候就發生了。然後神說,祂也要追討以色列家的罪,要讓這個家滅亡,這件事情在後來也發生了。
「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1:6) 羅路哈瑪的意思是我不憐憫你,你這個孩子是不蒙憐恤的。這羅路哈瑪和後面的羅阿米可能都不是何西阿親生的,首先在第3節說的是「給他生了一個兒子」,但第6節和第8節說:「又懷孕生了……」,都沒有「給他生了」,兩者的寫法明顯不同;另外,何西阿起初收到的呼召是:「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我想他剛開始以為是這個妻子和前夫生的孩子,但到這時他可能突然發現這不是他的孩子,再回到起初的呼召,神呼召他去娶淫婦,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再者,只有因為這兩個孩子不是他親生的,才會取這樣難聽的名,如第三個孩子叫做「羅阿米」,意思是「你們不是我的子民」,這是從神的角度來說的,從人的角度就是「你不是我的孩子」,所以他們應該不是他生的。
這是先知的呼召,他應該非常痛苦,為甚麼我服事的神要我做這些事?原來神要我娶的不單以前是淫婦,更是一個不斷發生淫亂的婦人,我以為她的一生已經完了,就接納她,她就會好好做我妻子了,但想不到她還是背著我跟其他人生了孩子。任何人到這個時候都會非常痛苦的。反覆讀第2節,思想神為甚麼要何西阿這樣做,我覺得神在找一個明白祂和祂處境的人。你那麼不想去娶這個淫婦,我也很不想,但沒有人了解我。所以神去找一個人,如果那人可以去娶一個淫婦,神就可以把很多的想法告訴他了,因為他能夠明白祂。所以神彷彿透過何西阿這樣說:如果你可以娶一個淫婦的話,我也可以接納以色列人。
這是何西阿的呼召,也是神與何西阿的互動,何西阿做一步,神也做一步。前面經文說要使以色列家滅絕(參1:4),「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1:10a)「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1:10b) 何西阿的妻子生了第三個孩子,取名叫羅阿米之後,即表示何西阿可以接納妻子跟別人生的孩子,神就說:那麼,我也可以接納從淫亂生的以色列。人做到哪裡,神也回應到哪裡。當亞伯拉罕願意把以撒獻出來的時候,有一天,神也把耶穌基督──祂的獨生愛子獻出來。
「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1:10a) 這是甚麼時候呢?《何西阿書》第1章,就是何西阿生了三個孩子後,這個啟示就繼續下來,應該要被滅絕的以色列,最後他們的人數竟是很多;才剛剛宣告以色列被審判,接著又說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那麼多。以色列人還沒有察覺問題的嚴重性,審判已經下來了;他們還搞不清楚的時候,救贖已經臨到了。換句話說,以色列的淫亂神本來就接納,可是好像有一道鴻溝過不去,就是以色列都不覺得他們有問題,所以神的赦免一點意義也沒有,好像沒有真理,沒有人明白神在做甚麼,所以祂先去找一個先知,呼召他去娶淫婦為妻,這樣祂也可以再做一步,去收納整個以色列。在這裡我們看到先知的角色,他用他的婚姻去背負時代的罪惡,這是很難的,但是他做了。
我們渴慕先知恩賜時,神是會給我們的,神會用我們作祂話語的出口,但是神最終不只是用我們的口,祂要用我們整個人的生命,包括我們的生活、家庭、孩子和所遭遇的一切成為信息,我們的遭遇讓我們更明白神的處境,以致起來為神發聲。無論是先知,或教師,我們最終所做、所傳講的要貼近神,神要在這世代怎樣做,我們就要怎樣做,我們要與神同工,不要停留在恩賜的階段,或停留在事工的階段,這都是起步。最後我們要貼近神的心,經歷祂的痛苦和大發熱心,去服事我們的世代。■【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