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一位行動的神
這章聖經是向以色列的上層社會、立法者去講的,叫他們的眼目不要離開神,他們的行為、生活不可不警醒,一旦離開神,神的懲罰就臨到。
以賽亞書第十章可分四段:v.1-4、v.5-19、v.20-27、v.28-34
一、 神必定懲罰不義的立法者 (v.1-4)
耶和華神興起以賽亞先知去提醒這一班立不義律例的、記錄奸詐之判語的、對神沒有信心的、離棄神的、不按照神律法的領袖,因為他們的心已抗拒神,他們只是要錢財、偶像、滿足自己,反不跟從神;神所關心的他們不關心,神不要他們做的,他們反去做,用不義的律例及奸詐之判語來管理猶大國,猶大國面對這樣的困局,是因為上層犯罪。所以,神說懲罰就要臨到,神的審判必要臨到,他們會被擄被殺。就算如此,神的怒氣仍未消除,因為神非常憤怒,以致一定要出手。其實神有忍耐,但已到忍無可忍的地步,因為猶大的法律已不再合神心意。
二、 神興起亞述降罰猶大 (v.5-19)
神降罰猶大,是透過興起亞述,來教訓猶大國,其實只是教訓他們一下,讓他們知道痛,好讓猶大可以回轉,神沒有定意要消滅猶大國;但亞述卻不是這樣的意思(v.7),這時北國已被亞述毀滅,亞述也滅了亞蘭,她以為自己是中東的霸主,所以覺得耶路撒冷不算是什麼,也要把她消滅。但神的心意不是要把耶路撒冷消滅,神只是興起亞述來懲罰她一下,但亞述卻驕傲,於是主說「我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v.12)亞述高傲,覺得列國的地界是她所挪移的,認為自己有能力、智慧、聰明,最終神就除滅她。神卻對祂的子民很有忍耐、很有愛,但神對列國、對亞述就不同,祂讓亞述在亞哈斯期間亡國。將猶大與亞述來對比,就可看見神對猶大的恩典及憐憫,而對亞述就很嚴厲,神「必使亞述王的肥壯人變為瘦弱」(v.16),在神的「榮華之下必有火著起,如同焚燒一樣」(v.16),「火」與「焚燒」出現了七次,神就像火一般要把亞述的一切都燒掉。
三、 在猶大裡必有逃脫的 (v.20-27)
因為神行公義,他們終必倚靠耶和華,也歸回全能者,因神必消滅亞述,以色列人必歸回給神,神所定的事必定實行,一切都在神的手中,所以以色列不用怕亞述,「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向你們發的憤恨就要完畢,我的怒氣要向他發作,使他滅亡。」(v.25)「到那日,亞述王的重擔必離開你的肩頭,他的軛必離開你的頸項;那軛也必因肥壯的緣故撐斷(或譯:因膏油的緣故毀壞)。」(v.27) 猶大本來是被擄的,但他們的軛必離開頸項,也因有膏油而撐斷,因為他們有恩膏,有神的恩典,有神的能力,所以能脫離亞述王的重軛;這節聖經可以用於醫治釋放中,因為亞述的軛就如在人身上的轄制,所以對猶大的預言可應用在人的身上,神的子民因著神的恩典、聖靈的能力,而能脫離魔鬼仇敵的轄制。
四、 亞述攻猶大 (v.28-34)
亞述來攻猶大,他們正攻打過來,甚至所有輜重都運到,但不用懼怕,「看哪,主萬軍之耶和華以驚嚇削去樹枝;長高的必被砍下,高大的必被伐倒。稠密的樹林,他要用鐵器砍下;利巴嫩的樹木必被大能者伐倒。」(v.33-34)「利巴嫩的樹木」就是亞述,神必把亞述消滅,猶大國能存在。
在這一章中,從v.3、12、16、22、25-26、33-34中看見,每一段都看見神出動、介入、掌管、做事,神興起來懲罰驕傲的,祂施行公義,有怒氣向有能力的王傾倒,神是一位行動的神,祂並不是猶大的立法者所以為的不會出手的神,而是一位行公義、行審判的神,只是祂好憐憫。在611,我們不斷經歷神蹟,求神幫助我們繼續行在神蹟裡,教導我們謙卑,並知道神是動工的神,我們要倚靠祂。
禱告和回應:
我們能緊緊跟隨神,不是我們的成績,是神蹟,我們要全心跟隨神。一同感謝神的慈愛、信實、憐憫、公義,並且是永恆不變。無論我們遇到什麼困局,都來告訴神,神必定保守我們,因為神是永遠作事的神。神不喜悅我們驕傲自大,祂願意斷開我們的軛,但我們認為靠自己就能得到,在上掌權的也不懂得倚靠神,所以神要對付我們的驕傲,求神幫助我們能更謙卑,一同跪在神的面前,求神赦免我們的罪。■【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