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斷悖逆,神仍顧惜
前言
開始第四個循環,重點是神的名。前面12-19章看到人不斷得罪神,這章看怎樣處理,看出神的屬性。
這章聖經的預言在巴比倫圍攻前二年,這時猶大家不斷想投靠埃及,不倚靠神。從屬靈的意義看,埃及代表世界,他們尋求世界的力量,用世界的方法去處理問題。其實這樣不對,我們有問題應該找神,是神在掌管一切。
一、力數以色列悖逆之罪 (20: 1-32)
(1) 神必不被求問 (20:1-3)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坐在我面前…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是求問我麼?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20:1-3)神已經棄絕他們,所以神不讓他們求問,神也不回答他們求問的事,由第4至32節,告訴他們為何不被他們求問。
(2) 在埃及悖逆之罪 (20:4-9)
以色列在埃及已經犯罪,神一直忍耐他們悖逆之罪。神揀選他們,且向他們顯現,吩咐他們不可拜埃及的偶像,不可因偶像玷污自己(參20:4-7),但他們不聽。「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離棄埃及的偶像。我就說,我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埃及地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20:8) 以色列在出埃及時仍帶著偶像,神知道他們不離棄偶像,神顧念他們的性命,拯救他們。原來神在埃及地已受不了他們,神行那麼多大神蹟,神向他們顯現,又揀選他們,但他們仍拜偶像,不離棄可憎之物。神很想把忿怒傾倒他們身上(參20:8)。「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20:9)神為祂名的緣故忍耐,不審判他們,免得祂的名在埃及人面前被褻瀆。
(3) 以色列在曠野悖逆 (20:10-14)
在曠野以色列仍然悖逆,神把律例典章給他們,把安息日賜他們作證據,但他們大大干犯安息日,不看重這事,「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20:14) 神「為我名的緣故」,又不這樣行。神第二度忍耐。
(4) 第一代漂流中的悖逆 (20:15-17)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20:15-16) 「他們」,是指第一代的以色列人。在漂流中第一代繼續犯罪,「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20:17) 神沒有立刻殺滅他們,讓他們在曠野漂流至死,神眼仍顧惜他們。這是神第三次顧惜忍耐。
(5) 第二代漂流中的悖逆 (20:18-22)
第一代悖逆,第二代繼續悖逆。神卻縮手,(參20:18-20),「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20:21) 第二代同樣犯罪悖逆,神仍繼續顧惜。22節與前面17節一樣,「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20:17a),「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20:22)神仍縮手不滅他們。
(6) 神的任憑 (20:23-26)
以色列人不斷悖逆、犯罪,神要毀滅,但神仍顧念,為祂名的緣故,不斷忍受、寬容,用慈愛對待他們,舉手要打下去了,卻仍然縮手。他們厭棄神的話語,不守安息日,拜偶像,卻遵守列國不能使人活的惡規(參20:23-25)。「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20:26) 神任憑他們被分散列國,神的心很痛,神任由他們被擄,或許他們會知道祂是耶和華。原來神的極度容忍,就是任憑。
當神任憑,就是說你的心完全悖逆,這樣走下去會變得很淒涼,「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20:26b) 弟兄姊妹,我們的心要常保持柔軟,要知道神的心怎樣。以色列人是神的新婦,卻從來不顧念神的心,只顧自己,這也是我們。
(7) 以色列從開始到現今仍行可憎之事 (20:27-32)
從出埃及到現在,以色列、猶大從不改變。「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20:27)他們仍照列祖行可憎邪淫的事玷污自己 (參20:30-31)。「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麼?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20:31b-32)神不要被他們求問,不跟他們說話,神完全放棄,任憑他們,但他們的心意萬不能成就,因為神仍顧念祂是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是大衛的神。神忍耐這麼多年,終於要審判了,「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20:32b) 神不要他們玷污神的名。
二、現在的悖逆 (20:33-39)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總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治理你們…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刑罰你們。」(20:33-35) 「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約拘束。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0:37-38)神要懲罰、煉淨他們,「只是不可再因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20:39b) 人不能不犯罪,神非常難過,只請他們不要再以供物和偶像褻瀆神的聖名。
三、被擄後得潔淨 (20:40-44)
以色列人一直沒有改變,神會帶他們回來,煉淨他們,使他們在以色列的聖山上事奉神,但他們仍會犯罪,神為祂名的緣故,不再像從前那樣待他們 (參20:40,44)。神不再罰他們,只叫他們不再玷污祂的名。這是神的心,神真是慈愛的。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赦免我們從來不懂得體恤祢的心,常常得罪祂。求聖靈幫助我們時時省察自己,免得神任憑我們而不顧。阿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