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羅馬書 7

基督救我們脫離聖潔的律和罪的律

 

現在保羅要面對苦難,又要去羅馬教會,自己正面對很大的逼迫,被追殺。羅馬教會有從四方八面來的人,有猶太人、外邦信徒及慕道人,這些人對保羅毫無認識。使徒保羅透過書信探討一些本質性問題,包括律法的問題、福音的爭議及誤解等等,所以把福音講得很透徹,針對人性也講得很透徹,並且處理恩典、罪、律法的問題。福音和律法究竟是甚麼?我們的生命又處於怎樣的情況?羅馬書更深入地探究真理關於人性的部份,關於生命的爭扎,以及因信稱義的生命是怎樣的生命。

 

基督的死與復活對我們大有功效,讓我們的生命脫離神聖潔的律法的約束,也脫離了罪的約束。這裡有兩個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v.23a)一個是罪的律,一個是神的律,而神的律是聖潔的︰「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v.12)

 

一、我們的生命藉著基督的死脫離律法約束,歸於復活的基督 (v.1-6)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v.1-3)這裡用了一個猶太人明白的比喻,用一個死了丈夫的妻子,可歸於別人,說出律法的作用。藉著基督身體的死,我們與基督同死,就不在律法之下,就脫離了那律法,歸於那復活的基督。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v.4-5)我們透過洗禮,歸入基督的死,也歸入基督的復活,過去的罪已死,現在有的是因信稱義的生命。然而,我們肉體裡有個結死亡果子的慾望,非常活躍。保羅在探討生命中的掙扎。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v.6)我們既然已藉基督為我們死而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就脫離了律法。「脫離」的意思是「to be useless (失效)」,神的律法因著基督失去效用。保羅告訴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告訴今天的弟兄姊妹,我們生命已脫離舊約律法的約束,有聖靈的新生命,是屬於復活的基督。當我們相信耶穌,是因信稱義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就在這種狀態中,去服事神,生命不再在舊約的掙扎裡,因罪帶來的咒詛已經不在我們身上,因為過去的惡已經脫離,我們現在在復活的基督及聖靈裡面,起來事奉神、結果子,生命很有盼望。

 

二、聖潔的律法在我們生命裡,顯出罪是惡極了 (v.7-13)

 

這段經文討論律法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用。「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v.7)聖潔的律法不是罪,沒有律法不知甚麼是罪,所以律法是叫我們知罪。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v.8-11)罪是透過律法在我們肉體發動,已致把我們殺了。律法不是殺我們的兇手,罪才是兇手。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v.12-13)誡命是好的,我們被殺不是因為誡命,而是罪;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及律法叫我們死,良善的誡命顯出罪在我們的肉體裡是惡極了,這就是律法的功用。我們如今得著因信稱義的生命,要更加知道自己有罪,並且這個罪會殺了我們。

 

三、因信稱義生命的吶喊及盼望 (v.14-25)

 

一個因信稱義的生命仍然是有掙扎的,因為得救並不使我們馬上成為聖人,不過,我們可以靠神過得勝的生活。

 

第14-17節講罪、律法、肉體彼此之間的關係,「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v.14)律法是良善聖潔的,所以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原文是「我是肉體的」,「是已經賣給(sold under)罪了」。在聖潔公義的律法旁,肉體賣給了罪,在罪的權勢下。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v.15-17)肉體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而是在罪的權勢下。

 

第18-25節是生命的吶喊,我們在罪的律的轄制下發出吶喊及呼叫,但一個因信稱義生命是有出路和盼望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v.18-20)這裡把自己、肉體、罪分開,做這一切事都是罪在自己裡頭發動而做的。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v.21-25)按我們自己的意思,我們願意順服神的律法,但我們的肉體卻有罪的律在裡面發動,兩個律常常在我們裡面交戰。一個因信稱義的生命,在經歷這痛苦的掙扎,並要不斷作出選擇。在這掙扎中,我們可以向神發出得勝的吶喊︰「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就可以脫離身體的死,是大有盼望的。■【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