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生命樹幼稚園聘請校長(2025年9月1日到任)
申請者須具備下列條件
- 認同本會辦學理念、核心價值與教育宗旨
- 持「幼兒教育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並符合教育局擔任幼稚園校長之要求及專業資格
- 具有15年或以上教學經驗及8年或以上教育行政經驗
- 現任校長、副校長優先考慮
- 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
- 熟悉幼稚園教育計劃運作、教育局對學校的辦學與行政事務、最新的辦學趨勢及課程改革理念
- 具豐富的課程發展、人事及財務管理經驗
- 擬訂學校發展計劃書 (A4十五頁以內)
- 具校長應有的個人價值觀,對教育有熱誠及視野,良好的兩文三語能力
- 重視推動學校圑隊精神及承擔精神
- 須2025年9月1日到任
申請辦法
應徵者請親繕申請信,附詳細履歷、簡文述說個人專長、教育理念及抱負(最多十頁)連同學校發展計劃書,於2025年3月7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寄抵或送交 新界荃灣怡樂街2-12號海濱花園D平台 611生命樹幼稚園,信封面註明【611生命樹幼稚園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席收】。
備註
- 獲取錄者須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及向學校提交查核結果。
-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以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將在完成招聘程序後的六個月內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