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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以賽亞書42

一、神行新事,未發以先就說(v.1-9)

《以賽亞書》四十二章是接著第四十一章,神向假神發出挑戰,問誰能指出將來的事?結果沒有偶像能夠回答,所以神說偶像都是虛無的。然而神知道將來,並要把將來作的新事說明出來。「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v.9) 神要在香港作新事,祂就會先告訴祂的僕人,僕人領受了就跟著來做。今天的經文記述神做三件新事:

1. 興起神僕,公理傳給外邦 v.1-9, 太12:13-16
每一位領袖都是神所揀選的,但神叫他們作僕人,因為為首的,就要作眾人的僕人。神是好神,祂所揀選的領袖都是最好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因此我們的特首也是神所揀選的,他在神眼中是帶領香港的最好人選,所以神就揀選他,這是我們對神話語的認識。然而這卻不等如祂對之滿意或喜悅。經文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祂要點出有些僕人是祂所喜悅的,這僕人可以指以賽亞,也可以指耶穌基督;可以指教會,亦可指每一位願意效法基督的人。現在我們來看神所喜悅的僕人的特質:

a. 有聖靈、有公理 v.1
既然是神所揀選的,必有神的靈引導,只是我們要思想如何順服神的引導。在「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中的「公理」一詞可翻譯為「判斷、判語」,合神心意的僕人可以將神的判斷傳揚,帶出神的作為。就如我們菲律賓的分堂,本來主任牧師都已灰心喪志,準備關閉教會,然而因著神的感動,張牧師決定繼續支持他,一年多後,他們當中有極多美好的見證。我們服事神,被神的靈引導,帶出神的判斷,結果就極其美好,這是討神喜悅的重要特質。

b. 有謙卑、有憐憫 v.2-3;太12:13-16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v.2) 在《馬太福音》有這樣的演繹:耶穌在安息日醫好一位手枯乾的病人,所以法利賽人決定除滅他,然而他面對極多有需要的人,他繼續服事,卻叫他們不要把自己的名說出去,這就是謙卑的服事。「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v.3) 猶太人喜歡用蘆葦作成笛子,然而這個笛子稍微折曲就無法再吹,他們就會將其折斷。此外,猶太人點火把,是用麻加上油,至最後的時候,火漸微弱,煙反會增多,一般人就會將燈火吹滅,但耶穌說祂不會這樣做。我們有時候也會像這些蘆葦和燈火般,無法發出聲音,也無法發出亮光,然而神會憐恤我們,扶持我們到底。這就是耶穌的憐憫。

c. 有異象、有恩寵 v.4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v.4) 其實耶穌活在世上,祂也經歷過艱難――法利賽人抵擋他、祭司長嫉妒他,甚至門徒背叛他……但耶穌卻沒有灰心喪膽。因為祂有明確的異象,所以祂一直做,直到異象成就,沒法任何艱難可以攔阻祂;相反,有很多人等候祂的訓誨。為何人會等候祂?因為祂得神和人的喜愛,這就是恩寵。我們服事神需要有恩寵,不要與人關係不好,必須無可指摘,要得神和人的喜悅。

d. 是中保、是真光 v.5-8
第6節提到耶穌是中保、是光。中保是神與人之間的橋樑,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可以與神和好,向天父禱告。這個中保也是一個約,透過耶穌基督,神和人立和平之約,耶穌用自己的生命立這個約,所以祂是中保。耶穌也是光,可以叫人得看見、得自由、得釋放。所以有時候環境雖不好,但神會作新事,興起祂的僕人和領袖,我們要作的就是向神求這些特質,不要讓神勉強在不合格中找一個最好的人選。我們要成為那討神喜悅的,以致神可以使用我們。

2. 興起外邦,讚美頌讚真神 v.10-13
當神興起祂的僕人後,這僕人要使外邦都信主。外邦對這僕人的服事,以讚美頌讚真神作回應。眾海島本來是拜偶像、懼怕神的,但當神所喜悅的僕人來到,他們就會經歷神的恩典和作為,所以便會相信和讚美神。「曠野和其中的城邑,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吶喊。」(v.11) 基達是以實瑪利的子孫,西拉則是以掃的子孫。本來他們都是以色列的仇敵,然而最後他們都要起來讚美神,這預表在末後,眾海島、整個中東及地極都要起來敬拜神。「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戰士激動熱心,要喊叫,大聲吶喊,要用大力攻擊仇敵。」(v.13) 當我們這樣讚美神,神要起來為我們大大爭戰。當一個家庭敬拜讚美神,神要為這家庭起來爭戰;當一家公司敬拜讚美神,神要為這公司起來爭戰;當全地都敬拜讚美神,神要為這全地起來爭戰――我們就會得勝再得勝!

3. 興起震動,審判拯救並行 v.14-17
當外邦不斷讚美神,神就會興起震動,審判拯救並行。有時我們會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做一些偏離神的事。但神因為愛我們,就會開始震動我們,希望我們去思想、尋求祂。所以當我們不斷讚美神,神會起來震動全地。耶穌對於有需要的人,祂總是謙卑默默服事,但對於那些遠離他的,神一開始會任憑,然而日子久了就會開始震動。神為了救我們,會用各種方式震動我們,所以祂會使環境與人對立,然而他一方面審判,一方面又拯救,到最後所有偶像的都要回頭。就如當以色列人拜巴力,因為人們相信是巴力使雨水臨到,神就使以色列有旱災,以至讓人回轉,這就是神作新事。

二、神的百姓,要開耳要開眼(v.18-25)

神要做新事,並且預先說明,但我們的眼睛和耳朵要開。第18節的「你們」是指以色列人,他們不是真的耳聾、眼瞎,他們在肉體上雖能聽見、能看見,但他們看不見神的作為,也聽不見神的啟示。當時最聾最瞎的原來是服事神的人,所以他們成為瞎子領瞎子的,全都要掉進坑裡。神說祂做事的時候,大家都聾了瞎了,甚至百姓被牢籠搶奪,他們都看不見、聽不見,所以他們自己明明遭殃也不知道。

今天神提醒我們眼睛和耳朵要打開,要看見神的作為和新事。好像我們的特首,神揀選他,就代表他是帶領香港的最好人選。我們不用抗議,要知道神在帶領,所以要用新的眼光來看事情。有時候我們遇到困難,是因為神要與我們同工。我們要有神的眼光,帶出神的判斷,好讓祂在每個世代做新事的時候,我們都可以跟上,並經歷、讚美祂。▇【內容經編輯組郭志謙摘錄及陳靄娟修訂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