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 13:1-17
德蘭修女是一個非常有愛心的修女。有一天她在加爾各答帶著一群修女去尋找需要被幫助的人。她走了不久就看見有一灘污水,有一個男人躺在那裡,滿身長了各樣毒瘡和癬而且很臭。於是德蘭修女就吩咐其他修女把他扶起來。當時有一個路人經過,他掩著鼻說︰「很臭啊!你給我100萬我都不願做這件事。」這修女看著他說︰「我也是,你給我100萬我都不願做這件事。」但她為什麼要做這件事?因她心裡常記著耶穌的一句話,就是「你們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因為這句話和耶穌基督的愛,她就願意幫助這滿身都很臭的男人。
在約翰福音13章也記載了一個愛的故事,就是耶穌在離世之先他為他的門徒洗腳。第1節提到當耶穌要離開世界回到天父那裡去的時候,在最後的晚餐上他說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說話,他說他愛世上屬他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什麼叫「愛他們到底」?就是愛他們到盡頭,愛他們到愛到極點,就是愛到一個完全的地步。約13:1-17記載耶穌為他的門徒洗腳。在那個時代這是猶太人待客人的禮貌,就是當客人來到你家裡,他們會鞠躬、問安、擁抱和親嘴,這是他們的禮貌,用來表達愛,之後僕人就會為他們洗腳。因為在以色列的地方,他們穿的鞋像我們的涼鞋般,很容易沾染灰塵。但並非所有僕人都會為客人洗腳,而是最卑微的僕人才會為客人洗腳,洗乾淨就會用毛巾抺乾。一般的人都不喜歡做這樣的工作,但耶穌卻在離世升天前為他的門徒洗腳。他用行動對他的門徒說他何等的愛他們。我們今天要從這事情學習耶穌愛我們的榜樣。
一、愛是不分對象(V.2;11a)
在約13:2、14記載,當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時候,他在告訴我們愛是不分對象。耶穌已經知道猶大要賣他,但耶穌仍然為他洗腳;耶穌亦知道在他12個門徒中,彼得會在雞叫之前三次不認他;耶穌甚至知道當他被捉時他餘下的門徒都會立刻逃跑。但耶穌愛他的門徒,更為他們每一個洗腳。他沒有只為其他10個門徒洗腳後就給他們擁抱親嘴,他一視同仁,他對他們的愛是完全一樣,耶穌在這件事情上讓我們看到,在他心裡面愛是不分對象的。
像我媽媽,在她家有三個兒子三個女兒,她沒有受過受什麼教育,只讀到小學二年級,之後就被賣去當養女。但她的養母非常虐待她,常用爐頭鐵鉗打她。我媽媽被賣後,很小的時候已經要去當童工。因她的養母不給她車費,她很早就要起床,而且沒有穿鞋子步行一兩個小時到工作的碼頭,幫忙撿魚。她的養母對她非常不好,每次為她弄飯盒時都故意將變壞發臭的菜給她,很明顯她是要虐待我媽媽。她又常常打我媽媽,將她的腿打腫以至不能走路。所以有一天她的養父把我媽媽帶回來對我外公說:「我把你的女兒還給你,你不必把當初我買你女兒的錢還給我,因我若不再把你的女兒還給你,我怕她會被我的太太活活地打死。」從這件事你會看見我媽媽有一個很強被烈被欺壓的問題,甚至被父母棄絕。因她的養母常虐待她,所以她常常有胃痛,她會痛到在地上滾來滾去並大哭。因我爸爸是軍人,所以他常常被軍隊調派到不同地方,而我是家中最大的,所以我只好帶著弟弟妹妹站在一邊哭但不知道怎樣做。
之後我媽媽長大、結婚。在結婚當日,我爸爸去賭博。他對我媽媽說拿銅板給他,她是台灣人其實不太聽得懂國語,所以不明白什麼是銅板,但她又不敢問我爸爸,因當時的社會,台灣女性的地位很低。到了早上,我爸爸已經賭博了一個晚上,他拿起飯桌的圓板打我媽媽,將她打到不能走路。台灣人通常在結婚後第三天回娘家,我的外公等了一整天還沒有見到她的女兒,覺得奇怪就趕到我媽媽家裡,才發現她被打到不能走路。外公非常生氣,要我媽媽立刻離婚,但她覺得婚姻是她自己選的,唯有認命。直到我媽媽五十多歲時,我爸爸有外遇,然後再棄絕她。我帶媽媽信主以後,我為她禱告,那已跟隨她三四十多年的胃病,神立刻醫治她,她再沒有胃痛!
我媽媽的教育程度只有小學二年級,她其實不認識字,但很奇妙她信主以後,聖經的字她是看得明白,並能從頭到尾唸給你聽,但聖經以外的書她就不能明白。又有一次我媽媽把一棟房子的水泥牆身不平的地方弄平,那時她已經信主,她就一邊做工一邊唱讚美詩歌。突然她大叫,原來她不小心失腳在一個大洞。那房子是十多層高,而當人跌倒時,人的本能就是抓住一些東西。當她跌倒尖叫時,那房子外邊居然有一條鐵絲立刻纏住她的兩根手指頭,(其實新房子不應該會有那樣的鐵絲),於是那條鐵絲將她懸空掛著,旁邊的人看見就立刻把她拉回來。這是不可能的事,一個人的重量不能只靠兩根手指頭來撐住,是一定會斷的,但我媽媽的手指只是發黑沒有斷。
我為什麼要舉我媽媽的例子呢?因我要告訴大家神的愛是不分對象的。我媽媽是被棄絕、被虐待、不被愛的,甚至在當時她會覺得她是被人討厭的,婚姻很不幸福,差不多要被丈夫拋棄,但神愛她。我從媽媽身上看到神的愛,神在媽媽身上所做的讓我深深感受到,不是因為你有錢、有學歷、或你多可愛,只是因為你是你,你是神所造,神就愛你,神的愛沒有分你是誰。神藉著為門徒洗腳告訴所有門徒,祂對人的愛沒有分對象。
二、愛是放下自己(V.3)
耶穌說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中,耶穌是有權柄和能力,是掌管萬有的(第3節)。你們要知道耶穌就是神的本身,可是在路加福音22章記載,門徒在耶穌為他們洗腳時爭論誰為大。當耶穌看到他們這麼吵,卻為門徒做放下自己是神是王的身份來服侍門徒,耶穌在告訴門徒要放下自以為的身份、自以為的榮耀、自以為你所擁有的東西。在耶穌基督裡面,要因為愛的原故放下自己。
昨天我寫完講章以後跟我先生說︰「親愛的,我已經寫完講章了,你看看有什麼意見?」我問他是想尊重他的意見,但他看著我說︰「你自己決定吧,反正家裡一向都是你作主,你說了就算,為什麼問我呢?」他這樣回答令我很震驚,我說︰「不是!我是很謙卑的。我什麼時候在家裡作主呢?我都聽你的。」當他聽到我這樣說,他也震驚地回答說︰「你什麼時候曾經順服我?」他說他沒有感覺到我對他的順服。在這地方神讓我看見一件事,我覺得我為了愛的原故在我先生面前已經放下了,但為什麼我先生仍感覺我什麼都作主?神昨天光照我。因我媽媽喜歡賭博,我父親又常常不在家,所以我做大姐姐的有很多事情都要擔起來,所有的事情我都想辦法辦好,因為如果我不把事辦好,弟弟妹妹怎麼辦?所以我喜歡什麼都靠自己,而結婚以後我都覺得已經盡量放下自己,但我先生說他沒有感覺到。神在這件事上讓我看見我要為了愛我先生的原故,更多放下自己。
我又想跟大家分享我一個得勝的經歷。我們家裡的燈已經壞了好幾個月,7個燈泡的燈壞了2個,3個燈泡的燈壞了1個,所以我們的客廳比較暗。以我的個性,我會立刻換掉,自己把它裝好,因為很容易。但我要愛我先生,就放下自己。我忍受了幾個月的黑暗,我一直忍耐,每次看到那些燈,我只是嘆氣但又不能講。幾個月以來燈一直沒有動過。但昨晚主崇後回家,我發現家突然明亮了,因燈泡已經被換掉。所以我深深發現當你愛一個人,你願意放下自己,就看到神在當中做美好的工作。當耶穌為門徒洗腳,他在告訴他們:愛是要放下自己。
三、愛是自我約束(V.4-5)
第4-5節提到耶穌起來為門徒洗腳,他用一條毛巾束腰,什麼叫「束腰」?就是自我約束,因為愛的原故,我願意自我約束。有時我們為了工作更好,可能會自我限制去做一些事情。耶穌在這裡告訴門徒愛是自我約束、自我限制,因為愛的原故。我們能否因為愛的原故,約束自己的脾氣?我們能否因為愛的原故,就不用言語去傷害人。有一個笑話說,有一個太太跟她的先生吵架,對他說︰「我告訴你,嫁給魔鬼都比嫁給你好。」之後先生也理直氣壯地對太太說︰「我告訴你,你不會嫁給魔鬼的。」太太問他為什麼,他說︰「根據香港的法律,近親是不可以通婚的!」因為愛的原故,自我約束,要求自己改變,因為不是每一個人的個性和習慣都是我們喜歡的,我們要因為愛的原故甘願被限制。
四、愛是彼此服事(V.6-8)
之後耶穌在6-8節所說的是,如果你要經歷我的恩典和應許、或要跟我天國的產業有份,你就需要謙卑讓我來服侍你,你需要跟我有親密的關係。彼得告訴耶穌:「你永遠不能洗我的腳。」你有否發現彼得已經為耶穌放下一切?他服侍耶穌,可是他不讓耶穌服侍他,為什麼他不肯?可能是驕傲,又可能他覺得不好意思,他可能不想麻煩耶穌,覺得自己來做就可以。很多時候我們也會如此,我們愛耶穌,盡心竭力服侍祂,可是我們很少讓耶穌來服侍我們。勿以為你為耶穌放撇一切就能與祂有份,你撇下一切之餘,還要讓耶穌來服你和愛你。有些人只會不斷服侍人幫助人,但當你要幫助他,他卻不會讓你去幫忙。好像師母,她是很能幹的,她跟本不需要你去服侍她,你每次要做一些事情,話還未講完,她已經說:「可以啦可以啦!」她什麼時候不再說「可以啦可以啦」?她什麼時候才覺得她需要被服侍?就是當她病倒要送往急証室的時候,她就很感激同工,她就覺得真的很需要同工們。
記得611剛開始的時候,有一位姊妹的爸爸生病,我就買了些水果和禮盒去探望她的爸爸,她看到我就不斷說:「謝謝你。」她的爸爸也是一樣,我探望完畢後他不斷向我鞠躬送我走。到禮拜天他們到教會,他們買了水果和禮盒,又買了一束花送給我,她說:「我爸爸要謝謝你。」我抱著那些花和東西,然後跟她說:「我對你的愛和關懷是沒有條件的,我去看你是我甘心情願,我向你表達愛,卻沒有要你還給我。」神在這裡教導我們,愛是要彼此服侍。你對人有愛去服侍人,但同時你要接受人對你的愛和服侍。
五、愛是持守聖潔(V.9-10)
耶穌在第9-10節講洗澡,耶穌用當時的風俗來教導門徒,當時客人被請食飯,一定會先洗澡後才到主人的家裡去,而僕人就會為他洗腳,洗完了就宣告他是乾淨的,他就可以進入房子裡面。耶穌在告訴我們,當我們信耶穌,接受耶穌在我們心裡面,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然後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就像人洗過澡一樣,全身是乾淨的。但為什麼仍要洗腳?因我們沒有因成為新造的人而立刻被接上天家,我們仍在地上活著。我們在地上活著或多或少都會犯罪,仍然會沾染到一些污穢。但我們不需要再受洗一次,只需來到神面前認罪悔改,這就是洗腳。神在這裡教導我們,愛就是聖潔。「水」常在聖經預表聖靈,神告訴我們在地上活著要靠著聖靈不斷地過聖潔的生活。我們的愛需要是聖潔和純潔的,就如耶穌基督對我們弟兄姊妹的愛是聖潔和純潔的,是沒有私慾的。神在這裡告訴我們,神要我們彼此相愛和我們愛神的愛,都應該像神對我們的愛一樣,愛弟兄姊妹,是要完全純潔的,沒有私慾的。求神光照我們用什麼的眼光去看我們的弟兄姊妹?我們的心思意念是什麼?神是聖潔,愛是持守你在耶穌基督裡的聖潔。
六、結論:去行就有福了(V.12-17)
耶穌在第12-17節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今天早上我已經告訴你,耶穌把愛的榜樣活在我們當中,耶穌愛我們愛到底,因祂是聖潔沒瑕疵,是沒有私慾的,沒有沾污和羞恥的,這愛是見得光的。第17節神神很清楚說,你們既然知道了,去行就有福了!我巴不得611所有同工和弟兄姊妹都成為有福的人,我們走到哪裡,就可以把耶穌的愛帶到那裡。過去611有恩賜、有恩膏、有能力,這不是不好,但是我希望神的愛更多的在我們生命當中。去行就有福了。讓611成為一間愛的教會。■【董月蘭傳道2006年06月11日主日崇拜講道,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