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弗所書 5:22-33
一.妻子順服丈夫 (v.22-24)
每個人無論是作丈夫的或作妻子的,都各有一把金劍,是從神而來的。沒有神,你就做不來;有神,你就做得來。當你揮動你的金劍,你就能保衛你的伊甸園、建立你的兒女、保護家園、並且起來成為教會的基礎。如果每個家庭都穩固,教會就一定有能力!妻子的金劍是甚麼?就是順服丈夫,v.22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魔鬼定意要你敵擋你的丈夫、看不起他。但神是要你順服丈夫,當你順服他,揮動你的金劍,魔鬼就要退去。否則你的伊甸園就變成戰場,成為避風港裡的風暴,無路可逃。對亞當來說,他們就被逐出伊甸園,被人追趕。順服又是甚麼呢?
1.凡事順服
很多時候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他的話有道理、是對的,我就順服;沒有道理、不對的,我就不順服。」其實所謂對與不對,都是由她自己決定;順服與否,都隨自己意思,這並不是真正的順服。在聖經中所講的順服是――凡事順服,「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v.24),即是不管丈夫的話有沒有道理,都當順服。關鍵不在事情有沒有道理,而是合乎神的心意與否和有沒有違背聖經,是不是聖經所禁止的。基本上,沒有違背聖經、不是聖經所禁止的,就要凡事順服。
神要摩西順服從來沒有跟他說甚麼道理。神聽到以色列民人的禱告,於是打發摩西拯救他們離開埃及。面對法老王及他的軍隊、戰車,單單摩西一個人,他憑甚麼要法老王讓他帶領二百多萬的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從人的角度來看除非他有特別的能力,但神沒有跟摩西說道理,神只跟他說:「你去,我與你同在。」有甚麼憑據﹖就是你要帶領以色列人到這山上來侍奉我。這是憑據嗎﹖有道理嗎﹖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來到西奈山,神要他們遵守十誡,神有沒有和他們說道理呢﹖有沒有給任何理由要他們守十誡﹖神要我們順服,要作妻子的順服丈夫。作妻子的,很多時候總覺得自己比丈夫聰明、有道理。在妻子眼中,丈夫總是笨拙、動作慢、頑固、不懂情趣、又不夠聰明。反觀作妻子的,做事又快、又聰明、又有智慧,要順服丈夫,真的比登天更難!但神要作妻子拿起你的金劍,放下自己,順服丈夫,雖然他比不上你聰明、能幹、有智慧,但無可置疑,他是你的丈夫,所以你要順服他,好像順服神。這就是你的金劍。當你拿起金劍,魔鬼就不能在你家任意妄為。
2.不等如順從
順服不等如順從。如果丈夫要你殺人、偷竊,你當然不會做,不做並不等如不順服,相反他要你殺人、偷竊,你也依着做,這叫做順從,是盲目的順從。神要我們順服丈夫,而不是順從。順從是毫無條件,凡他所說,你都依着做。甚麼是順服?順服是勝過順從。假如你的丈夫失業,要你帶着兩個孩子到超級市場偷東西,你不聽從,這就是順服,但卻要因為不順從付上代價。他可能因為你不聽他的而罵你,又或且與你關係破裂、甚至分開。你要面對這一切後果,並且仍然默然愛你的丈夫,這就是順服。
3.如同順服主
為着順服而付上不順從的代價,因為順服的前題是順服神。正如聖經所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v.24)。你是先順服主,然後順服丈夫。如果因為順服和順從丈夫,而違背對基督的順服,你就不須要順從,但你仍然是順服,因為你是順服主。丈夫敵擋基督,你不與他合作,你要為此付上代價,要仍然愛他,這就是完全的順服。你們覺得師母順服我嗎?當我們還在溫哥華時,因為師母很喜歡燒菜,在我們的廚房裡就放滿各色各樣的設備,甚至麵包機,所以每天早上都有新鮮的麵包吃。但當神呼召我離開溫哥華我所事奉的教會時,師母的身體其實非常虛弱,心跳有問題,須要配戴一些儀器,而且她子宫也出問題,甚至在教會事奉,彈着琴也會暈倒。但神呼召我離開溫哥華去美國,在美國因為我們沒有醫療保障,如果要進醫院,可能要傾家蕩產,支付很昂貴的醫療費。因着神的呼召,我們去。在美國愛修園上課,我們搬了很多的地方,每次都是睡地板,我帶着從溫哥華帶來的雙人睡袋,我倆每晚就睡在裡面,早上把它捲起來,就去上課。對一個太太來說,一個有床和廚房的家最重要,師母從沒有怨言,她就是這樣順服,付上代價。也因為經常睡地板,吃得不好和太辛勞,師母的子宮出血。在美國一年四個月後,我倆飛到台北受訓,當時的宿舍也沒有床,我們甚至要在客廳搭起帳幕,再次睡在我們的雙人睡袋,而且當時的洗手間衛生狀況很差,又沒有廚房,我們只有一個很細小的電煱,只能燙菜和煮即食麵。在台北四個月,她的子宮出血越來越嚴重,幾乎死亡,是神把她從死亡救回來。師母也沒有一點怨言,她順服到底,以至於死。當我們回港找房子,因為要兩個多月才能搬進去,我們就住在朋友家中,再一次我們要睡地板,她毫無怨言,順服到底,她撇下自己的需要,因為她知道神呼召我,她就擺上,跟從到底。姊妹們,這就是順服。把你們所愛的全部放下,跟着丈夫跟從神,這是無條件的順服。
作丈夫的,如果你失責,好像亞當在伊甸園,當妻子面對試探,你站在旁邊,默不作聲,你就失責,這樣,你太太很容易取代你的位置,因為你失責,你妻子要付起你的責任。作丈夫的,以後作決定要更快、更有智慧,你只要跟隨耶穌,你的太太就順服你,她多麼想你起來作一家之主。你起來順服神,她就跟隨你,完全順服你。
二.丈夫愛妻子 (v.25-30)
作丈夫的要拿起你的金劍。「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v.25)魔鬼常常叫你們不要愛妻子,要愛自己。但聖經告訢我們要愛自己的妻子,單單愛你自己的妻子,拿起你的金劍,擊退魔鬼仇敵,向魔鬼宣告愛自己的妻子如同神愛教會。
1.捨己的愛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v.25)前面v.23說「基督……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作丈夫的要為妻子捨己,你對妻子的愛是捨己的愛,要愛她到一個地步放下自己的一切,情緒、心思意念,甚至你認為對的部份,縱然道理是百分百在你那邊,你仍要為愛的緣故、為神的緣故,放下自己,在雅歌8章6節講到「愛情如死之堅強」,當我默想這段經文,我知道神要我們愛到如死一般堅強,愛妻子到完全捨己。「死」就是完全沒有反應,就是宣告「我死了」(I am dead),當你和妻子爭吵時,你妻子好像啄木鳥看到你身上很多「蟲」,不斷挑剔你的問題。這是不是丈夫的經歷?作妻子不是像啄木鳥的話,她或許就像警察,監視丈夫有沒有做錯,你一出錯她就出聲。作丈夫的經常面對太太的挑剔,當然很生氣。
在我和師母結婚初期,很多的事令我非常生氣,氣到一個地步很想揍她一頓,但因為我是潮州人,是不打妻子的,又怕她抵擋不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到天台上,揮動拳頭一拳一拳打在牆上發洩,慢慢地我學會「我死了」(I am dead),向自己的情緒死、向自己的憤怒死,無論太太如何激動我,我也不回應她、不跟她吵,因為「我死了」。記得有一個晚上,我和師母為了一些事吵起來,我很生氣,然後我穿上運動鞋出外跑步,當時是晚上十一時,外面下着毛毛雨,我一邊跑,天一邊下着雨,不知不覺環繞整個北角跑了一圈,回家已是十二時多,我和師母對望,大家已不想再吵了。當我跑着步時,我一直問神為甚麼把這個女子給我作妻子?祢知道我很苦嗎?神回答我這妻子是我自己挑的,有很多的女子你偏偏看上她,要怪誰呢?我想了想,神說得對,因為祂愛師母,不要我跟她計較,所以回到家裡,神已把我心中的怒火熄滅。師母跟我說,她願意放下一切,因為沒有任何的事情比我倆的關係更重要,她讓了步。我有捨己的愛,她就有順服。之後我們弄出MG12,是構思很久才產生出今日的結果。其實師母是做對了,她很想MG12起來,我的看法是我們的時間有限,兼顧不了太多的事工,後來神對我們說話,於是我們一起做。今天,我們看到MG12起來,感謝神,將榮耀歸給主!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不要逼迫他,他雖然慢一點,沒有你聰明,但當他心甘情願做的時候,無論發生甚麼事情,他仍然堅持下去,這就是男人。雖然他慢一點,他有他的力量,所以你不要和他對立,你順服他,等他情願,一切就好辦。
2.聖潔的愛
丈夫對妻子的愛是聖潔的愛,「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v.26-27)丈夫愛妻子是要使她成為聖潔。雖然妻子很多時做事比丈夫更快更聰明,但聖經卻講到妻子比丈夫軟弱,丈夫是強而有力的,所以做大事的都是男性。妻子和丈夫就好比蝴蝶和水牛,水牛聞風不動,蝴蝶遇上大風就不知吹到那裡去。但蝴蝶卻能飛得很高,我相信牠是世界上飛得最高的昆蟲。水牛能耕田,能作很多事情,所以蝴蝶和水牛是相輔相成。丈夫要愛妻子,讓妻子成為聖潔無瑕疵,妻子有不完全的地方,丈夫要幫助她成為完全。師母年輕時很情緒化,現在她是多子的樂母,她很愛同工和姊妹們,她盡顯她的母愛。她事奉越來越有能力和恩膏,生命越來越美麗。從前師母以為她一生的事奉就是詩班中的司琴,今日她服侍整個教會,兒女成群的跟着她服侍。我是航空母艦,她是轟炸機。師母要做甚麼,我要成全她,聖經吩咐我們,作妻子的要凡事順服丈夫。作為大丈夫,你一生第一目標是討神喜悅,叫妻子快樂,凡神給她,你要讓她發揮,因為是神把她賜給你成為你的幫助。
3.道成肉身的愛
丈夫對妻子的愛是道成肉身的愛。「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v.28-29)作丈夫的要站在妻子的位置感受妻子所感受,進入她的世界,如此,夫婦二人成為一體,你就能與她同感一靈,這就是道成肉身的愛。我愛師母以至於愛她的家人,她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我記得當岳父患癌病的日子,我天天探望他,陪他下棋、聊天。我在他身上學習怎樣做一個男人,因為我從小沒有爸爸。作丈夫的很多時只處於自己的世界,不懂進入妻子的世界,如此造成彼此之間貌合神離。大家還記得有一次師母被巫術攻擊,無法入睡,將入睡就會驚醒,那時候她很需要我,我要抱着她,為她按摩,不住為她禱告,讓她平伏下來,但魔鬼卻要她無法入睡。雖然我第二天早上仍有晨禱,仍有服侍,但我仍然堅持等她睡着,自己才休息。其實我大可以工作事奉為藉口不理她,但師母的病就是我的病;她的身體就是我的身體。
三.拿起金劍的意義 (5:31:6-1)
1.是極大的奧秘 (v.31-32)
這是基督與教會合一的奧秘,是萬物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的奧秘,是神將來要成就。神藉着夫婦的關係將這極大的奧秘啟示出來。今日夫婦的合一,丈夫愛妻子,妻子順服,就彰顯萬物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的奧秘,是魔鬼極力要破壞的真理。
2.是活祭和事奉 (v.33)
要擺上自己成為活祭,當丈夫和妻子有磨擦,丈夫要捨己,宣告「我死了」,這就是你的活祭,為神事奉,讓神得榮耀,以至於基督的奧秘能夠彰顯出來。魔鬼要破壞家庭,進一步破壞教會,破壞萬物在基督裡的合一,但我要站在此崗位上,拿起金劍,守護家庭,獻上自己成為活祭。
3.是給兒女最好的禮物 (6:1)
拿起金劍的意義是給兒女最大的禮物。6章1節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先有第5章,才有第6章。先有夫婦拿起金劍,然後才有兒女聽從,並且理所當然。如果夫婦關係出問題,首先受害的是兒女;如果夫婦關係和好,兒女就有安全感,就喜樂、聽從父母。■【張恩年牧師2006年6月18日主日崇拜講道,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