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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101系列(7)

經文:馬太福音5:28-48

一、愛的命令 (v.38-42) 

A. 不與惡人作對(v.38-42) 
舊約時,報復不可過度,假如左邊面被打,只可打回人家左邊面,報復的程度不能過多或過大,超越了則屬虧欠。新約來了,聖經記載不可報復。「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v.39)。然而這是教導,不是命令。神是好神,祂明白我們,祂對我們有要求但同時也給我們空間。神非常了解我們的人性,祂作出了四方面的教導,好叫我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1. 不用暴力 (v.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v.39),神盼望天國子民不使用暴力,要用愛去對付暴力,做到多少就多少。

2. 不爭對錯 (v.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v.40),「要告」即打官司。舊約裡,外衣是不可拿的,然而,神盼望天國子民不跟惡人對立,外衣也要任由惡人拿去。

3. 不嫌苦差 (v.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v.41)。倘若爬山時,各人都背負沉重的包伏,想找你幫忙背一里路,我們也要幫他背二里。別人要求我們做一樣東西,即使用暴力待我們,威脅我們,我們要幫他做夠兩倍。

4. 有求就給 (v.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v.42)。即使惡人不用暴力待我們,威脅我們,他只是求我們,我們也不要推辭,多少都要給出去。然而,我們要注意,我們不可在教會借錢,因為這個行動會讓弟兄姊妹變成了債主債仔的關係。如有弟兄姊妹有需要,我們先要了解他的情況,我說不可推辭,並不代表要接濟他。我們要他得溫飽,按憐憫甘心樂意幫多少就多少。至於給多少,夫妻也要同心同行,我們要在這事上有智慧,不是他需要甚麼就給甚麼,這不是給他幫忙,反而害了他。

B. 愛仇敵 v.43-44

1. 以愛報恨 (路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路6:27) 即使是我們的仇敵,我們也要愛;即是對方恨你,我們要也愛;即使仇敵攻擊你,欺壓你,我們也要選擇愛,選擇以愛報恨。

2. 以祝福還咒詛 (路6:28)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3. 以禱告還逼迫 (太 5: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 5:44) 面對不可愛的人,面對我們對立的人,我們要反過來為他們禱告,我們要以禱告還逼迫。仇敵要我們的教會關係、家庭關係、人際關係破裂,所以,我們要用愛去關心我們的仇敵,用禱告和祝福去改變關係,以愛報恨,不爭對錯。

C. 常以為虧欠 (羅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 13:8) 以上所說的,我都覺得很難行出來。然而,聖經告訴我們有一要訣:不覺得自己有道理,要自以為虧欠。這樣我們就能去愛。試想想:我們能否稱我們在十字架底下,沒有任何虧欠? 神都沒有跟我們講道理,沒有跟我們談對錯,祂只是選擇去愛我們。在十架底下,我們所有人都一樣,我們虧欠了神。弟兄姊妹,神都沒跟我們講道理、不爭對錯,我們又應該跟我們的家人、朋友、仇敵分對錯、講道理嗎?

二、愛的動機:我是天父的兒子 (v.45-47)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v.45)(英文版本為“In the manner of that, you may be the son of God”,原文的意思是「只要這樣做」。驅使我們愛人的動機可以很簡單,就是單單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子。因為我們虧欠神,所以我們要去愛人。

三、愛的應許:必會完全 (v.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v.48)。原文直譯過來為 “certainly you will be perfect”,意思不是指「所以」或「要」。我們愛仇敵就能滿有神的內涵和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