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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路加福音15:11-32

上禮拜是九週年堂慶,有三位屬靈父親在我們當中,他們都被神大大的使用,我們此時應當思想如何做個真正的屬靈兒子。

一、小兒子:同姓卻不同行

A.可惡

(1)要金錢,不要關係(v.11-12)-根據猶太風俗,父親死了才可以分家產,小兒子此番話就是對他父親說:「反正你已經老了,也快要死了,快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我已經等不及了。」小兒子要求父親分家產是大逆不道,令他的父親非常傷心。弟兄姊妹,我們要看重關係,任何破壞關係的事情都是不好的,並且後果是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2)要享受,不要責任(v.13) -小兒子賣掉分得的產業,帶著錢就離家走了;離開就不需要盡孝敬父親的責任;離開是為了要任意放蕩,享受情慾。他從父親分家業所拿到的錢,其實應該在父親去世後才拿到的,即是說現在仍不屬於他,將來才屬於他的,他預先享受將來的錢。我們是不是也會這樣做呢?如果我們使用信用卡,每月都能夠付清,就沒有問題。但如果無法每月還款,甚至只管不停地刷信用卡,那就是要享受,不要責任。此外,我們一定要奉養父母,孝敬父母,這是一條蒙福的道路。如果你經濟能力不足,那生活費就給少一點,盡量多些時間給他們,或是電話多打一點;我們要盡子女的責任。

B.可悲

(1)得著所有、耗盡所有(v.14)-情景就如同屋漏逢夜雨,小兒子得著所有,卻在一瞬間耗盡所有。

(2)與父爭錢、與猪爭食(v.15-16)-根據聖經提及猶太風俗,猪是不潔淨的,而放猪是被視為不潔的工作。小兒子淪落到要服事猪,比猪還要卑賤。猪都可以吃得飽,但他卻是肚子空空的。猪吃的東西都是酸臭的,但他想吃也吃不到。

(3)家中豐富、在外挨餓(v.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v.17)

C.唯一出路:認罪悔改(v.18-24)
當一個人一無所有,比猪還不如時,認罪悔改是唯一的出路。

二、大兒子:同住卻不同心

A.可笑

(1)全家喜樂,獨自生氣(v.25-28)-剛過去的母親節佈道餐會有許多人信主,我們為此感恩,也為到九週年堂慶感恩;但不知道當中是否有些人為到某些人或某些安排不合心意而生氣呢?

(2)長子名份,奴隸心態(v.29)-「他卻對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像奴隸一樣為你工作,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

(3)自覺窮乏,活得痛苦(v.29)-明明父親擁有的都是他的,他卻說父親沒有給他一隻山羊羔。大兒子活在豐富之中,卻充滿貧窮感。此外,他愛跟朋友在一起,不愛跟父母在一起。我們當中有沒有人愛跟客戶、同事、朋友吃飯,卻很少與父母吃一頓飯。我們當中有沒有人服事神,卻不喜歡親近神,甚至把禱告看成事工?

B.可憐

(1)行為導向,律法主義(v.29)-大兒子高舉努力工作。他很努力為父親工作,卻不享受與父親同在。其實我們當中也有好些人努力在教會服事,然而卻不喜愛禱告。

(2)論斷弟兄,埋怨權柄,反對恩典(v.30)-我們當反省,會不會在家裡看父親不順眼,看弟兄姊妹也不順眼?或是在教會看牧師、小組長不順眼,看弟兄姊妹也不順眼?那就要回轉,因為這是可笑又可憐的一個人。

三、真兒子:同行更要同心

如果大兒子繼續選擇在外面生悶氣,那就繼續可笑又可悲;如果他選擇與父親同心同行,那就與父親同尊同榮。

A. 同尊同榮(v.31)-一同享受同在,就如:常與君王吃飯,你就與君王一樣尊貴一樣榮耀,並一同承受產業。

B. 同喜同樂(v.32)-我們應當一同歡喜快樂,一同吃喝快樂。

C. 其實二個兒子都是浪子,小兒子是在外流浪──可惡又可悲;大兒子卻在家裡流浪──可笑又可憐。小兒子要錢不要父親;大兒子愛朋友不愛父親。小兒子放棄兒子名份;大兒子沒享受兒子名份。小兒子有爸爸,卻當爸爸死了;大兒子與爸爸生活在一起,卻活得好像沒有爸爸,他與爸爸劃清界線,爸爸樣樣都有,自己看自己卻一無所有。

或許父親跟小兒子曾經有過激烈衝突,兒子的自尊受到傷害,以致於他想離家。或許父親在大兒子表現好是會給他糖吃、考第一名才送他腳踏車,以致於大兒子從小被訓練成「表現好才會被愛」。或許父親不懂得擁抱,你沒有印象他擁抱過你,甚至他也未被他的爸爸擁抱過;但是我們要作一個選擇,從今天起,我們要斷開這個惡性循環。■【王建勝牧師 2010年05月16日主日祟拜講道,內容經編輯組余思蔚摘,陳靄娟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