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賽亞書59:1-21
在接下連續的八堂主日講道,將會從以賽亞書第59章講到第66章。整卷以賽亞書共分三部份,一:1章到39章,是在主前七百前所寫的;二:40章到55章;三:56章到66章,是在尼希米還未回到耶路撒冷之前所寫的。以賽亞書59章是為60至66章預備的,就讓我們看看神如何帶領我們進入祂的豐富裡:60章是講興起發光;61章是講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是「611」的異象;62章提到列國必見主的公義,列王必見主的榮耀;第63章提到救贖主到來,以大能施行拯救;64章是願祢裂天而降;65章講素來沒有訪問主的,現在求問主;66章講到天是主的座位、地是主的腳凳;但主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的人;神要臨到我們當中,叫我們得著喜樂,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
在預備進入這個大復興和豐盛的榮耀之先,有一件事情我們必須要做的——我們不能不認罪。是我們這群已經進到教會、得蒙救贖的人,我們仍然要說我們不能不認罪,我們要來認罪。我們要認罪是因為我們是個罪人,而且有很多軟弱,所以我們要認罪。我們要認罪也因為我們如不認罪就不能進到復興當中。所以,無論從個人以致領受更豐盛的祝福,我們都要向神認罪。
先知對以色列人說話(v1–8):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所行的事沒有公平。他們為自己修彎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
以色列人認罪(v9–15上): 「因此,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並且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仆倒,正直也不得進入。誠實少見;離惡的人反成掠物。」
先知在以色列人認罪之後向以色列人宣告(v15下–21): 那時,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耶和華說:「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
一、無一人沒罪孽 (v1–8)
我們不能不認罪是先知以賽亞對以色列人的信息。先知以賽亞告訴以色列人,你們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先知以賽亞向一群猶大人講這番話的背景是主前四百四十多年,他們是一班被擄到巴比倫然後歸回的猶大人。先前是主前七百年,先知以賽亞向以色列人說話,當時北國南國還未亡國,北國到了末期,南國雖仍然繼續,但最後也是亡國。先知以賽亞在第1到39章向著群眾說話,而當時是主前七百年。沒多久這群猶大人就從以色列被擄到巴比倫去。然後,神又把他們帶回耶路撒冷。先有所羅巴伯的第一波復興,在公元前536年。所羅巴伯在被擄之後七十年帶著第一群以色列人回到耶路撒冷。八十年後,有以斯拉帶著以色列人返回耶路撒冷,這是第二波復興。第一波的復興是回去重建聖殿,第二波的復興是回去重建律法,在兩波中間有以斯帖記這段小插曲,發生在以斯拉回去之先。以斯拉回去之後,到尼希米有十四年。尼希米記是第三波復興,尼希米帶著以色列人返回耶路撒冷,重修城牆。
就在第二波和第三波的復興中間,以色列人在抱怨。他們當時被阿拉伯人欺負,雖然已從巴比倫回到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和律法,以斯拉也在他們其中;可是,他們面對很多攻擊,他們被殺害被搶奪,活在一遍黑暗和絕望中。他們禱告,但感覺好像神不聽他們似的,他們埋怨神。所以,以賽亞先知就向這一群人來說話: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然而,以色列人為什麼會遭欺負,在困局當中走不出來?先知以賽亞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v3–4)。是我們的罪使我們與神隔絕,使神掩面不聽我們。其實神很想聽,但神必須掩面,因為我們的罪。倘若神正視我們,就必擊殺我們,因為我們的罪。也是因為我們的罪,讓神傷心掩面,不堪看我們。沒有一人沒罪孽,有何人能稱為義人麼?一個也沒有。先知繼續用語言圖畫來表達,以色列人究竟犯了甚麼罪(v5–6),他們無一事不強暴。先知責備猶大人,沒有一代走正路(v7–8)。神說我們不單沒有一人無罪,而且沒有一件事不強暴,甚至沒有一代走正路,或是說沒有一個時間是行正路的。從1節到8節的語態都是現在式,而當時的「現在」是公元前四百多年。先知以賽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從公元前七百年已是這光境,走歪曲、強暴、毀滅的路。從前如此,所以被擄,然後歸回,經歷了第一波和第二波之後,依然是老樣子,是現在式,如今仍然走毀滅荒涼的路。所以先知說沒有一人無罪,我們每個人都有罪。
二、無一人不認罪 (v9–15上)
當以色列人聽見先知責備的時候,他們沒有為自己辯護,從9節開始認罪,而且主語都是用「我們」。當先知責備完後,眾民集會一起認罪,承認陷於完全的黑暗和絕望裡,甚麼也看不見,瞎眼一樣。呼求,救恩卻沒有出現,沒有指望。以色列民認罪,承認他們悖逆、偏行己路得罪神。我們的本質就是悖逆、說謊話、沒有真誠、無正直公平、虛假。人不跟從神,跟從其他東西就是虛假。以色列人起來認罪,然後就進入復興。認罪非常重要,我們能夠認罪其實是神的恩典,所以,我們不需裝作聖潔。我們應該謙卑承認自己的罪。我們無論當牧師、會眾,在神面前都不過是蒙恩得救的罪人。認罪是必需的,如果每間教會都能起來認罪,復興就會臨到。
三、神起來施拯救 (15下–20)
當我們認罪,神便起來施拯救。從16到17節,語態是過去式,而1至15節全是現在式。這個轉接是要表達一個真理,就是當以色列人在犯罪的時候,神的動作經已是過去式,神已經施行拯救。神看見以色列人在罪孽裡,無人拯救,無人代求,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看見自己的民被人欺負搶奪,祂要出手拯救自己的子民。當神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正要衝出去救祂的百姓的一刻,神碰到一道牆,就是以色列人的罪。祂只好回頭,甚麼也不能作;神空有熱心,眼看子民被仇敵踐踏,被魔鬼轄制,光明的神卻不能前去救他們,都是因為我們的罪。所以,當以色列人集體認罪的時候,神就馬上衝出去。其實,神等我們認罪悔改很久了。只要這道牆一拆掉,更大的祝福和復興就馬上臨到。從18節開始,是將來式。神在過去一直在預備,等著人認罪。當人一認罪,神就按人的行為施報,惱怒祂的敵人,報復祂的仇敵,保護祂的百姓。人從日落之處驅逐仇敵,並且要敬畏神,知道神是真神,是保護以色列的神。而且當以色列人一認罪,神就差尼希米來到,築起城牆使敵人退去,進到第三波復興當中。繼而,神就差救主到來。今天,神讓我們進入復興當中,然而在復興裡面不等同我們沒有罪;我們仍然要認罪和對付我們的罪,好讓我們能夠進入更大的復興當中。
四、神永賜靈糧約 (v 21)
神要與我們立約,神要把祂的靈和祂的話賞賜給我們。隨後的60章至66章所講的所有復興必需要神的靈和神的話才能領受進入。神把祂的靈和祂的話賞賜給每一個肯認罪悔改的人。求主幫助我們成為一個能時刻儆醒認罪悔改的人。▇【張恩年牧師於2010年8月8日主日崇拜講道,內容經編輯組葉秀儀摘錄、黃笑嫻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