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約伯記42章

苦盡甘來

約伯記第四十二章可分三大段:v.1-6、v.7-10、v.10-17

一、 約伯親眼看見神 (v.1-6)

約伯在苦難當中看見神,「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v.5)約伯從神所造的自然界、動物界、物質界看見了神,藉著神所造的一切,就可以知道有神。當他在苦難中看見神,就說他後悔在過去所說的話,「因此我厭惡自己(或譯: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v.6)此外,他亦看到自己是無知的,在苦境裡認罪。

二、 約伯饒恕及代求 (v.7-10)

因著約伯的看見神及認罪,神立即為他申冤,祂的怒氣向以利法和他兩個朋友發作(v.7)。通常人會覺得在苦難中神不聽我們的禱告、不伸張公義,因為我們看不見自己的錯。所以當約伯懊悔,知道自己錯時,神立即為他伸張公義。神叫約伯的三個朋友去獻祭,及到約伯面前請他為他們禱告。「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原文是擄掠)轉回」(v.10),當我們可以為我們的仇敵禱告,就是我們可以饒恕他的時候,約伯可以從苦境轉回來。神為約伯伸張公義,除了認罪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饒恕仇敵,為逼迫他的人代求,所以當我們愛仇敵時,就是把炭推在他的頭上,神必為我們申冤。

「苦境轉回」(v.10),就是神讓約伯在這苦境(被仇敵擄掠)的處境中回轉過來,神的保護、祝福再一次臨到約伯;被仇敵擄掠走的,神為他搶回來。今天我們基督徒也是如此,在信主前,仇敵把我們很多的東西都擄掠走,直至信主後,神成為我們的保障,並擄掠仇敵,把一切歸還我們。

三、 神賜加倍的福 (v.10-17)

「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v.10),神給約伯三方面的福:
(1) v.10-12 財產加添
(2) v.13-16 兒孫滿堂 – 約伯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並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這裡也特別提到他三個女兒的名字,並且「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v.15),說明了不論是男是女,在耶穌基督裡,地位都是一樣的;所以縱然今天在家中父母或許會重男輕女,要知道在神國中地位是一樣的。
(3) v.16-17 享大壽數 – 神讓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而且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是什麼讓約伯從一個被擄掠的生命變成加倍祝福的生命?就是「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v.5-6)當中有兩個問題我們需要解答:一、 約伯厭惡自己些什麼?二、他懊悔什麼?他一直說自己是義人,沒有做錯事,那麼為何會厭惡自己及懊悔呢?是因為「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以前對神的認識只是聽來的,但現在是面對面,完全的認識。也因為他這樣的認識,約伯就認為,若要經歷這一切苦難後才認識神、見到神的榮耀,這一切都十分值得,就算要再經歷一次,也是值得,因為神的榮耀太美好,神的權能太偉大。所以約伯懊悔他從苦難的一開始,不斷咒詛自己的生日。

禱告和回應:

感謝神揀選我們,因為這是我們一生中最大的祝福。要向神說,我們要親自經歷祂,唯有親眼看見神的榮耀,才能在苦難中經歷祂的真實及拯救;求聖靈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可以看見神的榮耀。我們也要為仇敵禱告,去饒恕我們的敵人,因為神必把我們從苦境中轉回。■【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