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夠不犯罪?
約翰福音第八章展示了耶穌一個很重要的教導,就是我們「如何能夠不犯罪?」
一、耶穌指出人人都有罪 (v.1-11)
v.1-11 記載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試探耶穌,看祂如何回應。耶穌首先指出人人都有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v.7)所有人都不可能不犯罪,只有經過耶穌的赦罪,我們才沒有罪,因耶穌時赦罪的主,「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v.11)
但是蒙赦罪之後,我們如何才能夠不去犯罪呢?就是跟從耶穌,因為祂是「世界的光」、「生命的光」,跟從祂的,就有能力、有靈糧,「就不在黑暗裡走」(v.12)。因為在光裡面,就顯出光的本質,就是不犯罪的本質。
不犯罪就是有自由。但如何才能夠有自由?就是「常常遵守我(耶穌)的道」,守主的道就「必曉得真理」,因為「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v.31-32)。要言之,守主的道就是跟從耶穌。而越跟從耶穌我們就越明白真理;越遵守主的道就越明白真理,也就越有自由的能力(capability),正如我們有腳就有走路的能力,有腦就有思考的能力一樣。
二、耶穌為何有不犯罪的能力?(v.12-58)
我們跟從耶穌,我們就有不犯罪的能力。但耶穌為何有不犯罪的能力?約翰福音第八章給了我們很多的提示。耶穌能夠不犯罪,因為耶穌是 -
․父神差祂來世上的:「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v.26)
․在父神裡的:「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聽見的。」(v.38)
․出於父神的:「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v.42)
․聽從父神的:「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v.47
․尊敬父神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v.49)
提醒:
今天我們跟從耶穌的,我們要也要立志跟從耶穌不去犯罪,我們要靠著聖靈,進入真理,去支取耶穌不犯罪的能力,學習耶穌願意被父神差到世上、常在在父神裡、凡事都出於父神、凡事聽從父神、尊敬父神。■【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