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犯罪、敗壞全民
何西阿書第一至三章都是透過先知傳講神的信息,先知所做的都是預表神的心意;第四章是一個新段落,可以看見有不同層次的「關係」。
何西阿書第四章可以分四段:v.1-3、v.4-9、v.10-14、v.15-19
一、 人跟土地的關係(v. 1-3)
神控告以色列人犯了十宗罪,包括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v.1-2),所以土地被咒詛,就是「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v.3)。
二、祭司跟人民的關係(v. 4-9)
縱然是人民的犯罪,但在罪的範疇裡,祭司的問題最嚴重。「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v.4)在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是「祭司們哪,你們不要控告人民,也不要指責他們,因為我要指控的正是你們。」當神指責人民犯罪時,祭司的責任是要出來指控人民的罪,但神在這裡叫祭司們不要控告人民,被指控的正是祭司自己,因為是祭司的犯罪導致全地居民的敗壞。曾經有一位講員講到所有的罪都能在教會裡找到,因為教會是一個縮影,只要在教會裡有一點點罪,它會放大到整個社會裡;同樣地,從教會層次來看,若教會中同工、傳道人或領袖有一點點罪,也會一層一層往下漫延到弟兄姊妹,最終問題會變得嚴重;若從家庭或夫妻關係看,也一樣,尤其是夫妻關係,因為代表耶穌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所以如果有問題,會擴散到周圍的。
祭司的問題,就是棄掉知識(v.6),當祭司把真理撇棄時,神也會把祭司棄掉,另外,神說「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v.6)就是我們怎樣對神,神也怎樣對我們,這是神的律;神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作的報應他們(v.9),當祭司沒有做應該做的,卻忘記神的律法,縱然神看他們為兒女,因他們所犯的,神也會忘記他們的兒女。教會在社會的角色是先知及祭司,為社會來代求,所以我們都是祭司,神的律法是非常重要的,若我們撇棄神的律法,神也會忘記我們的兒女。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神(v.7),因為他們散播的是錯誤的真理、教導,當他們越發增多,就會產生越大的負面影響力。很多教會不能在人數上突破,可能是因為罪的問題,因為大家都犯罪,神就不會把更多的屬靈初生兒帶進來。
「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v.8) 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我子民的罪養胖了你們」,表示人民是有獻祭的,就是祭司並不是把律法完全掉在一邊,但他們有自己的行事方式,沒有遵行神的律法,甚至有錯誤的教導,引導人民犯罪。
三、人民的問題(v. 10-14)
(1)v.10-13 人民敗壞
由於祭司犯罪問題嚴重,以致人民敗壞。「姦淫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v.11)人的問題在淫亂裡、在物質上的享受,心裡被這些事情推動。大部份的人一生都是追求這些,特別是當錢財富足時,壞事會更彰顯出來。
(2)v.14 人民的女兒、新婦行淫
由於人民敗壞,以致他們的女兒、新婦行淫。
四、猶大和以色列的關係(v. 15-19)
這裡講到猶大是不可犯罪的(v.15),敗壞的都是在指著以色列,所以猶大不可學以色列,不要學的是「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亞文(就是伯特利)」(v.15),就是不要到那些神沒有設立祭壇的地方獻祭。以色列信奉耶和華已經變了質,他們獻祭的地方、日期、對象都是錯的,其實這是一個假的宗教。「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裏,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v.19) 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他們將被荒淫之風捲走;他們將因向那些神明獻祭而蒙羞。」神在此指出不是因為他們流人血的罪,也不是做其他不好的事,而是他們所獻的祭,被神譴責。
提醒:
我們要知道神怎樣看整個世界,怎樣看祂所創造的一切,是有很清楚的層次:人犯罪,地受咒詛;而在人的層面,關鍵在於祭司;在我們所處的教會,關鍵就是在於同工、MG12,若當中出現問題,就會漫延出去。這章聖經給我們一個提醒,香港為何這麼少基督徒,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教會的問題,當教會是污穢的,就不能壯大起來,求主幫助我們省察自己,無論是作領袖的、或是眾弟兄姊妹,都要謙卑的在主面前承認自己的不潔;求主復興我們的聖潔,給我們回轉的機會,把自己奉獻給神。神要我們單單的尊崇祂、敬拜祂、渴慕祂,神要求我們單單的愛祂,專心單一的愛祂。■【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